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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人間煙火 superpanda 1232 字 2021-03-18

15天答辯期之後,30天舉證期之內,夏溪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證據清單以及證據副本,接著,不出意料地,接到了人民法院通知的證據交換的時間和地點。

於是,夏溪再次見到尹千秋尹律師。夏溪是天發的律師,而尹千秋是上城的律師,他們將要互相甩鍋,叫對方付款。

不得不說,命運有些神奇。

尹律師還是那樣溫文爾雅。律師個個牙尖嘴利,生活當中也是得理不饒人、無理辯三分,可尹律師卻是永遠與物無忤,叫身邊人如沐春風。

見到夏溪,尹千秋明顯愣住,眼中浮出驚詫。

不過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很聰明地並沒有表現什么如果一上來就表現得很熟絡,可能會為雙方甚至三方的委托人帶去煩惱。

夏溪知道,若尹律師早知道會撞上自己,可能會把案子轉給其他同事。她也想過同樣的事,可是一來,天發公司本就拖拉,當她發現上城公司的律師是尹律師時,15天的答辯期眼看便要過去,來不及把案子再移交給別人,二來,她總覺得與尹律師應當恢復「正常」關系,而不是總有些或正面或負面的私情在里面。雙方律師互相認識這種事情也不罕見,然而大家基本都有職業道德,不會因為個人感情影響已代理的案件士兵不能投敵,這是原則問題。別說認識原告或者被告律師,就算認識原告或者被告本人也是一樣。當然,任何行業都有害群之馬,也會發生原告被告律師惡意串通的事。夏溪希望,他們二人可以光明磊落一點,不刻意親近,也不可以逃避,否則都只能說明他們還是很在意。

尹千秋默默注視,似乎想要知道女孩最近可好,夏溪微微一笑,努力不叫對方看出她的苦惱。

上午九點,證據交換開始。

證據交換是由主審法官主持。法官姓賀,他對交換程序、交換規則等等做了簡要釋明,接著,程序助理引導三方當事人、代理人輪流出示證據。夏溪也向文字助理提交正本,並按在場人數提供副本,文字助理唰唰地記,將證據分類、編號、登記,開具《訴訟證據集憑證》,並叫另外兩方填寫表格附件,叫人核對證據名稱、證據頁數、交換時間等等信息,用以證明已經到對方資料。

夏溪發現,尹千秋的目光會時不時飄在自己身上,帶著克制。

本來,一切都很順利。

證據交換有規定,對當事人無異議的證據記錄在卷,對有異議的證據,可以問詢理由並且記錄在卷,但是不能要求質證或者辯論。

然而,就在夏溪以為「一切盡在掌控」之時,形勢急轉直下國祥建築工程突然拿出另外一份合同!!!

一份與夏溪手中最重要的證據合同,完全不一樣的另外一份合同!!!

原本,這個案件應該是十分簡單的。夏溪握著天發將涉訴項目轉給上城的合同,條款明白,簽章清楚,上面寫著,客戶天發房地產公司,將『明珠小區』部分項目轉給上城房地產公司,上城是項目開發方、出資方,天發不承擔任何權利義務。

可是現在,這份夏溪從來沒有看到過的合同,明明白白寫著:項目開發方、出資方為天發。

夏溪只覺眼前一黑。

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