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2 / 2)

八百萬種死法 未知 6112 字 2021-02-25

那個專欄記者寫道。在「都會簡訊」專欄,我看到鮑厄里區有兩個流浪漢在阿斯特廣場地鐵站大打出手,為的只是他們中一人在垃圾桶里找到的一件襯衫。其中一個用八英寸長的折疊刀將另一個刺死。死者五十二歲,凶手三十三歲。我想,要是這件事不是發生在地鐵站,那報紙是否還會報道。他們在鮑厄里區的廉價旅館里互相殘殺已不足為奇了。我繼續翻閱報紙,仿佛在找什么,那種朦朧的預感仍縈繞不去。我微微覺得有些宿醉未醒,但又提醒自己昨晚並未喝酒。這是我戒酒的第八天。我走到銀行,把五百元報酬中的一些存進戶頭,剩下的換成十元和二十元的小額鈔票。我來到聖保羅教堂,想趕緊捐掉那五十元。但那兒正在做彌撒。我又來到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會,結果聽到最沉悶的演講。我覺得這位演講者把他自十一歲起喝的每一杯酒都提到了。他以一種單調的聲音足足嗡嗡了四十分鍾。會後,我在公園坐下,在路邊攤上買了一個熱狗吃掉。三點左右,我回到旅館,打了一個盹,四點半左右再次出門。我買了一份《郵報》,拿著它拐過街角走進阿姆斯特朗酒吧。買報紙時我肯定瞟見了大字標題,只是沒有在意。我坐下來點了一杯咖啡,然後看第一版,那條新聞就在那里。「應招女郎被剁成r醬」,標題寫著。我知道有可能是她,但也知道可能x不大。我閉上雙眼,靜坐了一會兒,兩手緊握報紙,試圖完全通過意志的力量來改變這個故事。顏s,她北歐式眼睛的湛藍s在我緊閉的雙眼中閃過。我的心緊縮,喉嚨深處再次隱隱作痛。我翻開那該死的一頁,果然第三頁上就有我預感到的內容。她死了。那個雜種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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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八百萬種死法(20)

金?達基嫩死在銀河旅館第十七層樓的一個房間里,這是五十年代在第六大道上建起的少數幾個摩天大樓中的一座。房間租給了一位來自印第安納州韋恩堡的叫查爾斯?歐文斯?瓊斯的先生。他先付清了現金,在星期天晚上九點一刻登記入住一個晚上,此前半個小時他曾打過電話預約房間。根據初步調查,韋恩堡沒有查爾斯?歐文斯?瓊斯這個人,他在住宿卡上登記的街道地址似乎也不存在,可以斷定他登記的名字是假的。瓊斯先生進房後沒打過電話,旅館的賬上也沒有他點過任何東西的記錄。說不清是幾個小時之後,他離開了,也沒費神去把旅館的鑰匙留在前台。實際上,他在房間門口掛上了「請勿打擾」的牌子,一直到上午十一點過後,旅館的清潔人員都謹慎地遵照那個牌子的指示行事。後來,一個清潔女工打電話到那個房間,當電話無人接聽時,她就去敲門。沒聽到任何反應,她用總鑰匙打開了房門。她走進去,見到了《郵報》記者所說的「無法形容的恐怖現場」。一個l體女子躺在床腳的地毯上,床上凌亂不堪。床和地毯浸滿了她的鮮血。女人身上傷口重重,不知被刺了多少刀。據法醫判斷,凶器可能是刺刀或砍刀。凶手把她的臉砍得「血r模糊」,但一個娛樂記者從達基嫩小姐「位於默里希爾區的豪華公寓」拿到一張死者生前的照片。與平時不同,在照片中金的金發披在肩頭,只編了一條發辮盤在頭上,像花冠一樣。照片中,金明眸善睞,容光煥發,天真無邪。死者身份是根據現場發現的錢包確定的。錢包里的一些現金使警方辦案人員排除了為錢殺人的動機。還像模像樣的。我放下報紙。發現自己的手在抖,這並不奇怪。我的心抖得更加厲害。我捕捉到伊芙琳的目光,她過來時,我點了兩杯波本酒。她說:「你確定嗎,馬修?」

「不可以嗎?」

「嗯,你好久不喝酒了。真的要開戒嗎?」

我暗想,孩子,跟你有什么關系?我做了個深呼吸,說:「也許你是對的。」

「喝點咖啡怎么樣?」

「好。」

我重看那條新聞。根據初步檢查,死亡時間確定在午夜時分。我努力回憶當她被害時我在做什么。聚會結束後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但何時離開的呢?我記得那天晚上回去得很早,不過即便如此等我上床時也將近午夜了。當然,死亡時間只是大概估計的,所以,在他砍死她時我可能已經睡著了。我坐在那兒,不停地喝著咖啡,一遍又一遍地看著那條新聞。從阿姆斯特朗酒吧出來,我來到聖保羅教堂。在後排長椅上坐下後,我盡力思考著。我與金兩次見面的景象與同錢斯談話的景象j替出現,在我的腦海中閃來閃去。我把那於事無補的五十美元投進募捐箱。然後點起一根蠟燭,凝視著它,似乎期待蠟燭的火焰中會跳出什么影像來。我再次坐下。一個年輕的神父走過來,告訴我晚上關門時間已到,他聲音和緩,略帶歉意。我點點頭,站了起來。「看上去你好像有煩惱,」他主動說,「我能幫上什么忙嗎?」

「我想不能。」

「我看你常來這兒。有時同別人談談會有所幫助的。」

「是嗎?」

我說,「我根本不是天主教徒,神父。」

「那無所謂。如果有什么事讓你感到煩惱——」「不過是些壞消息,神父。朋友意外死亡。」

「那總會讓人感到難受。」

我怕他給我灌輸關於上帝的神秘旨意之類的東西,但他似乎在等我講下去。我好不容易才離開那兒,在人行道上站了一會兒,不知道接下來該到哪兒去。大約六點半。聚會兩個小時後才開始。可以早到一小時,坐下喝點咖啡,跟大家聊聊,但我從來沒那么做過。我有兩個小時需要打發,只是不知道做什么才好。他們對我說不要讓自己太餓。自從在公園吃了熱狗之後,我什么都沒吃。一想到食物,我的腸胃便開始翻騰起來。我走回旅館。似乎我經過的地方到處都是酒吧或酒鋪。我上樓回到房間,一直待在那里。我提前幾分鍾到達會場。有五、六個人叫著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我倒了一些咖啡,坐了下來。演講者簡單講述了自己的酗酒史,然後就把剩下的時間都用來講四年前戒酒後所發生的事情。他的婚姻破裂,最小的兒子被車撞死,肇事司機逃逸,他長期失業,並有幾次憂郁症發作,以至於入院治療。「但我沒再喝酒,」他說,「當我第一次來這兒時,你們這些人對我說,喝酒只會令事情更糟。你們告訴我,要想戒酒成功,就是死也不能喝酒。我告訴你們,有時我想,我能滴酒不沾,靠的完全是他媽的固執。沒關系,讓我g什么都行,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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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節:八百萬種死法(21)

休息時,我本想一走了之。結果,我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幾塊巧克力餅g。我似乎聽到金在告訴我,她非常喜歡甜食。「但我從未增加一盎司體重。我幸運吧?」

我吃著餅g。感覺像在嚼稻草,但我咀嚼著,然後就著咖啡吞下。自由討論時,一個女人沒完沒了地講她的人際關系。她真討厭,每晚重復同樣的話。我不再聽了。我在想,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我認識的一個女人昨晚被殺了。她雇我保護她,我信心十足地向她保證她很安全,她相信我。殺她的人騙了我,而我相信他。她現在死了,我卻無能為力。這件事困擾著我,我卻不知如何是好,每個角落都有酒吧,每個街區都有酒鋪,喝酒不會讓她起死回生,但可以不必清醒,我他媽的為什么要遭這份罪?為什么?我在想,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我們坐在這個該死的房間里,沒完沒了地說著同樣該死的話,與此同時,外面的那些野獸正在互相殘殺。我們說不要喝酒,參加聚會,我們說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我們說做起來很容易,我們說一天一次慢慢來,當我們像洗過腦的僵屍一樣叨咕個沒完時,世界正走向毀滅。我在想,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我需要幫助。當輪到我時,我說:「我叫馬修。謝謝你們的經驗。我很喜歡聽。我想我今晚聽聽就好了。」

祈禱之後,我離開那里。我既沒去科布角,也沒去阿姆斯特朗酒吧。而是朝旅館方向走去,經過旅館,再繞了半個街區,來到第五十八大街的法雷爾酒吧。這兒人不多。自動電唱機里放著歌星托尼?貝內特的唱片。酒保我不認識。我看看吧台後方,第一眼便看到了名為「早年時光」的波本酒。我點了一杯,不加冰塊。酒保給我倒了一杯,放在我面前的吧台上。我拿起酒杯,端詳著它。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么。我一飲而盡。

沒什么大不了的。開始時我甚至都沒感到在喝酒,然後覺得有些頭暈,像是要嘔吐。唔,我的身體系統不再適應酒精。一個星期沒喝酒了。上次整整一個星期不喝酒是什么時候的事了?我記不起來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許是二十年,或更久。我站在那兒,前臂搭在吧台上,一只腳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橫檔上,努力判斷自己的感覺。我認為,同幾分鍾前相比,現在不那么痛心了,而是有種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么呢?「還要一杯?」

我本想點頭,但還是控制住自己,搖搖頭。「現在不要,」我說,「可以給我換些一角硬幣嗎?我得打幾個電話。」

他幫我把一元錢換成零錢,然後把公用電話的位置指給我。我把自己關在電話亭里,掏出筆記本和筆,開始打電話。我花了幾個硬幣來了解誰在負責達基嫩的案子,又花了兩三個硬幣找這個人。最後,我終於被轉接到城北分局的辦公室。我說想跟德金警探講話,一個聲音說道:「稍等,」然後,「喬,找你的。」

片刻之後,另外一個聲音說:「我就是約瑟夫?德金1。」

我說:「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達基嫩凶殺案的凶手了?」

「我沒聽清你的名字,」他說。「我是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從你那兒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還沒抓到那個皮條客的話,我可以給你些線索。」

片刻停頓之後,他說:「我們還沒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個皮條客。」

「我們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嗎?」

「瞧,斯卡德先生——」「她的皮條客叫錢斯。那也許是名,也許是姓,或只是一個綽號。犯罪記錄里沒有他,至少沒有這個名字。」

「你是怎么知道犯罪記錄的?」

「我從前是警察。瞧,德金,我有很多信息要給你。我們談一會兒如何,你可以隨便提問。」

「好吧。」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關於錢斯的一切都告訴了他。我向他詳細描述錢斯的體貌特征和他的汽車,外加駕駛執照的號碼。我說他至少控制了四個女孩,其中有位索尼婭?亨德里克斯女士,可能大家都叫她桑妮,我描述了她的長相。「星期五晚上他把漢德瑞克斯送到中央公園西街四百四十四號。她或許住在那兒,但也有可能是去參加為一個名叫基德?巴斯科姆的職業拳擊手舉行的慶功宴。錢斯對巴斯科姆很感興趣,也許那棟大樓里有人為他舉行慶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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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節:八百萬種死法(22)

他想要c話,但我不停地講下去。我說:「星期五晚上錢斯得知那個叫達基嫩的女孩想要終止他們的關系。星期六下午,他到她在東三十八道街的住處找她,告訴她他沒有異議。他讓她月底搬出這個公寓。那是他的公寓,是他租下公寓把她安置在這里的。」

「等一下,」德金說,我聽到沙沙的翻紙聲。「登記的承租人是戴維?戈德曼。達基嫩的電話也列在他的名下。」

「你查到戴維?戈德曼這個人了嗎?」

「還沒有。」

「我猜也查不到,也許戈德曼是錢斯雇來為他做掩護的律師或會計師。我只能告訴你這些,錢斯看上去根本不像會叫戴維?戈德曼這個名字的人。」

「你說他是黑人?」

「對。」

「你見過他。」

「沒錯。雖然他沒有固定的出入場所,但有幾個地方他常去。」

我把幾個地點開列給他。「我查不到他住在哪里。我猜他是有意保密。」

「沒問題,」德金說,「我們可以逆向追查。你把他的電話號碼給了我們,記得嗎?我們可以根據這個號碼去查他的住址。」

「據我所知,那是他的代接電話服務站的號碼。」

「好,他們會有他的電話。」

「也許吧。」

「你聽上去似乎挺懷疑?」

「我想他不願讓別人輕易找到他,」我說。「你是怎么發現他的?你跟這個案子有什么關系,斯卡德?」

我想掛斷電話。我把自己知道的情況告訴他們,但不想回答問題。但我比錢斯好找得多,如果我掛斷德金的電話,他很快就會把我找去問話的。我說:「我星期五晚上見過他。達基嫩小姐讓我給她當調停人。」

「調停什么?」

「告訴他她想要跳出火坑。她不敢親自跟他講。」

「所以你就替她說了。」

「對。」

「怎么,你也是皮條客嗎,斯卡德?她從他那里跳槽到你那兒?」

我握著話筒的手一緊。我說:「不,我不g那種勾當,怎么,德金?你媽想換個皮條客嗎?」

「到底怎么——」「小心你的臭嘴,如此而已。我可是把內幕消息都告訴你了,我本來不必給你打電話。」

他一聲沒吭。我說:「金?達基嫩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情況,過去有一個叫古吉科的警察,他認識我。他還在城北分局吧?」

「你是古吉科的朋友?」

「我們互不欣賞,但他可以告訴你我為人誠實。我告訴錢斯她想退出,他說他並不介意。他第二天去見她,跟她說了同樣的話。結果,昨天晚上有人殺了她。你們仍舊認定死亡時間是午夜?」

「對,但只是估算。他們發現她時已是十二個小時之後了。你知道,屍體的狀況幾乎讓驗屍官考慮改行了。」

「唉。」

「我看最可憐的是那個旅館服務員。她來自厄瓜多爾,我想她是非法移民,幾乎不會講英語,結果偏偏讓她撞上那種慘狀。」

他哼著鼻子說,「你要不要看看屍體,好幫我們確認一下?保證讓你看了終生難忘。」

「你們確認是她嗎?」

「哦,對,」他說,「我們有她的指紋。幾年前她在長島被捕過。當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後沒再被捕過。」

「後來她在室內接客,」我說。錢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的公寓里面。「真正的紐約冒險之旅。你還知道些什么,斯卡德?如果我們需要你時怎么才能找到你?」

我沒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