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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個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詩討論的時候,第十一個男生闖進來。
二戀人的感覺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s。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系的一年級生,r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么不坐到後面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象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s情雜志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d,便是根本沒有頭發。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只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發廊才看的。他為什么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s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只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么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r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里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么,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里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鍾,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象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g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占了。房里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凌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么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並,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里g什么?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里。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象我這種人,不象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r子里,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么。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象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象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r。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象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鍾,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么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舍。
沒想過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g什么?
我沖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面,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制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盡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游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里卻很快樂。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
今天為什么不看《龍虎門》?
新一期還未出版。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么看《龍虎門》?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為什么要給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r,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
沒空。我說。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
你不知道嗎?
你沒有告訴我。
你沒有去查?
他搖頭。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r很紅的填詞人林放。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s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
他沒有理會我。
我們常常那樣斗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只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r,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我聽迪之說,那里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里?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
我在錄音室。
你忘了我在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著臉沖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里: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
他從口袋里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嘆息之前,
會不會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
為什么要寫這首歌給我?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
我心里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
怎會呢?他吻我。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r,我們在海邊等待r出。我漸漸了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了解的人。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
他點頭,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給她嗎?
他沉默。
r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
是的,r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
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呵護他。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c控。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r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在錄音室里,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贊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
原來他妒忌。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
你妒忌?我試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
他繼續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說。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
你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d,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