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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聽他傾訴過這些。

他沒什么傾訴欲,卻總在某些時刻特別地想把這些事告訴某個人對象是誰並不重要,他只是想發泄。後來他找到了新的途徑,將自己過往所有瘋狂的、暴戾的、扭曲的情緒全都宣泄在了他寫的小說里。

反派就是他自己。

他用不著拯救世界,只想毀滅。

如果最後來毀滅他的是他曾想追隨的那個少年,他會很高興。

駱庭沒想以此博取誰的同情。

而他還是被卓雨默用力擁進懷里。

「謝謝你那個時候並沒有摧毀你自己,不然十二年之後我就沒辦法在喝醉的時候抓著你去結婚了。」卓雨默抱得很用力,他的確有些恐懼了,因為駱庭的恨意與自毀傾向都那么強烈,他很怕自己松手了,駱庭就會又帶著魚死網破的決心與他憎惡的一切同歸於盡,「不管你憎恨什么,別想著毀了它們,就只是……打倒它們,再越過去,好嗎?我們一起,好嗎?」

駱庭也從沒被人如此用力地抱過。環著他的兩條手臂壓迫著他的肋骨,他甚至感到疼痛,感到氣竭,卻在愛人的聲音里感到一絲難得的平靜與歡欣。

上一次有這種感覺還是那個縱火的夜晚。

他渾身是傷地倒在滾滾濃煙中,想就此與他憎恨的一同死去。然而閉上眼睛他就想起那個少年,想起他在夜風里奔跑的身姿,想起他摟過來的胳膊,想起他手掌的溫度和他的笑聲,他想起他們坐在大橋欄桿旁吃的那兩根棒冰,想起他們一同數過的船,想起那晚久違的自由,忽然就異想天開:如果自己能有一雙翅膀就好了。

長不出翅膀的少年拖著傷痕累累的身體艱難地爬起來,用家里的電話報了警。

離開這棟充滿憎恨的房子吧。

駱庭扭頭慢慢吻在了卓雨默的耳後,深吸了一口氣,向他說起了鍾慕兒時的事。

世人大多只知道鍾慕的父親鍾晉南一手創立了駿光,知道鍾晉南因為某事被判重刑入獄,卻很少人知道他到底犯了什么事才坐上了被告席。

鍾慕,以及他的哥哥鍾黎,也一直被別人認作是兩位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小少爺,注定從小錦衣玉食,過著比絕大多數優渥千萬倍的生活,不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別人窮盡一生都得不到的財富乃至權勢,一生就這么無風無雨順遂無憂地度過。

可事實並非如此。

鍾晉南表面是好好先生,脾氣好,人緣好,熱心慈善,曾捐款建過無數小學,實際卻有嚴重的心理缺陷。他有著嚴重的暴力傾向,毆打妻子算得上家常便飯,還特地豢養了一堆寵物供他虐待取樂,時間久了,他覺得虐待動物已經不夠有趣了,轉而打起了兒子的心思。

那么小的孩子,那么愛他,每次都樂呵呵地沖他張開肉呼呼的小胳膊要爸爸抱。

鍾晉南第一次對大兒子動手是在兒子七歲生日的第三天。生意場上的不順令他滿腹怨氣與怒火,鍾黎的母親早就被他毆打致死,他花錢賄賂了法醫之後便草草火葬了妻子,又在第二年馬上娶了第二任妻子。而今,新妻子也被他打到住院了。他慢慢上樓,七歲的大兒子正從房間里出來,看到他,眼中忽然浮起一抹驚恐的神色,怯怯地便往房間里縮去。

孩子並不知道母親死亡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