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開除適用條例》(下)(2 / 2)

日月永在 煌煌華夏 1728 字 2021-02-23

關於停職的相關細則,後世有專門的條例,這都是刻在朱允炆腦袋里的東西,但是他沒有一次性全部拿出來潤色修改使用,他今天是只打算拿出一點來,真弄得多,他自己會亂,地方更會亂。

這兩點,一是家族經商,這是通病,一人為主官,子嗣兄弟經商的形態在洪武年便露了苗頭,不這樣不行啊,俸祿養不活不是。

而現在開商禁,復商籍,經商行為只會越來越繁榮昌盛,那些一家百十來口的宗族式家庭,會有多少人經商?

對這種事,朱允炆的態度很堅決,加了俸祿後你本身就可以吃飽,如果還想經商,那就要接受稽查,干凈為官也就罷了,若是有枉法的行為,那就等著掉腦袋吧。

對於大明的官,刑罰可是很重的。

至於科道言官、都察院下到地方後的稽查,地方上的錦衣衛千戶所也會派人參與,三方聯查,朱允炆就不信都是亂臣賊子,連一個忠誠與他這個皇帝的都沒有。

當然,也不排除有漏網之魚,但這是沒辦法的,誰也沒本事全面杜絕貪污腐敗,後世還查不完呢,這種事沒必要雞蛋里挑骨頭。

只要保證八成以上的清查率和省府一級主官的廉潔度就足夠了,尤其是省府主官,能保證這兩個級別的清廉,地方就不會出現大的人禍和腐敗。

至於第二條,那就是地方有官員靠出售書法書畫來變相受賄,這種毫無技術含量的行為幾千年經久不衰,屬於典型的以權謀財,但這也是最好查的,地方千戶衛所和科道言官監察到,舉報上來,都察院下去核實,查實後直接殺頭抄家。

「除了犯這兩點的官員要停職稽查外,還有兩種官員要開除!」

朱允炆話鋒一轉,語氣便冷了許多。

「凡在職期間,喜往寺廟、道觀上香崇奉者,一律開除!

凡在職期間,喜祈畏神靈、結交江湖術士者,一律開除!

地方要自查和自,官員崇奉而隱瞞不報的、地方清查現而不懲處者,待中樞現後,一律斬立決!」

宗教的洗腦能力堪稱可怕,明朝這種古代,古人對神靈的敬畏更是猶為甚深,經常做出許多迷信的事情來,比如現在地方府縣的很多官員,就愛在自己的中堂擺上一口棺材!

這可不是學停棺死戰的龐德,標榜自己打算殫精竭慮、死而後已的為國家事,單純就是為了升官財這四個字!

而閩南、湘楚之地,兩周時期的巫學、神學殘留還保存著,經常有一群跳大神的玩意借著蒼天的名義蠱惑人心,甚至蠱惑官員,弄得地方烏煙瘴氣一團亂麻。

而有的官員信佛信的深,對於佛寺侵占田畝、隱瞞數目,躲避交稅的行為,更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這種官,要來做什么?

你不是信佛祖、信上帝嗎?那就滾回家慢慢信,要是在任期間還信,那朱允炆的任務,就是送他們去見佛祖上帝!

毛泰嚇得背後冷汗涔涔,慌忙腦子里回憶起來,自己這些年有沒有去過寺廟、道觀之類的地方降香。

「自條例頒行後改正的官員既往不咎。」

朱允炆瞥了一眼毛泰,似乎看穿了後者驚惶面容後的想法,便出言道:「只有那些不願改正的,才要嚴抓、嚴查、嚴懲!」

毛泰忙站起身躬禮:「臣領命,必傳達地方,日後仔細查處,不敢松懈。」

「嗯。」

對毛泰的態度,朱允炆還是比較滿意的,看了一眼楊溥,招手:「朕今日說的,都記下來了嗎?」

楊溥便將奏本遞上:「陛下口諭,字字句句皆無遺漏。」

雙喜接過遞呈,朱允炆自上而下遍覽後點了點頭。

「可,拿回去潤色下,編成條陳的形式留檔,待將來再有添加,可取出附言於後。」

「是。」

致仕、丁憂、免職、開除。

這四項是朱允炆這幾日想到的,等將來時機成熟了,關於官員的管理自然會有更詳細的規范條例補充,革故鼎新的事多花些時間,總會有做完的時候。</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