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歌手教會了王很多,或者說是他們相互補足。王從他白天端正的外形和夜晚的放肆轉換中找到了一種探索似的著迷,他不切實際的幻想和聲色犬馬的渴望都借助這個人而表現。
歌手的音樂造詣著實不算太高,寫出來的歌詞東倒西歪並且缺乏韻腳,總是用一種奇怪的方式對詞匯進行組合排列,達到一種詭異的美。
他像是從宇宙偷取星雲再坐著鐵軌返回地面的大盜。不入流的手段,極致的高級快樂。
「我給你寫十萬首歌,最後一首歌就叫十萬大山,很酷的,你懂吧。」
「什么時候能寫好?」王並不覺得這會成為真的,說說笑笑而已,答應也無妨。
歌手沖他笑嘻嘻:「再等等,我現在已經有靈感了,就是缺少一點努力。」
王以為他們不算是同性戀人,他們缺乏必要的誓言,僅僅靠著夜晚的一點粘合。白天碰到點頭之交都不算,假裝對對方視而不見。
這種心照不宣的默契讓王非常受用,兩個人一起埋下的秘密膠囊,除了他們倆沒別的人知道。
歌手和他在酒吧里觀察神色躲閃的深櫃,分享純零們的故事,湊在一起斟酌某一句狗屁不通的歌詞,反復討論采用什么韻腳。
王完全不懂音樂,更多時候連建議都是隨便亂給的。
「你是個天才,我們就用這個。」歌手抖抖稿紙,「誰也想不到這個韻腳,你懂吧?」
吳琅反應遲鈍,又加上王並不時常和歌手泡在一起,他根本沒有察覺到王有這么個男朋友。至於江星渡,他總是能夠用王不清楚的手段獲知王的境況。
「隨你便吧。」這是江星渡的回答。
他的表情告訴王他的『隨你便』背後其實是深深的不贊同,只不過他沒有明面反對,還給王留一點余地。
王和歌手的關系沒有持續太長時間,多不過一個夏天,滿打滿算最多兩個月多零星幾天。
王時常能夠回想那天的情景。他在寢室趕論文,突然接到歌手的信息,然後他下去。
歌手穿著包不住胯的牛仔褲,那天他具體的表情和長相都在時間流逝里消磨得趨近於無,畢竟他每天表演都會帶上妝容,真的臉龐反而過分模糊。歌手的姓名也早被王有意識遺忘,除了那一輩子也寫不完的十萬首歌的瞎胡扯的誓言,就剩下那天他說的話還留在王的記憶里。
「我捅了個人,要跑路了。他想上我,你懂吧?」他聳聳肩膀,表情極其無所謂,和在談論明天去不去看電影一樣輕松。
王的理智讓他接受不了這個突發情況。
歌手沒等王的回答,向前伸手想拍拍他的肩膀,突然意識到自己滿手都是干涸的血,非常意外地挑了挑眉毛,尷尬地說:「哇,忘洗手了。」
這世上怎么能有這樣毫不在意的人。
「那你要去哪?」
「呃......」歌手想了想,快樂地說,「十萬大山吧?」
「我在十萬大山給你寫十萬首歌,你懂吧,很有趣的。」
「我不懂......」
王注意到他前襟有一些血跡。
時至今日王一直不明白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