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部分(1 / 2)

憤怒 未知 4990 字 2021-02-13

他問李好,好好,你什么想法?

李好說,我只要他不死。

大家沉默了。

。。。。。。當天晚上,老六自作主張找了王法官。

王法官住在法院宿舍的三樓。老六帶了六萬元現金,藏在一條中華煙里。王法官見到他,就知道他為什么而來。他認識老六,當初他的案子就是他經手辦的。後來也在不同場合見過面。

老六說,王老,你知道我的來意。我不拐彎子,因為要救命。

王法官說,好,不拐彎子好。

老六說,李百義是個好人。

王法官說,法律不管他是不是好人,要看有沒有罪。

老六說,罪是有,有大有小,看大看小。

王法官笑了,我第一回聽說,罪還有看大看小。

老六解釋,你看,罪本來是七年,律師一辯,變五年。合議庭一議,變三年。

原來是這個意思。王法官說,那你看,李百義的罪是大是小?

老六不吱聲了,只是笑。他說,這就要看您和合議庭的結果了。

王法官嘆了口氣。不說話了。一會兒,他拿起那條煙來,掂了掂,說,這條煙可真沉哪。

老六說,王老,你自己看看,李百義是不是好人?您不要聽我們說,您自己說?

王法官說,如果說李百義是好人,我更不能拿你這東西了,我拿了你這東西,不單是貪贓枉法的問題,是昧良心的問題。

老六說,您不收,我心里哪有底啊。

王法官說,拿了你這東西,我心里就沒底了,我這樣告訴你吧,我就是願意拿千千萬萬人的東西,也不拿李百義的東西,懂了吧?

老六回到旅館,把情況說明。陳佐松向他發火,幸虧法官沒收東西,估計也不會說出去,否則又加了行賄的罪名。

老六說,奇怪了,他們都硬是不收李百義的東西,說只要是李百義的,什么也不能收。

游德龍說,是不是李百義從前打土豪的名氣太大了,誰都怕。

老六說,我看不像,王法官像是被李百義感動了。

孫民終於熬不住了。這一周他仿佛活在一個黑d里。雖然他是自由的,卻有千萬條繩子綁在身上。他體會到了在逃犯的感覺:在白天行走,卻好像在黑夜。

他想到了解脫的各種辦法。但只有一種是最有把握的,就是把一切公之於眾。可是這樣的結果是把自己關進看守所,而且要承受罵名。但如果不做任何表示,等到秘密公開,他同樣也要進看守所,這樣的話,他不會有罵名,但卻有一種更嚴重的威脅,這種威脅來自李百義一方。因為李百義跟他說過,他放棄了外面的自由,得到了里面的自由。如果孫民選擇後一種方式,可能兩種自由一起喪失。

指認真相,就得平安。說謊,就受捆鎖。現在成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孫民經過兩個月的觀察,親眼看到了李百義在看守所的生活,這個人現在很平和,他每天晚上睡得很香,也吃得很多,所以李百義明顯胖了。他在號室里提水,刷廁所,做得很認真。孫民認定,這就是一個有所放棄的人的表現。

可是現在,孫民要放棄的是他的自由。

如果他不放棄,按照孫民聰明的大腦判斷,陳佐松會拚死把那個失蹤案弄得水落石出,那時,它會是一個轟動的事件。因為現在上面正在整頓警界的刑訊供案件,凈化執法環境。失蹤案公開的那一天,孫民料定自己同樣要進看守所。

又過了四天,孫民快要崩潰了。他感覺到的壓力中,不但有外在的危機,而且有內在的良心譴責的成分。他看到了李百義案的全過程,當那些支持李百義的群眾聚集在黃城公安局的時候,他第一次被震撼。因為他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場面。孫民從那一刻起對李百義刮目相看。在這之後對李百義的用心觀察中,孫民目擊了很多證據,顯示這個人的心是自由的。李百義表現出來的從容、隨和、喜悅,像是一股體味,是孫民可以聞到的。

這天晚上,孫民一個人留在看守所過夜。他的心中翻滾。折騰了一個晚上,無法入眠。

孫民出來散步,他來到號室上方,那是武警監控號室的制高點。孫民看到了在一個大統鋪里睡著了的李百義,透過巨大的蚊帳,孫民看見李百義像嬰兒一樣踡縮著,睡得很香。很久,他也沒翻一下身。孫民回到房間,躺在床上,一直到凌晨三點,他還是清醒的。可是他的汗卻濕透了衣服。他感到軟弱了。這時的孫民感到無比軟弱。他需要一個人給他力量,讓他度過難關。

在經過好幾天的折磨之後,到了周四上午,孫民似乎越過了那座大山,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准備向上級反映失蹤案的真實情況。可是,應該找那一層上級,他沒有主意,最後,孫民決定,直接向市委反映情況。

孫民一個人悄悄來到了市委,找到了分管政法的副書記。他用了三個小時時間向副書記說明了十年前的那個失蹤案的詳細過程,就他所了解的部分已經表明,這是一宗典型的刑訊供案。

副書記聽完說明後十分震驚。他最後的表態是:不惜一切代價徹底查清失蹤案的案情,無論涉及何人,一切按法律程序處理相關涉案人。這是要拿自己的糸統開刀的信號。

孫民說明情況後離開了市委。當他走出市委大門時,似乎有一些恍忽。他突然意識到他做了一件大事,這件事可能會引發一個地震,他要承擔它的後果。他打了一個寒顫:這會不會是一個錯誤?自己是不是誇大了那件事情的嚴重性?也許自己真的是中了邪,中了李百義的邪。這個人有一種魔力,會吸引別人,並引導別人作出某種決定。

孫民看著市委廣場上眾多走來走去的人,他想,也許從明天開始,我就會從這堆人里面消失,進到看守所里。我的代價太大了。一種即將失去自由的恐懼籠罩了他。

孫民立即回到看守所。他來到號室外的草地上,一眼就看到了李百義。他在拔草。孫民用了好長時間觀察他。他看了好久,想找出李百義和別的犯人有什么不同。

終於,他發現,李百義的眼睛里,有一種和別人完全不一樣的光芒。既不是仇恨,也不是恐懼,不是茫然,也沒有莫衷一是,這是孫民熟悉的幾種眼神。但李百義的眼神不屬於這其中的任何一種。李百義的眼神里是一種簡單得令人不可思議的目光,他只專心地盯著他要拔的草,草在哪里,眼神就在哪里,那眼神純粹得就像一只小狗的眼睛,或者像兔子的眼睛。在這雙眼睛里,現在只有草,沒有任何別的東西。

孫民突然有一種獲得解脫的感覺。好像有一件沉重的衣服從他身上脫下。他想,我要記住這個聲音,我沒有做錯。

他突然感到疲倦。他回到房間,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

。。。。。。李百義根本沒注意到孫民在觀察他。他拔完草,回到號室。張德彪在床上打坐。最近幾天,他常常這樣一動不動。李百義坐到床上,張德彪突然轉過身問他,百義,我不怕死,真的,只要事先告訴我一聲就好。

李百義不知道說什么好。因為張德彪已經被告知,明天早晨他就要被執行了。所以,他這幾天就在打坐。他說,我保證我是一條漢子。為了這個保證,他不斷調整情緒。甚至少有的和大家打牌。

到那一天,我敢看著槍斃我的人。我不鳥他們。張德彪說,可是他們敢摘下口罩嗎?百義,我不後悔我干的,我就是壞人,怎么著?不過,我佩服你,雖然你投案,我不相信是你自己要投的,你自己也說不是,所以,你永遠是大哥;我看不起老六,他現在活得好好的,好像很滋潤,可他等於死了一樣。我死了,就像還活著一樣。這就是英雄。英雄是不怕死的。

第二天清晨五點。有人把張德彪叫醒,大家都醒了。大家上前和他告別。這時張德彪突然變得十分軟弱。他抱住李百義不放手。

李百義輕輕撫摸他的肩膀。

你會不會來?張德彪說,你不會的,你不會判死刑。

李百義說,我會,我會來。

警察把他拉開。當兩名警察讓他走出去時,張德彪的雙腿明顯軟了下去。

警察只好用四只手架住他。他是被拖出去的。

腳鐐聲遠去了。大家都沒說話。有人點起了衛生香,被武警制止,打火機被搜走了。

李百義一個人面向窗外,他感到他的眼睛潮濕了。外面開始下毛毛雨。十年來他好像忘記了哭泣。但近來他總是經常抑制不了心中突然來臨的悲傷。

這一整天李百義都心情不好。他總是在猜度張德彪被行刑的時刻。在他的眼前出現幻象,張德彪好像是在他殺死錢家明的那塊地上被槍決的。

他似乎看到死後的張德彪向土地深處走去。。。。。。他走了很久,遇見到錢家明。死的人總要見面的。包括我自己。他想。我想象自己見到了張德彪,也見到了錢家明。

每一個死者臉上都好像有血。不過,血可以洗去,悲傷卻留下了。李百義在夜晚的夢中見到了更多的人,所有死去的人,他們臉上沒有血,但個個臉上都透著憂傷。

不到五點,他就醒來了。這是他進看守所睡得最不好的一夜。

上午,陳佐松來見他。

這一次,他沒被帶進孫民的辦公室,而是在審問室。陳佐松帶來了黑漢他們送給他的東西。

他們回去了。陳佐松告訴李百義。是昨天上午九點的火車。

更重要的是,陳佐松告訴他案情有了大的轉機。他父親馬貴的失蹤案經市委特批嚴查,現已查明,這是一宗典型的刑偵供案。收容所案情部份已查清,qg馬春等三名被收容人員的責任人,是該所內的三名臨時工,其中一個吳姓嫌疑人,其父親在公安局六處任副處長,他利用父親的權力串通信訪處的人,用錢賣通錢家明,為了阻止李百義父子的上訪,對李百義父子實施了一糸列的威脅和刑訊供,意圖迫使他們放棄上吿。錢家明等人在刑訊供時致使李百義父親馬貴當場死亡,為了掩蓋事實真相,他們將屍體隱藏,用塑料袋沉埋於派出所的化糞坑內。現在,所有涉案人員均已批准逮捕。

現在嚴查刑訊供,他們沒有好結果了。陳佐松說。

李百義聽了沒有表情。他並不感到震驚,好像在聽一個早已不是秘密的遲來的消息。

是孫民舉報的。陳佐松說,他也被控制了。因為,他參與了那天晚上的事。百義,你的心事了結了。

陳佐松說,還有,我辭職了。

李百義說,佐松,不要當律師了,你回黃城替我吧,做那個會長。

第十八章天堂

李百義即將宣判的前一周,樟坂的報紙審慎地報道了案情的最新進展。但仍有好幾家報紙繼續將李百義被捕前的微笑和他的宣判結果相聯糸,作一些沒有根據的揣測。事實上關於李百義的所有情況媒體都作過詳細的報道。陳佐松和李好在賓館的電視上,看到一個記者在看守所采訪李百義時,還在使用通常的蔑視口吻,他的問話讓陳佐松很不舒服。記者問李百義,你以為你這樣做就可以逍遙法外嗎?你聽說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嗎?記者強李百義,你跟我談談對這句話的理解。

陳佐松氣得當場把杯子砸向電視。他並不認為李百義因為做了慈善家而享有犯罪豁免權,但記者那種完全沒有進入狀況的情形讓陳佐松很失望。但李百義在電視中顯得很有耐心。他真的老老實實地回答記者所有的問話,他說,法網恢恢,但這個網並不疏,在心里它密得很。記者問他對即將來臨的宣判有什么期待?李百義回答:我接受一切對我公義的審判。

記者問,你認罪嗎?李百義回答,我認罪。記者又問,如果是死刑呢?李百義沉默了片刻,說,死並沒有想象的那么壞,我理解,它是生的一部份。

記者不理會李百義的心情,繼續問,死前你有什么要求?

陳佐松就是這時把杯子砸過去的。這個記者好像已經在和一具死屍說話。他臉上有一種穩c勝劵的得意表情。

李好看不下去了,一下子捂著臉哭出來。

李百義回答,如果死,就捐屍體吧。

記者說,好。

記者得到了他想要的話,臉上有了滿足的表情。李百義最後也露出了他招牌式的微笑,但這個鏡頭很短,顯然是被掐掉了。

陳佐松安慰李好,那個家伙是在胡說。你父親不會是那種結果,我心中有數。

李好撲在他懷里,她哭得肩膀聳動。

他要死,我就不活了。李好說。

陳佐松摸她的頭,說,你這個小孩子,說什么話呢?沉屍案已經水落石出,相信有一個公義的判決。

。。。。。。宣判在第二天上午進行。陳佐松不讓李好去,但李好一定要去。老六說,你不讓她去,不是顯得你對宣判沒信心嗎?她呆在家里能安心嗎?陳佐松想想也是,就讓李好一起去了法院。

李百義走進法院時,看見了女兒。李好用她噙滿淚珠的眼睛望著他,讓本來心中平靜如水的李百義突然波瀾翻滾。他的淚水也一下子侵上眼眶。他想,這不是因為死,是因為離別。

陳佐松卻用一種勝利的微笑和他打招呼。李百義心中稍微平靜了些。他悄悄地擦去了淚水。

宣判很簡短。王法官對判決書的犯罪過程部份念了好久。李好無法聽清所有內容,只有最重要的幾句她聽清楚了:李百義犯有故意殺人罪。。。。。。案情和殺人動機復雜。。。。。。在心理上形成。。。。。兩案對照可見出。。。。。。認罪悔改表現。。。。。。。量刑適當。。。。。。。從輕處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結束。陳佐松臉上明顯緩和下來。李好卻全身發軟。癱倒在陳佐松身上。陳佐松說,好好,沒事的,這就是沒事兒了。

老六說,不是說無期徒刑的嗎?

陳佐松說,一樣的,對李百義,都是一樣的。

李百義聽完判決,沒有表示。只是點了一下頭。王法官問他有什么要說的,他說沒有。

王法官宣布退庭。人群開始散出。當法警要把李百義帶出去時,李好突然沖上去,緊緊抱住他。

李百義撫摸她的頭,說,好好,沒事兒的。

李好淚水模糊。她突然開始親吻他的臉。

李百義的淚水奪眶而出。

大家紛紛看過來。警察把他們拉開了。李百義上了警車。

陳佐松扶住李好,說,他一切會很好,死緩就是無期,無期就是有期,有期就能減刑。他一定會減刑。

老六嘆了口氣,說,百義啊,實際上他已經在黃城自己做完了一個無期徒刑了。

李百義回到看守所,號室里的人紛紛來問宣判結果,李百義說是死緩,大家嘆了一口氣。油條說,我們以為是十五年,最多是無期。大胡子安慰李百義,沒關糸,對你來說死緩就是無期,不要說緩兩年,就是緩十年,他們也找不到槍斃你的理由。

李百義笑笑說,我很滿意這樣的結果。

李百義滿意這種結果,是要結束另一個牢獄。此前十年,他不因為恐懼而是因為不平仿佛身在監獄。他是那個要砸婦人的人,十年來一直舉著那塊砸不下去的石頭,他很疲倦了。現在,他放下了石頭。如果他不放下它,會因為吃力而使石頭掉落,砸在自己腳上。

放下石頭的李百義有一個重要變化,這是有關他個人的。他從一個復仇者變成了一個普通人。因此,現在他想起了一個人,想起了一個姑娘。這個做了他近十年女兒的姑娘,今天在法庭上使他落淚。當李好撲到他懷里時,李百義突然在心中涌起一種感情,一種溫柔的、需要傾訴的感情。這在李百義是從來沒有過的。李好在他眼中始終只是女兒,或一個女孩。可是在那一剎那,李百義生了一種奇異的感覺:他很想抱住李好痛哭一頓,甚至埋首在她懷里。這是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感情。

李百義被自己的感覺抓住了。但他意識到,它異乎尋常而又真實無誤。李百義這才體會到女兒為什么會愛上他。現在,他也體會到了同樣的感情。一個父親愛上女兒的感情。而這種感情出現在一切塵埃落定之後。

這個男人從少年時代開始,就從來沒嘗過愛情,甚至沒有想過什么叫愛情。他的所有精力都用於對付生存。今天,李百義好像第一次成了一個正常人。而且他很清楚地意識到:他愛上女兒了。

他用了三天時間來思考這個問題。李百義知道,如果他真的接受女兒的愛情,會導致什么結果。且不說公眾會怎么看,連他自己也覺得這是另一種犯罪,自己要用盡一生在監獄中渡過,他不能不考慮此事對李好的影響。按照他一貫的性格,他絕對不會讓這種感覺變為現實。

但今天,李百義仿佛變了一個人,由一個無私的堅忍的人,突然變成了一個極度渴望愛的人。從宣判的那一刻起,李百義脫去了一切重擔,恢復成了一個正常人。他意識到,他需要愛情。除了正義之外,還有愛。而愛就是李好。

我們相信李百義進入了一個短暫的恍惚期。他一反常態,寫了平生第一封情書,是給李好的。他用了幾個早晨來寫這封信。好幾次他寫得淚流滿面。

在信中他寫道,好好,我現在才知道,我早就愛上了你,只是我不知道。。。。。。在我尋找公義未得之前,我無法顧及愛是什么,因為一個不順服的人,心中是只有恨而沒有愛的。。。。。。我收養你溺愛你,實際上是因為我需要愛,但對於那時的我,愛只能理解為付出,因為我從小到大,真的沒嘗過太多別人給予的愛。。。。。。。可是今天,我才知道,在公義、平等、道德、法律、能力、知識這所有一切中,最大的不是別的任何東西,原來就是愛啊。。。。。。

李百義把這封滴滿了他淚跡的情書封好,准備在上午李好看她的時候交給她。李百義知道不應該這樣做,但他這樣做了。這不像過去那一個李百義。但如果不這樣做,李百義會非常痛苦。

上午九點,女兒終於到看守所來看他了。

在會見室,李百義見到李好的時候,他的感覺真的起了變化。今天,李好穿了一件藍色套裝,雖然這套衣服對她的年紀來說偏大了一些,但穿在她身上有一種成熟之美。這是李百義從來沒見過的李好,深沉的愛中透著的淡淡憂傷,仿佛都被吸收到這藍色中了。

真的有那么巧嗎?李百義想,她今天穿了這套衣服,好像在呼應他的感情。李百義第一次看到的不再是女兒,而是他愛的人。

李好說,爸爸,我准備好了東西,等你轉送第一監獄時,我會送過去。你一定要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