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部分(1 / 2)

人們一般認為,性對於感情是絕對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從抽象意義看,這種看法或許是對的(一些統計結果也表明了性與感情之間的確有著明顯的相關關系);然而從具體個案看,是可以找到反例的。一位同丈夫感情非常好的女性講到她自己的性欲望及她與丈夫的性關系,從這一個案來看,性生活對感情對婚姻並不是絕對重要的,換言之,人們可以在缺少性欲望和性關系的情況下保持良好的感情和穩定的婚姻。這樣的婚姻雖然夠不上是天堂,也不一定就是地獄。這位已年過半百的女性是這樣講的:「有時他提出來,我不能做(因身體原因),他就生氣了,生氣了就沒有欲望了。我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過這方面的欲望。

只是有時做夢會感覺到某種類似快感的情況:心跳,下部會濕潤。夢里的男人有時是他(丈夫),有時不是他,好像是某個認識的人,又好像是個完全抽象的男人(這後一種情況比較多),無中生有地有點快感。我覺得自己對他(丈夫)

並沒有任何欲望。只要是我理智的時候,醒著的時候,我總是被動的,不喜歡這事的。雖然快感感覺不壞,但比例很少,還老擔心懷孕。我們是用避孕套的,老用這個他也不願意。後來他就不願多做這事了。很遺憾,我這一生這件事做得太少了。如果這一生重過,我的要求會多得多。「

可以接受無感情的性關系一位知識女性雖然不贊成沒有感情的性活動,但認為這種傾向正在蔓延:「不和感情聯在一塊,單純的生理快感不會有意思的。但是這種事在文化圈子里一點不稀奇。現在北京有幾處住房的人不少,在觀念上也不認為是壞事情。當然沒有人會陷得很深,弄到要離婚的程度,及時行樂的觀念蔓延得很快。」

一位有過許多性伴的女性持有情和性完全可以分開的觀點:「我碰到一個人,做了幾次愛後有點離不開了。他對這件事的態度很自然,我感到他對我的觀念有一種開發性。我和他每次都有快感,我是從那以後才對性這件事產生了美的感覺的。所以我認為性和感情是可以分開的。我的年齡已經很理智了。從使我在性問題上心態健康起來這一點來說,我感激他。」

「我和一個部隊的營級干部談過朋友,他是離婚的,有孩子。我本想和他建立家庭,兩人就有了性關系。但是我對他感覺平淡,沒有激情。到快結婚的時候,他突然對我說,他有一件事一直瞞著我,他得了癌症。我猜這是他不想和我結婚,是個借口。我明白過來就再沒有找過他。」

在有些女人那里,性是感情的試劑:「和一個人做過幾次愛就知道兩人的感情有多深,風格一樣不一樣,喜歡不喜歡了。」

有時,同陌生人做a並不會傷害一些女人,反而會留下美好的回憶。一位女性講了一件她稱作「浪漫而荒唐」的往事:「大學畢業後,我想去外地散散心,就一個人去了一個僅僅同我有通訊來往的朋友那里。他家在一個小島上。我去了就住在他家一間大房子里。他哥哥是個警察,長得很英俊,我在島上時,由他陪我去各處玩。一天晚上,我已經睡下了,他哥哥忽然推門進來了,我當時已經有過性經驗,所以馬上知道他想干什么了。我說,你不怕我告發你嗎?他哥哥說:如果我因為這個進了監獄,我出來第一件事就是殺了你。後來他就上了我的床。

他是警察,會擒拿術,我的手被他不知怎么一弄就不能動了。我一開始還掙扎,後來就不掙扎了。這個人很會做,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得到快感,覺得里面一跳一跳的。我想其中一個原因是我的yd窄,適合這種瘦型的男性,胖的就有點疼。這個浪漫而荒唐的經歷給我留下了美好的記憶。我對誰都沒有講過。「

在調查過程中,有少數女性承認曾有過把性作為手段的經歷,一位離婚的女性說:「你不知道離婚獨居的女人有多難,你有時總要求人辦點什么事,找工作啦,辦個事啦,他們都會提這種要求。那些男人幫你一些忙,像換個煤氣罐啦,搭個順車啦,就讓你用這種方式做交換。掐一把捏一把什么的也是常有的事,我很討厭他們。像這種人,我就一心想讓他辦完事快走,人格上感到受侮辱,好像有妓女的感覺。我和這樣的人做那事時一點也不想時間長,就想著快點快點。」

這位離婚女性還說:「性確實是人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我有時會感到心情暴躁,我知道這是怎么回事。常有些男人來找我,有時我就解決一下,過後有吃了一丸葯的感覺。但是,真正的愉快來自真正的生理心理上的和諧。不但要有物質條件,還要有道德;不是交換什么;不是低級趣味的滿足。我覺得,一個中國女人要想得到這種和諧,很難很難。」

在感情與性的關系方面,女性與男性相比似乎更看重感情。

這是人們一般的印象,也是我從調查中得到的印象。我想如果這是事實,肯定與中國社會(其他許多社會中也是這樣)的男女道德雙重標准有關。似乎只有男人才可以有與感情無關的甚至是同陌生人的性行為,如果女人做同樣的事就很下賤。這種觀點走到極端就使一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感情沒有性的兩性關系,她們還是「好女人」;而在另一個極端,則有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性沒有感情的兩性關系,可是她們就會成為一般人心中的「壞女人」。

在感情與性的關系這個問題上,於是就有了三種立場:第一種是感情與性共存的立場;第二種是有情無性的立場;第三種是有性無情的立常羅素就主張感情與性的和諧共存。他曾這樣談論過有愛的性行為與單純的性行為中間的區別的:「愛情使我們整個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後的甘霖對於植物一樣。沒有愛的性行為,卻全無這等力量。一剎歡娛過後,剩下的是疲倦,厭惡,以及生命空虛之感。愛是自然生活之一部,沒有愛的性行為可不是的。」(羅素,孫珉編,第85頁)

比較激進的有情無性的立場甚至會認為情與性是相互傷害、相互對立的。持這種立場的人們有兩種相輔相成的征候,即適用於男性的「聖母娼妓綜合征」和適用於女性的「聖徒罪人綜合征」。前者是男人把妻子和情人視為聖母,純潔無暇,不可用自己的性行為玷污她,而只能同娼妓或放盪的女人發生性行為;後者則是女人把丈夫和自己所愛的男人視為聖徒,不可玷污,只能同壞男人發生性行為;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持情與性不能兼容的觀點。有古希臘雄辯家德莫斯特尼斯(demosthenes)的話為證:「我們擁有妓女為我們提供快樂,擁有侍妾以滿足我們的日常需要,而我們的妻子則能夠為我們生育合法的子嗣,並且料理家務。」還有美國的斯托克哈姆(alicestockhem)所說:任何一位要求兩性結合的丈夫,除了獲得子嗣之目的外,都是在使其妻子變成為私人娼妓。(轉引自坦娜希爾,第106、382頁)蘇格拉底曾公開譴責r體之愛;柏拉圖也只贊賞心靈之愛,不贊賞r體之愛。柏拉圖曾說:「任何一種快樂都不如r體的愛來得更巨大、更強烈,但再沒有什么比這更缺乏理性了。」(轉引自凱查杜里安,第582頁)

日本一位影響極大的積極反對r體之愛的思想家倉田百三則說:「我堅信性j在任何情況下,不管是夫妻之間還是相愛的人之間都是絕對的惡。我屢屢聽到『不想進行沒有愛的性j』這樣的話。然而,即使有愛也不應該性j。……也許有人要說那樣做將不能生兒育女,人類將要滅亡。然而,即使人類滅亡,惡仍然是惡。其道理正如人如果不殺其它生物,人類就要滅亡,但殺生是惡一樣。」(轉引自安田一郎,第4頁)有人並不認為性就是惡,是與愛截然對立的,但仍認為,性與愛處於一種此長彼消的關系中,性多了,愛就貶值;性欲被禁,愛情反而會增加。弗洛伊德就曾表達過這樣的觀點:「當我們毫無阻礙地便可獲得性滿足時,例如在古文明的衰落時期,愛便變得毫無價值,生命也呈現一片空虛。……事實上,基督教的禁欲趨勢曾創造了愛的心靈價值。」(轉引自羅洛梅,第115頁)這就是說,性的滿足會損傷愛;而性的禁制才有利於愛的產生。羅洛梅也認為,心理及精神上的l露所產生的親切感,遠比性j時肌膚相親所產生的親切感更能令人回味無窮。他抱怨現代人有性無愛的傾向: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希望擁有愛而避免肌膚上的交歡,而現代人則希冀肌膚上的交歡而避免陷入戀愛。(羅洛梅,第56、59頁)與有情無性的主張相反,一位人類學家記錄了某個原始部落文化中的有性無情的性觀念:「性活動實際上與情感不相干;它是一種快樂和娛樂的經歷,而且就像食物和水一樣必不可少,它正如食物和水一樣,誰給你的無所謂,只要你得到它就行,盡管你自然而然地感激給予你的那人。」(轉引自金賽,第186頁)然而,除了少數這樣的特例,無論古今中外,有性無情的立場總是得到負面的評價。只有在福柯這樣不可以用常規衡量的人那里,這種立場才會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福柯那些著名的「極限體驗」中,他曾盛贊過「同一個陌生人性j」的體驗,他說:「你在那里與人會面時,彼此都只是一具r體,一具供相互結合、產生快感的r體。你不再被囚禁在你自己的面目、自己的過去。自己的身分里了。」(轉引自米勒,第451頁)當然,這種觀點即使在西方社會中也是驚世駭俗的。但福柯本就不是俗人。作為芸芸眾生的我們,對他的「體驗」只能望洋興嘆。

第三十章感情與婚姻的關系

在感情與婚姻的關系上,女性大體可以被分為兩類,一類享受著有愛的婚姻,或決心要追求有愛的婚姻,否則寧肯不要婚姻;另一類則由於種種原因已經接受了無愛的婚姻。

向往有愛的婚姻一位高級知識分子的女兒因愛情嫁給了一位家在農村的青年,她說:「我在選擇對象的問題上沒有一點世俗的痕跡。我雖然希望門第適當,但這不是必須的。我有好幾次機會可以出去(因婚姻關系出國),我都放棄了。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我絕不考慮。」

一位同丈夫關系不好的女性說:「人的一生中如果能和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個天大的幸福。這種情況很少見。剩下的人就只好是共同生活。你喜歡的人,人家不一定喜歡你。一輩子沒碰上這樣的人會感到很寂寞。除了那些有非凡創造力的人,比如說一個大音樂家。人的一生缺了這個,對精神上是個重大的損失。所以我覺得只有一個小百分數的人會十分幸福,大多數不會幸福。事情不會那么巧的,你喜歡他,他也正好喜歡你。與其和不愛的人結婚,還不如單身。如果我還沒有孩子,就可能選擇獨身生活。」

「如果人僅僅為了找個男人結婚那也容易。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好找。但那樣太無聊,人還是要有感情。」

從一位女性對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她對婚姻與感情關系的看法:「我是個獨生子女,除了父母就是他了。相比之下,我覺得血緣關系更近,因為婚姻如果沒了感情就什么都沒有了。」

一位因與丈夫無感情而離婚的女性說:「我們不光在有形的事情上有差異,尤其感到一種精神上的寂寞。我雖然沒有遇到兩心相印的愛情,但對愛情的看法很浪漫。我心中向往的愛情是羅米歐與朱麗葉、賈寶玉與林黛玉、安娜與沃倫斯基那樣的愛情。在這種事上,我和丈夫就聊不到一起。」

但是,也有人把愛情和婚姻對立起來,就像人們常說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位同許多人有過短暫性關系的知識女性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她說:「婚姻這種形式破壞感情和愛情。」

另一位女性談到,她的情人在感情與婚姻關系上的觀點也是把二者分開的,但她對這種觀點持批判態度:「他是喪偶的人,我和他好了好幾年,他覺得我是他認識的女孩里最有才氣的一個。他從來不把愛情和婚姻放在一起。他把婚姻當作籌碼,後來他和一個外國的女人結了婚。」

因為尚未找到愛請,所以仍然獨身一些女性是因為追求愛情不果而獨身的。對於性格比較敏感的人來說,對愛情的追求尤其艱難,成功的希望尤其渺茫。一位參加單身者活動的女性這樣說:「單身俱樂部里有離婚的,也有未婚的。有人去那里目的性很強,到那兒就是為了這個,沒有意思;一點兒沒目的也不行。有的人表面上可以,深入一了解就不行了。我不能湊合,想湊合也湊合不了,不能容忍。社會上的人總覺得我們是挑來挑去挑花了眼,其實對我們這些人來說,要就是在一起損害對方,要就不在一起。我大學畢業時24歲,機會不少,可沒碰上合適的。我覺得百分之八九十的家庭都是湊合的。我的素質使我不願意與周圍的想法同流合污。」她還說:「我也許一輩子獨身;也許到老了找個老伴;也許40歲以後不管好不好隨便湊合一個,那就是我對婚姻放棄希望的時候。」

一位離婚後多年過單身生活的女性說:「我不習慣介紹這種方式。我覺得兩人感情非得到你離不開我我離不開你,才能結婚。我認為一定要談戀愛才能結婚。愛情的夢沒做成就不行。有一次我這樣和表哥說了,他大惑不解地看著我說:你都多大歲數了,還是十幾歲的小姑娘呀!」

有的女性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沒有感情的婚姻:「有人給我介紹過一個日籍華人,那人太老,又是外國籍,我不願意。正好我去日本訪問,和他見了面,他對我特別好,可我一見面就沒相中那個人。他一摟我我就一躲。請客吃飯時他給我夾菜,他筷子碰過的菜我都不想吃,我怎么和他作夫妻呀。他提出要把我和孩子都接去日本,我自己心里也使勁說服自己,那時我都老大不小的了,結婚機會少,社會上又是出國熱,我拒絕了他,別人都不理解我。可我不愛他,怎么能和他作夫妻呢?」

一位正在為再婚找目標的女人說:「我也找過,可是已經不像初婚時那么純潔了,只是因為愛對方才結婚;現在總要把經濟條件提在前面,什么有沒有房子呀,有沒有孩子呀,覺得特別沒意思。我不想讓自己再受到傷害,可也不想獨身一輩子。這是可遇不可求的,走到哪兒算哪兒吧。」

一位經過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但終未成婚的女性說:「我家兄弟姐妹幾個除了小弟的女友是經人介紹的之外,別人都是自己認識的,這可能是受父母的影響,他們就是自己認識的。所以我也不喜歡介紹這種方式。我接受不了這種方式。我不缺朋友,去看電影去玩都不會找不到伴。但是我懷疑自己還能不能碰上志同道和的人。那么好的關系都壞了,我擔心不會再有當時那樣的激情了。」

一位單身女性在談到介紹這種方式時說:「總有一種機械的感覺。機會太多了也煩得很,覺得沒勁,所有的人都看不上。自己並不覺得非找不可,可好像不得不找,壓力很大,只好當任務完成。」

無愛的婚姻在被訪問的女性中,有一位已婚但並未找到愛情的女性。

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個不同的故事,有的故事的基調是快樂;有的是痛苦;有的是輕松;有的是沉重;有的轟轟烈烈,大起大伏,像驚濤駭浪;有的平凡恬靜,像潺潺溪水。她的故事雖然平凡,但在我看來卻是我訪問到的人生經歷中最為慘烈的一個。它的慘烈因其平靜的外表而愈顯其烈度。它的基本情節就是一個很優秀的女人和一個很優秀的男人,他們雖然結了婚,而且已經共同生活了大半輩子,卻不能彼此相愛。誠然,夫妻無感情的婚姻成千上萬。這個婚姻的慘烈之處在於當事人都擁有敏感的心靈,在他們心中,有愛與無愛這兩種狀況的界限過於清楚鮮明。

如果他們能夠像那成千上萬無愛婚姻的夫妻們那樣稍微魯鈍一些,他們的經歷的慘烈程度就會降低很多。下面就是她的敘述:「我現在和他的關系好多了。

過去他愛我,我就是激動不起來。當時我沒有經驗,是我最好的女友幫我下的決心。我喜歡在事業上能夠令我崇拜的人,結果他卻崇拜我。當初他如果不是那樣拜倒在我的腳下,顯示出一點能耐、一點厲害給我看,可能還好些。那時,他拼命問我:愛我嗎?愛我嗎?我說愛,我能說不愛嗎?可我實際上不愛他。我這輩子不是沒喜歡過人,但這種感情對他沒有過。常常是我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使他傷心好半天。我努力培養感情,但沒培養起來。他愛我的時候,忌妒得要命。

我要會見什么朋友,只要是個男的,他就傷心。有一次,有個我不認識的大學同學路過我住的城市,約我去辦點事。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個男的。可他就猜出他是男的來了。我出去的那天,他一個人對著月亮傷心。我回來告訴他去見的人是個男的,他說我早知道是個男的,接著就使勁審問我。他那時愛我愛得發瘋,可我就是不能愛起他來。後來他的心終於涼了。當時我還不太敢想象,不能接受這個現實。我後來才發現他的心真的涼了。他冷下來之後有一次對我說,這輩子沒有一件讓他感到幸福愉快的回憶。

他把一直珍藏的我過去給他寫的信全燒了。他對我說:我對你的責怪是不對的。

愛是不由自主的。有也不能責怪,沒有也不能責怪。從此他再也沒責怪過我,沒問過我。他有好多高尚品質。我現在有點離不開他了。我現在由衷地感謝別人給我做的決定。因為人除了性的要求外,還有事業的要求。我現在知道在生活上照顧他。現在他對我來說,就是一個生活伴侶。他對我的需要也就是需要個女人而已,不是需要我這個人。「

一位在多年的婚姻中一直沒有找到過愛而只在婚外戀中享受過真愛的離婚女性對婚姻與感情關系的看法很獨特,一方面,她堅持追求浪漫愛情並把這一點當作婚姻必要條件,而且認為這樣很不現實;另一方面,她又十分向往現實的夫妻關系,賦予婚姻極高的價值,她說:「我也知道我做的夢不現實,可我一直還在做著羅曼蒂克的夢。我這么大年齡了,一天夫妻美滿的生活都沒享受過。」

一位正准備離婚的女性說:「我覺得天底下的婚姻不該是這樣的,我們兩個人基本上沒話,一晚上說不了五六句話。感情特別淡的時候,我看見他就覺得不高興。我嫌棄起他來,他沾過的那一半床我從來都不動,他的衣物我也不動,他沾過的東西我都不想碰。我從不給他洗衣服。」

一位離婚女性回憶當初結婚的情景:「我們倆中間沒有愛,根本就沒有愛,只是出於環境壓力,包括家里人的壓力。他們總是用那種特別擔憂焦慮的眼光看我,老說學歷越高越不好找這類話。我失戀的經歷又一直像y影籠罩我,於是就答應和他結婚了。」

「我結婚是因為社會的壓力,不是由於感情。」

「我希望穩定的婚姻生活,但是有一個前提:穩定不能成為負擔。如果每天一下班就和這一個男人在一起,從現在就能看到生命的盡頭,沒什么意思。但是好像人人都認為應該是這樣的。」

有的女性將自己的婚姻做推己及人的聯想,得到極其悲觀的看法,一位婚姻不幸福的女性這樣說:「我覺得別的夫妻也都是這樣,我不相信有好的。我看大多數的婚姻都不幸福,幸福的只占10%,也許是1%。因為我和別人一樣,所以也沒有什么太不好的。」

有一位離婚女性,當初結婚時,她的身分是干部,知識分子家庭出身;他丈夫是個工人,公公是解放後住過監獄的資本家。

她說:「現在我才懂得門當戶對的道理,結婚時我沒想那么多,也沒有看不起他的感覺。現在回想起來只是覺得從一開始倆人對事情的看法就不一樣,很別扭。他這個人老喜歡天下大亂,一有個什么運動就特別活躍,可我老是想到大自然里去,享受大自然的美;他食不厭精,我以為營養有了就行了;我的專業是美術,可是我一畫畫他就急,兩個人處處不對勁,想的都不是一碼事。我覺得這個男人太可惡了,我把時間都給了他,結果落得一個離婚。我一直得不到愛,覺得人還不如動物呢。鴿子都知道不在窩里拉屎,比人都仁義。人惡起來真不得了。」

一位再婚後又離婚的女性承認自己當初並不是因為感情而結婚的:「我和他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我有一個孩子,他帶著兩個孩子。我們倆能結婚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因為他是離婚的,原來有過夫妻生活,突然中斷了,很想從心理到生理上和人有個溝通;第二個原因是我也有點自私心理——他是個英語老師,我覺得找他對自己孩子的教育有好處。另外覺得兩人還能談得來,就同意和他結婚了。」

有些女人由於心軟而組織了不幸的婚姻:「婚前有兩次我曲曲折折地表達過『算了』,每次他都特痛苦,我第二次表達這意思時,他寫了一封血書,上面還畫了一顆心,把我嚇壞了。我當時的『條件』很差,自己在農村,父母都有問題,他一直沒變過心,別人有給他介紹的,他也都拒絕了。從那封血書之後,我就死心踏地跟他好了。後來我上大學,他又等了我好幾年,我更沒理由不跟他結婚了。

所以一畢業我們就結婚了。我結婚特別簡單,心情也非常淡漠。他的單位、家庭都讓人羨慕,但從感情上卻非常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