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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小宗眼熟,結果上周末整理你小時候照片就發現了這個,你看!他以前竟然是住我們家隔壁的!就是搬家前住的那地方,他這大眼睛我一看就認出了來了,你還記得不?」

方亦有點震驚地接過照片,是一張畫質模糊的老照片,是在他搬家之前那個地方拍的,上面的他大概四五歲,旁邊是父母,兩個不認識的叔叔阿姨,還有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眼睛明亮,笑容靦腆。

那竟然是他化成灰都認得出的沈宗。

「啊對,就是那時候我們家隔壁老沈的兒子嘛,他夫人挺有氣質的,」方爸爸回憶起來道,「後面搬走就漸漸不聯系了。」

「死鬼,總說別人家老婆有氣質你什么意思啊?」方媽媽不滿道。

「哎呀老婆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方亦沒心情聽老夫老妻拌嘴了,他全部的思緒都被這張照片、這個信息攫住了。

他是五歲左右搬的家,那之前的記憶很模糊,根本就不記得有什么鄰居。

那沈宗呢,他比自己大兩歲,他是不是記得?難道他早就認識自己了?

「亦啊,你可能那時太小都不記得了,」方媽媽和方爸爸拌完嘴了才想起自家兒子,津津有味地追憶道:「我看到這張照片就全想起來了,那時小宗可喜歡來我們家和你玩了,但你這孩子都不理人家,就知道自個兒在那堆積木,然後小宗就在一旁安靜地看啊,可好玩了~」

他小時候的確是這個性,現在也經常給人一種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覺。如果照他媽這么說,沈宗的確是那時候就認識自己了。

但怎么從來沒聽對方提起過?他努力回憶著沈宗說過的話,希望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哦我也想起來了,」這時方爸爸道,「搬走前那孩子還跑過來問我要搬去哪里,還問亦要去哪個學校上學呢。」

「你告訴他了?」方亦問。

「對啊,我說你去上一小了嘛。」

方亦感覺信息量一下有點大,他天旋地轉地思考了片刻,不得不用眼前的食物緩解這種極度的不適和茫然。

[亦……我愛你,非常、非常的,愛你,一直愛你……而且很久、很久……嗝,很久了……]

對方喝醉時那些胡言亂語涌進他記憶里,現在看起來每一個詞都是那么有理有據。

方亦雖然自戀,但他覺得沈宗說的是真的,對方可能從很早的時候就開始喜歡自己了,而且是一直到現在。

*

他剛回到家,拿出手機發現上面有好幾個來電,是偵探。

「喂先生啊,你要找的那個人回來了,剛剛我看到他都進家門了!」

方亦掛了電話後火速驅車來到沈宗住的地方他下車的時候看見原本緊閉的窗戶已經打開了,看樣子沈宗的確回來了,便快步上樓。

按了門鈴,沒有人應答,對方似乎是臨時出去了,或者沒有聽見?方亦不耐地在門口踱步,攥著手機開始打沈宗的電話,還是關機。

就在他來來回回地像個驢子一樣原地轉圈時,樓下突然響起了腳步聲,探頭一望,只見沈宗提著個便利店的塑料袋大包小包地上來了。

「姓沈的你干嘛不開手機?」

沈宗受到了驚嚇,手中的袋子全掉了地,不得不趕緊手忙腳亂地彎腰去撿。方亦走下來幫他一起撿起,同時打量著一個多星期不見的沈宗。

對方有點瘦了,臉色也不太好,眼睛里還有血絲。方亦再次意識到自己是真的走腎又走心了,以前半個月不見沈宗他都沒覺得有什么,但現在已經不一樣了。

「……謝謝亦。」沈宗低著頭把東西放進袋子里道。

「瞧把你嚇成這慫樣。」

沈宗頓了頓,然後小聲道:「亦,你來找我……有什么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