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一二章 憤怒的喬布斯(2 / 2)

雖然理論上來說,一個it或者硬件公司。是不可能全能的。他們做一個品牌電腦,但是真不一定能有相應的特殊配件。比如說吧,這惠普公司自己是做電腦的吧,他們公司的電腦可能都采用的是自己的惠普品牌的,但是問題是鍵盤什么的未來可能會采用ams的吧?這總不能說惠普自己是做計算機的,結果自己員工還要用別家的鍵盤吧?雖然這也有點點那種感覺,但是媒體和老百姓並不會如何的渲染。

就像是福爾摩斯公司不做硬件,而同一個老板的另外一家企業ams是做硬件的,但是這不代表福爾摩斯公司就一定要用ams的產品,對吧?用別人家的產品也很正常,甚至ams公司里面的開發用機器,也不一定用的都是自己的機器,對吧?

但是問題就在於,這蘋果和ams現在是處於一種類似競爭的狀態,這再用人家的產品,那就尷尬了!本來在喬布斯的理念里面,什么鍵盤啊鼠標之類的東西,那都是一種點綴,實用性都是要讓位於美觀度的!就像是蘋果的鍵盤,甚至為了好看可能都會把數字小鍵盤給閹割掉,這樣做出來的純白鍵盤那又小又精致,從美學角度來講是非常有品位的。

而且老喬也早就想好了,他們的產品不是針對專門在電腦前面工作的人的——那個it或者ic公司會專門用mac來工作啊,上面軟件都不多,用這個工作不是腦殘么?所以能買蘋果機器的,那顯然就是普通的「娛樂」玩家,對於這種不是一天到晚靠著鍵盤和鼠標吃飯的人來說,對於他們這些只是用電腦來娛樂的人來說,顯然什么舒服不舒服都是次要的,好看不好看這才是主要的!

所以,老喬當然不會做什么人體工程學的東東,那種東西在他眼里看起來並不美!甚至他也不覺得這ams公司有必要做這個東西!按照他對ams公司產品的外表以及配置進行分析來說,這個產品的定位應該是有錢的青壯年或者是中年人,那么這些人顯然不應該是天天使用電腦的——至少這機器買回去了肯定不是作為商用機器,而是作為家用機器,誰會在家用機器上一天連續幾個小時的打字?要加班也要在公司加班好不好!

所以在老喬看來ams公司弄什么人體工程學,這簡直就是閑的蛋疼的表現!與其做人體工程學的東東,不如做的漂亮點更好呢!不如什么鋁合金鍵盤加烤漆呢!估計這也就是因為那奧爾森是給商業機構做機器習慣了,所以才想到加這么一個東東的吧。可是誰能想到,就是他們隨意加的這個東東,居然給老喬他帶來了這么多的麻煩!這真是頭疼啊!

這種頭疼放在以前那也就不是什么太大的事兒,可是放在現在那就是比較嚴重的事兒了!首先喬布斯他們還把imac-g3的廣告詞寫成了「這不是電腦」,但是問題是,跟人家ams公司的約塔電腦比起來,這g3那不就是一個電腦么?本來一體機的那種開創性的突破,居然沒保持兩周,就被這賈鴻漸他們的ams公司把風頭給搶過去了!這ams公司的產品,比蘋果的產品更加激進,而且居然還大膽的采用了液晶屏來配合一體機的理念,說實在的,這真心是跟喬布斯對未來的展望一樣——在老喬看來,一體機這個東東,顯然是應該四五年之後跟液晶屏結合到一起的,這樣一來又輕薄又耐用,可是誰承想居然讓ams公司搶先了!

這到底是英雄所見略同,大家都不約而同的想到了一起,還是說……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會不會是ams公司買通了蘋果公司里面的誰,獲得了喬布斯他們想要開發一體機的想法,然後他們跟隨這種想法,故意采用了更加激進的策略?這種商業間諜的事兒,那可不少見!喬布斯越想越懷疑,越想越懷疑,畢竟雙方的創意撞車了這很正常,但是真的能一前一後的都想到了同樣的東東,而且還在差不多時間發布……真以為世界到處都是牛頓和萊布尼茨啊?真以為可以跟牛頓和萊布尼茨一樣,不約而同的在短時間內雙方一起發明了微積分啊?

所以,表面上喬布斯雖然沒說,什么,可是實際上,他卻是偷偷的去找了董事會,並且跟董事會通氣,准備查一查公司內部的事情。如果有任何ams公司和蘋果公司員工有交往的事情被發現的話,這喬布斯絕對要把ams公司告上法院,然後申請法庭禁令,讓法庭禁止ams公司的產品在結案前銷售!沒錯,沒人可以惹了喬布斯之後,還搖搖晃晃的在他面前賺錢!拿了他的東西要還回來,吃了他的要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