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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礦、醫、聲、光、化、電燈自然科技知識。

每戶人家必須送自己的子女上學,有違者杖50,沒田地。

這項命令一下,群民激盪。

對於這項政策,有開明的人家送了自己的女兒上學,也有一些思想陳舊的人家不願送自家的女兒上學,覺得學這些東西沒有用,還不如在家學女紅。就算里正和村長齊齊上門規勸也不為所動。覺得天高皇帝遠的,也管不到自己這里來。

對於這些頑固的人家,乾隆直接下令把他們帶到當地衙門,當著全縣人民的面杖則50,沒田地。(當然不會要人性命,只是看起來凄慘,其實只要躺幾天就能下床。)

這殺雞儆猴的做法一出,別的人也不敢再不把這項政策不當一回事。紛紛送了自己的女兒去上學。

義務教育順利施行後,乾隆又開始做別的事情。興水利、改農具,推廣玉米土豆紅薯,勢要解決百姓的吃飯問題。百姓只有先吃飽飯才有余力去做別的事。

然後鼓勵發明創造。只要有新的發明,備報給當地官府,發明人就會得到一筆專利和獎勵。就算沖著錢去,也有很多人開始思考新發明。

再有就是修路了。要想富先修路不是說說而已。對於交通落後的地區,落後的交通阻礙了當地優勢資源轉化成經濟優勢的進度。所以修路必不可少。幸好水泥已經煉出來了,有了水泥,修路更便捷了。

這一項項的政策施行下去,乾隆一時間忙得很,將近一個多月不進後宮,也虧他之前就有過這種情況,不然皇太後肯定是要找他談話的。

忙著忙著,這三年一選的選秀又到了,清朝從順治時就規定,凡滿族八旗人家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里隨侍皇帝成為妃嬪,或被賜給皇室子孫做福晉未經參加選秀女者,不得嫁人。乾隆五年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

乾隆覺得前任乾隆定下的這個規定不人道,在現代女子快30不嫁也是正常現象,可在古代不是這種情況啊。這古代,12、3歲就嫁人的不在少數,而且這嫁女兒什么的要早早的就為女兒打探清楚哪些男子適合婚配。畢竟這男子成親也早,你不快點下手,人家成了親了,好人選就少一個。女子若是在18歲之前還沒嫁出去,以後就更不好婚配了。前任乾隆規定旗人女子二十多歲也不准私自聘嫁,若是沒有被選進宮,那這些女子就嫁不到什么好人家了,更多的是得當填房。

所以在乾隆十三年的選秀乾隆便廢除了這一項規定,不少朝臣暗地里都感激他。當然那年的選秀乾隆沒有選人進宮,他以後也不想選人進宮了,畢竟他不愛去後宮,有幾個不得寵的妃嬪都開始過守寡的生活了。他的子女也挺多的,就不必糟蹋人家千嬌百寵的閨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