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部分(1 / 2)

幾天後,明月在教室里面又遇到正南,他離得老遠走過來問問她:「記得我?」

明月道:「太乙正南。」

柔道部主將高興極了:「記性真好啊!只不過,是,車岩正南。」

明月道:「抱歉了。」

「我手抄了一首詩送給你。」

明月接過正南的帖子,白色柔軟的紙上是他工整的毛筆字:

鵝,鵝,鵝。

曲項向天歌,

白毛浮綠水,

紅掌撥清波。

……

字跡清秀漂亮,是下了大工夫的。可是正南君為什么要手抄這一首詩給她呢?

正南的心思像正南的形象一樣,讓除正南之外的人完全不能了解。

他總是會這樣對明月做一些奇怪的舉動和表示,但從沒有要求過交往,又從不死纏爛打。誰都不知道正南要做些什么。

小桔說起來這事,笑得前仰後合。明月也覺得好笑,不過小桔跟她確定,絕對沒有見到過正南對別的女孩這樣。

當她們成了要好的朋友之後,明月問她:那小桔呢?可有戀人了?

小桔紅了臉頰,跟明月說起了一個高中時代的同學,他現在大阪的大學念書,他們只有在假期的時候見面。小桔問,明月的假期要在哪里過呢?去我家好不好?我家的杏子很好吃,今年的收成不錯。父母和哥哥都很熱情好客,姐姐嫁人了,你可以住在她的房間里。明月想了想:那會不會太打擾了?小桔說,請不要客氣了……

暑假伊始,明月便隨小桔去了她家。她們在潮濕潔凈的日式庭院里飲茶吃紅熟的杏子,小桔的哥哥修治畫完了圖,請她們去他的書房里小坐。明月記住的關於東修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房間里面各種各樣的綠色植物,大部分她都叫不出名字,但都茂盛無比,這讓他的房間顏色美好,空氣清新,有一種讓人愉悅的氛圍。

溫柔可愛,知書達理的小桔在哥哥面前成了一個愛撒嬌的小孩:修治哥哥,客廳里面放唱機的桌子有點晃,爸爸媽媽沒有讓你修理嗎?修治哥哥,我明天要帶明月去寺院逛逛,你能不能把陽傘弄好?喂,修治哥哥,把那個全是積攢的蝴蝶翅膀的夾子拿來看看好不好?……

修治有一個有點奇怪的夾子,里面都是大大小小的蝴蝶翅膀的殘片。有的能勉強看出一扇羽翼的形狀,有的僅是指甲大的顏色艷麗的碎塊。明月問小桔,你哥哥為什么要積攢這些東西呀?小桔見怪不怪地說,那個人才不會捕捉了活生生的蝴蝶,晾干了做標本呢。

第二天早上明月起得很早,空氣有點涼,她穿上件半大的袍子從房間里出來。一拉開門,就見修治坐在對面的檐廊下面,在小腿上纏繞布帶子。

「是要出去?」明月問。

「去山里宿營。跟朋友約好的。」

「一個團隊嗎?」

「三個人。」

「臨時聚會還是老習慣?」

「……」他扎好了綁腿,抬頭看看她,「二十一歲之前還都是四個人,那年路過一間寺院,宮澤君就打算留在那里,再不回來。後來每年這個時候,剩下的三人都會上山去看他,住上一個星期。」

「……就是有人跟佛祖有緣的。」明月想要寬慰一下。

「那年……他的戀人嫁給了他的哥哥。」他背起背包打算走了,路過她身邊蹲下說道,「跟小桔參觀完了寺院,去西側那條街第一家店吃魚生拌飯。嗯。」

「謝謝啦。再見。」

「再見。」

這個人走路腳步很輕。

客廳里面擺放留聲機的桌子腳上不知何時被加上了兩個三角架,果然再不晃了。

小桔帶著明月離開家門之前把陽傘打開,原來折斷的傘骨被接好了,還干干凈凈地抹了油,比原來還滑溜好用。

金閣寺西側街上第一家店的魚生拌飯真的鮮美無比

那年夏季,明月在小桔家里住了六天,後來又自己去北海道玩了一大圈,白皙的皮膚曬成金紅色了才回到東京的寓所,她在積滿的信箱里居然翻出了李伯芳留下的信,當即心如擂鼓,慢慢打開,手指都在戰抖。

第二十一章

就在明月去了京都的小桔家作客之後又去北海道旅行的時候,李伯芳隨同顯瑒來到了京都。小王爺本想要看望明月,在此耽了月余也沒見她回來,於是留下些錢便返航回國了。信是李伯芳背著顯瑒給明月留的,開頭程式化地祝福她要照顧好自己,安心讀書,注意安全,莫要參與政治,莫與人爭辯,好自為之,之後他告訴明月久病的福晉已於一年前仙逝,而赫麒格格至今還沒有找到,她兩年前中秋節的前夕被歹人劫走,下落不明。

兩年前中秋節的前夕。

劉南一砸門將明月救出王府,接著明月又為了救吳蘭英被捕入獄,同一時間,兩歲的兵兵被裝進運送琉璃瓦的麻袋里,偷偷運出。

綁票的過程是經過精心策劃和安排的,核心的組織者是膠皮廠的工人才叔,內線是大管家的遠房侄子和與他相好的府里的丫頭。才叔跟著修繕庭院的工匠潛入府中,丫頭找到甩掉婆子和丫鬟在府里亂轉的兵兵,說要與她玩藏貓貓,孩子閉著眼睛數數,口鼻被捂上,裝進麻袋。

門口的接應是唯一事先毫不知情的人吳蘭荃。他之前跟才叔借了五個銀元,今日誤了工來幫忙,按照才叔的指示騎著板車將裝著兵兵的麻袋拉到渾河岸邊一間破舊的茅草房里,然後就蹲在麻袋的對面不離不棄地把它看管好。

我們說了,十八歲的蘭荃腦筋燒壞了,還瞎了一只眼睛,判斷和反應都有些遲鈍。兵兵蘇醒過來,在麻袋里扭動半天,喊了一句:「我要出來!」蘭荃才知道,原來這里面是個活物。他把麻袋打開,看見眼睛雪亮的小女孩,自己也有些詫異。女孩命令道:「拿點水和果子來,我餓。」蘭荃把自己的水壺和一疊煎餅給她。

女孩吃了幾口說:「我要回家。」

蘭荃搖了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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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叔很快拿到了他勒索來的十根金條。根據他的要求,金條被卷進一張油氈紙里,放到火車站的垃圾桶里面。而他卻並沒有按照約定,把兵兵送到太清宮去。才叔掂著手里的十根金條想:這算什么呢?好幾個人用性命冒險賺到的這十根金條,對於作威作福的滿清遺少來講算什么呢?他見過顯瑒的車子,也看到了那美輪美奐的花園和宅邸,他用盡了自己全部的想象力和貪婪要到的十根金條居然這樣輕輕松松地就到手了,這對人家來講算什么呢?於是他可不打算就這么便宜這個有錢人。

第二天的晚上,才叔趕到渾河岸邊的茅草屋,看見蘭荃仍忠於職守地守在那里,女孩正把苞米面煎餅撕成一塊一塊地放在嘴里。

才叔道:「抱上。走。」

蘭荃聞言便把兵兵抱起來,跟著才叔出來,朝著河岸的方向。

離水還有幾十步的距離,才叔停下了,轉過來看著蘭荃:「你去。」

「干啥?」

「扔水里去。」

蘭荃沒動。

「掏窩子掏出來的,他爹娘不肯拿贖金。她最認得你。她活,你就得死。」才叔簡潔凶狠地說。

蘭荃聽了,默默同意,依言向水邊走去。

才叔在他身後補充道:「抓住腳脖子,把頭在石崖子上磕一下再扔進去。」

夜風從黑魆魆的水面上襲來,對岸有星星點點的燈火,忽明忽暗,像鬼夾眼。蘭荃看著女孩,她預感到危險的到來而沉默不語,但臉上毫無懼色,只是看著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他的心里去。蘭荃的手已經抓住了她的腳脖子。

被逮進保安所的才叔不像這一夜要撕票的時候那樣有種,胸口的皮r被一點一點地用烙鐵燙爛,眼淚鼻涕還有汗水流了一臉,哭喊著說:「不知道!不知道啊!!真不知道哪里去啦!!」

探子每次供都很過癮,坐在審訊的桌子上,紅著眼睛大口地喝水:「缺了八輩死德了,偷人家孩子!錢都給了,還不送回來!!……你媽的,我想給你痛快死法你都不要,來吧,我烙到你排骨上去,看看這之前能不能給爺爺出點實話!!」

「說實話了啊!那人叫小荃。也在膠皮,廠做工,瞎了一只眼的!我讓他把孩子送回去,誰知道他又給拐到哪里去了!!!……」才叔話音一落,胸口又挨了一下子,焦糊味兒沖到腦袋里面去了,一口氣沒上來,忽然覺得哪里都不疼了,覺得自己像團煙霧一般輕飄飄地浮起來,看著下面那副燙得不成人形的身體亂抖了一陣就徹底消停了。然後這團煙霧也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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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珠閉著眼睛的時候想,這其實是個夢,一個噩夢,睜開眼就好了,她的女兒還在身邊。這個噩夢給的教訓太嚇人,她以後再也不睡午覺了,晚上也要跟兵兵睡在一起。她要親手伺候她,吃飯穿衣拉屎nn,那些下人都是有眼無心吃里扒外的笨蛋,她們怎么能把兵兵帶好呢?除了親娘,誰能把女兒帶好呢?

她不願意睜開眼睛,翻了個身,腦袋里面迷迷糊糊的,又覺得惱恨兵兵。太淘氣,太狡猾,太不服管教,渾身上下都是讓人討厭的地方,而且長得一點都不像她這個娘,有一次她把她抱起來,揍了p股幾下,她連吼帶叫的,卻連個眼淚都沒有。那是小孩子經典的把戲啊,讓每個愚蠢的娘受騙,而且屢試不爽。等這次找回來,她一定真的把她的眼淚兒給打出來……

門開了,有人進來,坐在她床畔。

彩珠睜開眼睛,是顯瑒。

她沒有起來問候請安,只是慢慢問道:「可有消息了?」

「……」

她又閉上眼睛,臉埋在被子里,哭泣的聲音起先是微弱的,壓抑的,到後來終於渾身發抖,放聲大哭。

顯瑒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知道是誰了,別著急,能找到,能找到的。」

彩珠蒙著臉斷續地,卑微地懇求顯瑒:「王爺幫我把孩子找回來,以後什么都依你。我這個名分不要了,給你心里面那個人,你們兩個過日子都可以的。只要王爺幫我把孩子找回來……」

她沒聽見顯瑒輕輕地嘆了一口氣。

她也不知道這位舊朝代的小王爺正在為尋找孩子和營救明月兩件事疲於奔命。

顯瑒用了所有關系和力量在各地尋找兵兵。有消息說在大連的馬戲團里看見脖子後面長著紅痣的小女孩,他們二人立即前往,結果根本不是。也有人說在阜新的煤礦里面見到年輕的獨眼瞎子,顯瑒帶著認識吳蘭荃的工頭去認人,當然也不是。希望就是在這樣一次次的尋找,一次次的撲空中漸漸被磨滅的。彩珠終於開始知道這原來是現實,而並非一場噩夢了。

真人道長在那年冬天來到奉天重訪舊友,福晉讓家族里所有人悉數到齊,聽他坐在玉石蒲團上講道。從來都對此無可無不可的彩珠那天聽得格外入迷,漸漸覺得有些迷惑被解開,有些事情想得明白了,說到底,是自己與兵兵在從前修的緣不夠,不夠她們一世為母女,滿打滿算也只有三年的光景,一年在肚子里,兩年在塵世中。彩珠的眼淚滾滾而落,也罷,就當她是個同行坐船的朋友吧,雖然沒有活著見人,但也沒有見到屍首,願她還在人世,在另一艘船上好。

不是每個人都能被說服的。顯瑒打了個呵欠,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出去了。

從此會蘭亭澡堂子里又有了新的談資:小王妃一次上麻將桌,進出就要多少錢;她從白俄流亡皇族的手里買來的珠寶首飾有真有假,鬧了不少笑話;她一年有六個月呆在北戴河,老福晉歿之前,都沒回來見上見上最後一面……但她是失去孩子的母親,所有的頹廢和荒唐都有一個無可厚非的讓人同情的理由。

但是另一個人讓人不齒甚至憎恨。小王爺原本就玩點兒煙,如今更甚了,每日睜了眼都要先挑那成色最好的福壽膏抽上幾口打精神,像給鍾表上弦一樣,然後才起床更衣。起來了也無非是尋歡作樂,飲茶玩鳥賭博,大手筆的捧戲子,風流官司無數。老先生們這才發現,從前怎樣罵他不肖都還是個人,而今這個才是孽障。

第二十二章

我們回到1925年。闊別家鄉三年半的汪明月又回到了奉天。

此刻她躺在他身邊,嗅到熟悉的氣息,所有往事恍然在目。在日本的這些年里,她無時無刻不在想念著他,每每提筆,想要寫一封信給他,又覺得胸口像有重石,壓迫住所有的機靈,只覺得頭腦混亂,毫無頭緒。一封信,不知道如何問候,是否抱歉或怎樣感恩。於是篇章和語句變成了一些零散的詞匯,又更被拆散成混亂的筆畫,那些筆畫被連接起來,有了弧度和輪廓,變成了一個人的樣子,他的頭發眉毛眼睛鼻梁,還有薄薄的可愛的嘴唇。她沒有給他寫過一個字,卻在安靜的課堂上,熱鬧的酒館里,和自己寓所的書桌上畫了無數張他的臉。但是不像,一點都不像,每一張都不像。越是仔細地回憶他,越是認真地描摹,就離他越遠。如今她終於在他身邊了,看著這張朝思暮想的臉,想要伸手去碰一碰,摸一下,到底還是沒有膽量,便放棄了這個想法。

剛才並不好。做a做得像找不到合適話題的敘舊,兩個人都帶著足夠的熱情和認真,但是沒有激情,因而干澀無趣。從前她是他的小寵,哪怕不和諧,哪怕總有點疼,卻有著親昵的舒適和溫柔的虐待的快感,而今她長大了,是企圖迎合的,反而不那么自然,那么讓人歡喜了。這夜里的敘舊便草草收場。他們沉默著,明明不願承認,但已經相互確定,時光流轉,他們不再是從前的小王爺與她的明月了。

他起床,穿衣,並不打算在此過夜。坐在床畔,背朝著她說:「打算出門轉轉,還是找些事情來做?」

「想要先見見朋友。」

「那也好。」他說完推門而去,再沒有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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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學畢業之後沒有繼續讀書,在父親任主編的報館里面謀了一個謄寫稿件的職位。她的辦公桌在靠窗的位置上,她還養了一盆仙人球。明月來的時候,南一正趴在那里費勁巴拉的寫字,抬起頭來看到是她,像只精力旺盛,身姿矯健的小青蛙一樣一躍而起::明月!汪明月!你這個小壞蛋!你!我想死你啦!」

明月跟南一抱在一起,她霎時覺得心里溫暖,眼睛也濕潤了:啊原來還是有人想死她的,還有個人抱著她,熱烈地歡迎她的!南一把自己桌上的文稿和紙張胡亂地整理了一下,把圍巾在脖子上繞了幾個圈,拉著明月就往外面走:「我說我今天怎么干不進去活兒啦!我就知道有事兒。咱去找個地方吃東西吧,哎,餡餅和羊湯,怎么樣?」

「現在,下午兩點?」

「我中午飯沒吃啊。」南一說。

「行啊!」明月道,「我到現在還沒嘗上這一口呢。」

她們下了有軌電車就一頭扎進回回營。回回營是奉天城內穆斯林的聚居地,以清真寺為中心五六個街區的范圍里開了些大大小小的特色買賣,玉器行,首飾店,賣毛毯的鋪子,賣干果的小攤,還有很多很多風味獨特的餐廳小鋪。它們鑲嵌在那幾條彎曲仄的街道里,要借助那些異域香料的氣味仔細尋找分辨。

自己賺工資的南一儼然是熟客的派頭,經過路過的小店,手指著那些藍白相間的門臉對明月說:「這是個吃涮r的鋪子,r一般,但是醬料的味道挺好的。這店的烤羊腿不錯,筋頭燉得也行。哎這家店是做燒賣的,看上去不太干凈,味兒很好哦,真的,埋汰東西更有埋汰味兒……」

明月被她說得越來越餓,催促道:「大姐,要不然咱們就這兒吧,我不嫌埋汰的。」

南一笑嘻嘻地說:「忍一忍哈,耐心總是有補償的。」

她們終於來到那家小店,掀簾子一看,里面一共才八張桌子,下午還不到飯口,已有了四桌客人。南一帶著明月走到最里面的位置上坐定,菜牌也不看,對那紅臉龐的老板娘說:「四張餡餅,兩碗羊湯,再來個涼拌蹄筋。」

羊湯是現成的,在大鍋里面咕嘟嘟地冒泡,舀出來撒上一把香菜末,被滾燙咬熟,就變成了鮮艷的老綠色,明月放了一小勺白胡椒粉進去,調勻了喝一口,咬著一小塊羊雜,咂咂嘴巴對南一說:「可真香啊。」

這兒的餡餅很奇特,巴掌大的圓形,上面捏了一圈浪花摺,中間不封口,露出個銅板大的圓d,羊r餡被烙熟了,在里面攢得更緊,湯汁漾出來,南一放了一點青醋,明月蘸了些老醋,咬下去真是鮮美無比啊。南一道:「這個叫做開口餡餅開口笑。」每人兩張一會兒就報銷了,南一又要了兩張,她們吃得滿頭大汗。

吃得飽了,又鑽到另外一個小店里坐在毛毯子上去喝奶茶,吃毛嗑。一邊談論著從前念書時候的趣聞和掌故,說起來老師和同學們的變遷。還不到四年的光景,當初一起念書的中學生有的在外地的大學里做學問,有的早就嫁了人,當了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