第五章、賣官鬻爵(1 / 2)

漢魏文魁 赤軍 1728 字 2021-02-23

ps:去跟朋友測試桌游大清要完暫名,回來晚了,更新也晚了,抱歉。

這時候曹魏的爵位系統仍然大體沿襲後漢之制,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同姓宗室,封王封侯這個侯不是列侯,而是諸侯,王食郡而侯食縣,各建有國只不過就中多添了一個公爵而已。目前的公爵只有三位,一是曹操之弟曹德,二是涼公呂布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三是新安公劉協。第二部分以封異姓,皆名為侯,也就是列侯,從高到低包括了縣侯、鄉侯、亭侯和關內侯,前三種有實封之戶,後三種僅虛封,相當於多領一份俸祿而已。

列侯為名爵重器,例有軍功才得封賞,就理論上而言,哪怕貴為宰相,若無軍功,也是無可生而封侯的死後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朱褒本來就是郡守,也不可能命其入朝為官,也不肯給他州刺史當,所以才打算封個關內侯當作褒獎,其余那幾位目前都只是白身而已,怎么可能一步登天封他們為侯呢

要知道列侯是跟三公一樣,都用金印紫綬的,其輿服制度亦可比擬三公,雖無實職,卻足尊貴,為人臣之極也。

所以是勛說西南豪囚要想子孫世襲,可以封爵,不能給官,曹操就問難道都封侯嗎他們不夠格吧。是勛說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制定爵位系統,新設一些能夠跟他們等級相侔的爵號出來唄。

曹操心說又來了……爵位問題你們都吵了好幾年啦,非得逼著我趕緊定下來嗎再一想,既創新朝,也當新立爵號,這事兒倒確實不宜再拖。於是吩咐是勛:「乃可與陳長文共議之,三日後稟報於朕。」

是勛和陳群大眼兒瞪小眼兒,心說關於新的爵位問題,就咱倆爭得最厲害,皇帝還讓咱倆湊一起商量三日後就要給出結果這是逼著咱們趕緊解決分歧。妥協求存哪。

沒有辦法,只得領命,然後下去兩人就接著再吵。連吵三天,因為期限所逼。無奈之下只得各讓一步,最終出台了一份雙方都不怎么滿意,但捏著鼻子也勉強可以接受的方案出來。

就表面上來看,陳群是主張恢復所謂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是勛卻希望在秦漢二十等爵的基礎上加以增刪。而究其實質。陳群是想把軍功爵轉化為文吏爵,是勛則希望保留軍功賞爵的制度,並且恢復民爵,以鼓勵全社會尚武的風氣。二人各有所思,亦各有所欲,實屬路線之爭,好在這兩條路線並非絕對平行,亦可勉強交叉,於是才有了相互妥協的余地。

是勛不希望爵位系統徹底文吏化,但他也知道隨著歷史的展、社會的演變。那也是無可逆之而動的大勢再說了,由軍功貴族執國向實務官僚治國轉化,同樣也符合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嘛,文吏爵可以有,只要不是全部就成。

陳群反對軍功得爵,也反對民爵制度,但這兩點都是秦漢舊制,頃刻間便欲將之徹底推翻,所受的阻力也相當之大起碼軍方就沒有一個人支持他陳長文。倘若陳群和是勛易地而處,或許是勛會有全盤改制的魄力和威望吧。陳群卻還無此實力。故此,他也只得稍稍退讓了幾步。

最終的爵位系統因此而劃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同姓,上者封王、下者封公,王食郡、縣。公食縣、鄉,皆有號,有國,但沿用漢制,其國實由傅或相掌其政,相當於郡太守、縣令長或者鄉老。諸侯本身僅有祭祀之權,而並無實際的軍政權力。相對於原本歷史上魏朝的封爵制度,阻止了異姓功臣進入有國系統。

當然啦,外族領亦得以一定程度上進入這一體系,如匈奴、烏丸、鮮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長或號王、公,或號單於,身份與同姓王公相侔。

第二體系以封異姓,分公、侯、伯、子、男、關內侯、關外侯七等,其中公、侯食鄉,伯、子食亭,但有號無國,僅食租稅而已,至於男爵以下,但食俸祿。是勛一開始想把最後兩等定為它名,以免與鄉侯混淆,但是陳群說了,要的就混淆啊。那些偏遠地區的漢夷豪酋,哪兒搞得懂什么爵號,光知道為侯尊貴了,你要是封個某某侯,必然歡欣鼓舞,若是封個可世襲的別的名號,必不甚喜,甚至還會以為朝廷是在敷衍他們哪。

以上兩大體系,皆為吏爵,有功則賞,無論是軍功還是政勛,可得世襲當然啦,若是繼承人不夠資格,朝廷也可以隨時加以褫奪,或者降等,權操於上。第三體系則為民爵,非常簡單,只有上勛、中勛、下勛三等,無租無祿,亦不可世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