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趙二為官(2 / 2)

漢世祖 羋黍離 1381 字 2021-10-14

於是,趙匡義開始把主要精力,放在勸讀、勸學上,積極改善當地學校的條件,資助那些窮困的讀書人,鼓勵學習,多提倡教化,宣揚德育,並聚集縣內的一些文才,一起編纂中牟縣志。

在短短的時間內,趙知縣的名聲又打出去了,這是個不愁找不到事做的人。並且,精力旺盛,在加強教化工作的同時,公務方面,也從未怠慢,總是以一種飽滿的精神狀態,處置公事,條分縷析,井井有條。

酷暑時節,天氣異常炎熱,正常情況下,中牟縣的百姓,要么頂著炎熱忙於生計,要么躲在家里避暑,又或者在樹下河邊納涼,到茶寮書館喝茶聽故事。

不過今日,顯然有些特殊,足有數百人,齊聚於縣衙,看熱鬧。雖然隨著天下承平,民間百姓的娛樂活動也開始豐富了,但眼前的熱鬧,顯然是少見的,吸引力十足,乃有這么多人不顧炎熱,聚眾圍觀。

十數名縣衙的差役,手執水火棍,維持著秩序,在升堂前,看圍觀的百姓眾多,天氣又熱,人又擁擠。知縣趙匡義還專門命人,准備了兩大缸井水,抬至衙前,以供民眾們解渴去暑。

雖然只是個很小的舉動,但圍觀的中牟百姓,都對這個新到任不久的親民官贊揚不已,覺得自己是真得到了父母一般的關懷。

能夠引起如此轟動的案子,顯然不是小事,也的確是趙匡義上任以來發生的最大的一件案子。事情雖大,但調查、審斷起來,卻也不難,事實清晰,證據齊全。

這是一場因財產而釀成的人倫慘劇。中牟縣內有一戶土豪姓張,年輕的時候是禁軍軍官,家主人喚張翁,家中有田宅五百余畝,縣城內有產業若干,是縣內比較有名的富戶了。

膝下有三個兒子,五月初,張翁在走親回程途中,落馬重傷,其後去世,留下的一大片家業,沒有遺囑,讓兒子們爭得頭破血流。

當然,有資格的,只有長子與次子,這二人是張翁發妻所生,小妾生的三子,只能看戲。正常而言,清官難斷家務事,就算鬧到官府,也不好處置,最多是發還鄉里,讓他們宗族長老,共同決定。關鍵在於,此番涉及到了人命。

經過張家的長輩與鄉老們的討論,一致認為,長幼有序,還是該長子繼承家業,拿大頭,並分一部分與兩個弟弟。

對這樣的結果,同為嫡出的二子,當然不滿意,面對偌大的家業,大哥就因為早出生,就占大拿大,或是嫉妒心,又或是財迷心竅,伙同當地的無賴,將長子綁了,丟入河中,做成失足溺死的假象。

但是長子運氣較好,被路過的三子給救了,然後事情就大發了。再是親兄弟,你不仁,我不義,長子直接告官。縣衙差人索拿,一應涉案人員,都被鎖下,趙匡義親自審問,參與的無賴在他們前,把事情抖了個干凈。

事情到此,也基本有個結果了,二子為奪家產,竟然狠下心要害親哥,輿論大嘩。然而,真正引起軒然大波的,是後面被人舉告的事情,說是張翁去世的原因,是長子侍葯時做了手腳,戕害其父,同樣,也是為了早點繼承財產......

對此,趙匡義更加重視了,這種逆倫行為,比那些惡性治安事件,還要嚴重。再度調查,搜集證據,聽取證詞,經過半個月的時間,查了個水落石出,於是在今日,當堂宣判。

長子為謀家產,害死老父,罪在十惡,當堂判死,只待送交刑部、大理審核,就可送抵東京問斬。

次子的罪行要輕一些,但也是殺人未遂,與同謀的幾人,流放西北,作為主謀,還多了五十杖。

同時,對於引起張家劇變的財產,也有了歸屬,趙匡義也直接宣判,由三子繼承,但必須奉養嫡母以及養育兩個兄長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