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賣官鬻爵(2 / 2)

漢魏文魁 赤軍 1728 字 2021-02-23

說白了,三等民爵就是空頭榮譽稱號,跟後世的什么「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差相仿佛。但在等級社會當中,這種榮譽稱號也是很光榮的,因為可以「制」。按規定,從天子而至百官,再到庶民,身處不同等級,對於門戶建築、車馬服裝,乃至祭祀規格、日常用度,都有著不同的規定,若敢越本身所處的等級,便稱「逾制」,屬於犯法行為。

舉例而言,一介白身,即便你家財萬貫,或者與皇室為姻親,或者跟天子為至交,照樣不得戴梁冠、著赭服,印信不得用金銀,府門不可塗朱漆,樓不可起三層,車不可配雙馬……

其實越是進入朝代繁榮期、社會成熟期,逾制之事便越是屢見不鮮,直到朝廷都法不責眾,無可管理的程度。比方說明制非天子、諸王不可著黃衣,庶民不得穿絲綢,但到了明朝中期以後,尤其江南繁盛之地,普通士人而著黃衣的也不在少數,無功名的商賈、平民也日常穿絲著錦。只是在王朝初興,制度相對嚴格、社會財富也相對匱乏的時代,這套規矩還是照常執行的比方說現在的魏朝。

所以同姓諸侯雖無官職,其輿服制度皆高於三公;異姓諸侯前五等同於三公,後三等同於九卿;至於三等民爵,庶民得之。可分別比擬刺史、守、令。不過不食租稅,使得民爵對真正的老百姓並沒有什么吸引力,因工商致富的寒門,以及暫時在朝中失勢的世家。卻肯定削尖了腦袋也想得到。說白了,那也是有錢人才喜歡並且玩兒得轉的花樣。

因此是勛好說歹說,才使得陳群多讓一步,允許得民爵則減賦稅,算是也給窮人留下一點兒念想。

新的爵位制度。就等級劃分,其實算十三等:郡王、縣王、縣公、鄉公、鄉侯、亭伯、亭子、男、關內侯、關外侯、上勛、中勛、下勛。擬定後上報曹操,下百官定議,然後制詔頒行。

就此任命朱褒為牂牁太守,封定南侯關內侯;雍闓為永昌郡守,封恭肅侯關外侯;爨習為益州郡守,封戴翼侯關外侯;劉胄為越巂郡守,封寧惠侯關外侯;拜高定慕義侯、狼岑勇義侯亦皆關外侯等也。

隨即由是勛暗中牽頭,先在河南地區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愛國募捐運動,尤以跟隨他通過工商而立業家的寒門為主。紛紛向朝廷捐輸財物,以求得爵。陳群急了,就去找是勛理論:「此鬻爵與賣官何所異耶」是勛說當然不一樣啦:「若以財貨得官者,履任必刻剝百姓,以復其利,是以歷代皆目之為惡政也。然以財貨得爵,不過減免租賦,並可制耳,於國何害」

再說了,人家主動向朝廷進獻財物。就應當鼓勵啊,難道還推辭不要不成而既然輸納了財物,就是於國有功,功而不賞。朝廷還有什么威信哪「且事干禮部,長文不當涉也。」爵位系統不歸吏部管,而歸禮部管,制度既已確定,那就不是你可以隨便插嘴的啦。

最後還警告陳群一句:「賣官鬻爵四字,長文切勿奏上。免觸天子之怒也。」陳群聽了這話,倒不禁後背一涼,只得喟然而退曹操的老爹曹嵩如今被追尊為太祖簡皇帝,想當年在漢朝那也是花費萬金,給自己買到了太尉的顯職,位列三公,你如今要提這路事兒,萬一曹操當你是在諷刺他爹可怎么好啊

其實是勛一直提防著陳群呢,因為對方乃是世家豪門利益的代表人物。但陳長文本人雖然對是勛某些政策並不以為然,卻還沒有明確的階層概念,沒想著直接與是勛為敵。兩人就表面上看起來,雖有爭斗,但屬於正常的理念沖突,還到不了你死我活的程度,更無忠奸之分是勛在人前偶爾還是說說陳群好話的,陳群即便在私底下,也經常稱贊是勛,他甚至說過這樣的話:

「時移事易,舊制更變,然商鞅變秦政雖利國而身死,秦人怨之深也。要知更制不易,須徐徐而為之,經驗累積之,然後可成。此桑弘羊變漢政而終於身死名滅故也。能遽變制而民不怨,國便用者,吾唯見周公與是宏輔也,其乃生而為聖者乎」

當然這話也只能私下里說,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表露出來把是勛比擬周公,你是真敬佩他啊,還是想捧殺他啊周公可是曾經攝政七年哪,最近經是勛的考證,還可能「實履天子位」,這話要是傳到曹操耳朵里去那可怎么好

雖然屁股決定了腦袋,陳群是某一階層利益的代表,但就理論上而言,他也是純出公心,是為了國家昌盛,而非光打個人利益小算盤的小人,加上又如此曉事,是勛也不好明著打壓他而只能暗中提防他。倘若「賣官鬻爵」四個字真能使得曹操勃然大怒,或許是勛就不提醒陳群啦,由著他去撞牆,問題此亦在未知之數也。所謂「伴君如伴虎」,說不定真能觸了曹操的逆鱗,也說不定屁事兒沒有,所以是勛才警告陳群,其實是逼他讓步。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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