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四章 匆訂;中世紀背景(2 / 2)

龍零 唐屍叄擺首 6024 字 2022-09-06

因此,很多教會的行為准則成為了騎士的准則,騎士成為了上帝的戰士。當時騎士的准則主要為以下幾點: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2~世紀後,虔誠成為首要准則,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質,也是資格,對騎士有了規定和約束。騎士的裝備也代表著教義,劍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著保護教會的職責,雙刃劍則代表了正義的一面和殺敵。而且信仰上帝,騎士也必須有實際行動,為祈禱和懺悔罪行。必須成為保護教會的衛士,世俗國家是上帝在人間的房間,國王是房間的代表,騎士保護國王既為保護上帝,從而轉化為保護教會的職責。

中世紀騎士的愛情觀也有其獨特之處。與現代人的觀念並不相容,可說是獨樹一幟。

當時的婚姻以財產為基礎,騎士們追求愛情,但對象都是貴婦人,且不以結婚為目的。這種觀念成為中世紀後期宣揚的主題。吟游詩人用詩歌在各地歌唱,對以後的歐洲產生了很大影響。而且這種愛情觀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社會基礎。

和平時期騎士軍事只能減弱,開始依附貴族宮廷而生活,講究禮儀、風度而非武力。特別是十字軍東征後。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婦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宮廷中經常擔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為前來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對象。而且騎士從小在貴族家庭中長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兩者無形中構成一種母親式的崇拜。這也是對當時無愛情婚姻的補充,騎士為利益而結婚,為了滿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尋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為他們追逐的對象。這種愛情有很多不同於其他時代的觀念:其中包含著效忠觀念,但並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為目的,歷經艱難也無所謂;這也是道德提升的機會,封建附庸關系在愛情方面的體現為服從。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貴婦人是那個時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魯的騎士如得其垂青,可變得有修養,符合作為上層人的規范,也是和平時期的要求。

教會篇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觀點。對中世紀影響甚大,也是對中世紀經濟結構的總結。

正如同在前面所提到的騎士和貴族一樣,中世紀的基督教也有一個明顯演化進程:眾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脫胎於猶太教。在羅馬的後期終於得到國家的承認而開始發展,並成為羅馬國教。在羅馬分裂後。基督教也形成東、西兩教,即西羅馬的天主教和東羅馬的東正教,而在中世紀起主要作用的是為天主教,但習慣上以基督教稱之;在經歷了蠻族大遷移後,日爾曼人的入侵並沒有摧毀這一宗教,基督教作為上層建築的文化遺留了下來,並參照古希臘的學說開始演變,成為以後中世紀的意識形態,其包括范圍比羅馬時期更為廣泛,將整個社會納入了一個體系。

在一開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個社會中地位低下,其時羅馬王權已經滅亡,而日爾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斷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後,最終定在法蘭克王國,在《法蘭克人史》中就有詳細的關於教會和王國的接近過程,到克洛威時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納。事實上,法蘭克王國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論體系來鞏固它的政權,雙方開始融合。在這一階段中,教會僅僅是獲得一個生存的機會,當時的教士均由國王任命,並聽命與國王。

到了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時期,是西歐封建化過程進行完成期,也是教會的力量積蓄時期。因為法蘭克王國追求統一,需要借助教會的力量。矮子丕平幫助教會建立了教皇國,查理曼大帝借教會之因討伐異端,向外進行大量戰爭,教會成為了當時戰爭的借口。而同時,教會的力量也開始發展,主要表現於經濟方面:得到了大量來自於國王所賞賜的土地,使教會從信仰、思想機構轉變為一個擁有財富的組織,為其以後的強大奠定了經濟的基礎。

公元九世紀以後,特別是十一~十三世紀是教會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現:首先,教會開始論證教皇國的合法性,偽造「君士坦丁的贈禮」,確定了教皇國的神聖性,這一騙局直到文藝復興時期才為人所揭穿。其次,教會也開始形成了世俗的統治機構,也就是為人熟知的教階制度:最高位者為教皇,主持梵蒂岡的內部事物;下來是紅衣主教,在很長時期內教皇一直由紅衣主教推舉產生,紅衣主教是教會的主要領導人;然後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們都是大教區的領導人;最下曾的則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權職范圍是教堂,且不能主持聖禮。最後,教會開始編撰完整的神學和王權的理論體系,出現了著名的「雙劍(雙刃)理論」,即王權和神權都是由上帝授予教會的,然後再有教會賜予國王。教會成為了王權的中介者;並由此得出結論,王權可由教會收回,是教會在最強盛時期的理論。

由此,教皇的權利達到了頂峰,中歐封建化也是基督教傳播之時。所以很快便傳遍了全歐洲。也是基督教興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個歐洲基督教化,教會從此確立了穩固的地位,在當時文化、經濟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紀的總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論都是擁護等級制度而產生,將社會等級和三位一體理論相融合,禱告、打仗、勞動成為社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並演化整個社會成為有機一體:也就是僧侶等於眼睛,給人一指示道路。代表著意識形態;貴族為手臂,而民眾則是人體的下身,誰也不能錯位。同時還極力鼓吹武士精神,將教會信仰和武士觀念合為一體,形成完善的結合,將騎士由世俗的支撐轉變為教會的支撐力量。教會還維持封建制度,確立封建法律,教會為封建主當時的很多民事法內容皆來自於教會制定,教會本身也開始擁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經濟上,教會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體現在教會的本身擁有大量地產,一個修道院可擁有幾千處庄園,同時教會還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稅權。使得當時的錢幣大量流向教會;而且修道院本身還經營著當時最基本的商業交易,成為當時市場、集市的管理者和開辦者。在經濟生活中,教會十分活躍,雖然這和它的理論有矛盾。教會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錢財。也是最大的消費者:教堂的消費等是一個固定的消費團體,而且教會也參與商業活動。教會有借貸。以抵押借貸的方式進行;其本身還有商人隊伍,即采辦商人,專門負責為教會進行商業交易;又是市場的開辦者和管理者,經常在交易時以「上帝的休戰」為名來進行交易。

總而言之,教會是當時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對封建制度也進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貴族篇

中世紀為一個典型的貴族統治時期,貴族是維持統治的階級結構,無論是否長官都有統治權,且成分復雜,並隨早、中、晚期不斷變化。

早期人們不注重譜系,因為是個民族與羅馬的混容時期,是重視現有勢力和土地;中期,社會基本定型,人們開始注重譜系,強調封號,重出身,貴族集團也於此時形成,成為一個封閉的團體;到晚期,因為商品經濟發達和社會上成分的流動增加,也開始有下層人加入貴族行列,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有封號而無土地的破落貴族。

關於貴族的起源,現在的學者們有不同的法,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來自於學者布洛克,他認為中世紀分為兩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紀之前)為無貴族時期,羅馬的原貴族隨著帝國消亡而消失,而蠻方貴族沒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紀之後)才開始出現貴族,其典型特征為騎士階層開始正式出現,即騎士等於貴族。但後來的學者通過考察,對以上說法不認同。日爾曼大舉入侵後,羅馬貴族沒有真正消亡,與後來蠻邦上層結合為一體,中世紀前期就已經有貴族,到了後期貴族和騎士有所融合,但兩者之間也有區別,直到和平時期,騎士的軍事功能削弱和,兩者才合為一體。

十二、十三世紀後,隨著貴族和騎士融合,開始形成明確的貴族之間等級,要成為貴族必須成為騎士,等級性和集團性明顯。騎士必須是騎士的後裔,這種差距和其他階層的集團拉大,使得貴族具有了明顯的封閉性,且貴族內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記,表現出不同的權勢:

公爵,此稱號授予部落首領,為一地的統治者,仍有政治、經濟、法律和權利,這些人行為往往決定很多人的命運,他們僅為名義上的歸附。

侯爵,大都為邊防長官,是由國家派為邊境地區的長官負責數郡的統治,這些人大都出身於當地的大家族,為半獨立力量。可任命當地官員。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如郡首,由國王任命,時間長久後也成為半獨立狀態。公爵的委任者也稱伯爵。其權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時,常常由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成為統治者,如在英國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國的香檳伯爵等。

以上三種貴族為高等貴族。均擁有大量的領土,能實行獨立或者半獨立的統治。

子爵,起初為高級貴族的侍從或是助手,帶其處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級貴族不在場是可獨立行使其權利,到後來開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統治中心。

男爵,大都與軍隊相連,以服軍役為條件從國王那里領取土地奉養土地的騎士首領,一位男爵最少擁有40~50個騎士領(一個騎士領是指供養一個騎士所需的土地面積)。

貴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個社會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顏色、款式均以法律規定,非貴族者不得穿金戴銀,不能穿絲絨、毛皮衣服。農民只能穿黑、灰兩色,貴族可以追求華美,是當時服裝改革的推動者;但當時的服裝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無襯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樣式區別不大。在飲食上,有限制和經濟實力兩種區別。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鵝屬於限制方面;而因為野味氣味大,當時的儲藏技術的落後,令得從東方而來的長途運輸香料可與黃金等值,成為當時貴族的專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紀貴族為土地貴族,他們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園中心地帶有貴族的住宅,但主人不會長住;另一處則為代表權勢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權,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難攻之地,一防衛性為主且代表權勢,不追求舒適,內部潮濕、陰暗;城堡的作用眾多,不僅是貴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場所,也是在戰亂時周圍居民的避難場所。

婚姻家庭狀況: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系。一樁婚姻可結成聯盟,化解矛盾。所以貴族長子更多考慮政治方面的因素,而無繼承權的次子則考慮經濟利益,所以當時追求寡婦就成為了一種習俗。因為中世紀無自由戀愛,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雖然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較低,但是貴婦人卻是例外。她們都具有雙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賢妻良母,擔負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責任;另一方面又是羅曼蒂克的典型,成為騎士所追逐的對象和崇拜理想;她們所帶表的是純潔、高貴和愛情的理想。當時的貴族家庭是一個意義上擴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窮親戚、寄養者和騎士等,如果一個人可以住入貴族家中滿一年零一天,就可成為此家庭中正式成員,因而貴族城堡中事物繁多。當時的家庭是以父權制為中心,但當時的寄養制,使得子女和親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各個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貴族只與貴族聯系,生活習俗固定、聯系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共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到了中世紀的中期,貴族集團的意識明顯,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首先,貴族有意識的和自由人劃分界限。成為貴族不僅僅是財產上的要求,還必須經過授封儀式,越來越嚴格,使得貴族只能在貴族兒女身上產生,且授封只有國王才能進行,成為貴族的條件變得日益苛刻。

其次,貴族開始更加注重譜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處。貴族還開始采用族徽,這一標志的起源和戰爭有關,當時交戰的雙方習慣以一特殊標記來分清敵我,後來就漸漸演變為貴族之徽。

然後,作為貴族在職業上也和其他人有嚴格區別,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大都與戰爭相聯系。當時的社會一般把工作類型分為作戰者、祈禱者(教會)和勞動者(農民),作戰是騎士、貴族的特權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後,貴族的生活方式、觀念都和其他階層有所不同,他們崇尚忠誠、浪漫、風度。其榮譽不受玷污。

貴族本身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階層,但是其中也有流動,尤其是到了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和社會上成分流動的增加,中世紀晚期也開始有下曾人加入這一行列。他們有的通過婚姻方式。因為貴族集團內部男女比例失調,出現低等家族和貴族的聯姻;有的是因為在皇室和貴族中服役,表現出色而受封貴族稱號;還有的是經濟富有者憑借經濟實力而上升為貴族。同時,也出現了無土地、破落的貴族,族徽成為貧窮的象征。

國王的地位

中世紀王權經常產生變化。尤其是在中世紀後期。特別明顯。中世紀時期王權統一的概念是在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時也可以出比較統一的特點;而在這個時代之後,因為各自國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發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權又開始向資本主義過渡,逐漸走入衰弱期。

關於國王由來一說,其普遍原則是神授與民選的結合促成,兩者缺一不可。這與日爾曼民族的原始觀念有關。他們認為國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間行使他的權利,因而能夠站無不勝,這種神性是整個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員都有成為國王的資格。但這一神性一定要經過人民民選才能證明其神性,總的來中世紀國王均如此產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會中被選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後來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為了證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結交,由教皇授予這一職位成為合法國王;同時教皇也從中得到好處,形成了以後的教皇國。這一習俗是從日爾曼人沿襲而來,基督教則進一步加強了這一習俗。

這一方面表現在理論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學家就已有對於王權的論述:即國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間的代表,教會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時為了確保國王的神性,教會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塗油禮(原古希伯來人儀式),多以橄欖油為香料。僅國王能夠使用。一般而言登基儀式有四項內容:選舉,宣誓,塗油和加冕。

國王的選舉范圍狹窄,國王選出後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進行宣誓,結束後還需進行宗教儀式中的聖餐禮,加入很強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說明他與神的關聯。其復雜的過程既表明國王神性,也表達了人民對他的信仰:不僅是國王,還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釋之時:神授自上而下,民選由下而上,矛盾總會產生;此時就會出現兩個國王共治的局面,這也是導致中世紀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蘭克王國的分裂就是因為三子共治而出現的。

國王因為了解自己無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實力作為王權統治基礎:在這當中,經濟基礎最為重要。每個國家的國王都掌握了一塊中心地區,為國王提供了持久的經濟基礎和保障,國王軍隊也能從中得到補給,也因此這塊中心地區往往就成為了王國的首都。此外,國王還擁有很多的動產和不動產,為其經濟基礎的一部分。除了領地外,搶劫和納貢是國王主要經濟來源。同時,國王的經濟基礎也靠社會關系。國王作為一個貴族,在統治中形成集體力量,並通過聯姻來加強統治,使自己的領土增大;所以婦女在當時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敗往往意味著一場戰爭,會引起全歐洲的混亂;平民結婚則是出於經濟利益。這些社會力量可加強社會統治,但共治共享觀念會引起災難,父子兄弟之間常為對手,且王權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為理論上全國土地都為國王所擁有,而實際上是由貴族等自治。當時還有司膳、司宮、司廄、總管等官職,其作用都是為了管理國王的領地,而非全國土地。直到中世紀後期,土地才逐漸演變為由官吏管理,可見當時並非獨裁同志,而是共治、民選並存的狀態。

而王權與教權關系也成為了中世紀的主要線索。

早期教權輔佐王權,因為一開始教會沒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權而生,所以極力宣揚國王的神聖性;中期以後,隨著教會的勢力增強,而地產什一稅使得教會的經濟實力加強,其宗教思想有是各國在割據時的統一標志,於是開始了和國王爭權時期。教會的克里尼改革運動,就提出了教權高於王權的口號,宣稱王權既由教權授予,也能由教會收回,開啟了中世紀後期的教權、王權之爭。

中世紀教權既扶助了王權,同時也限制了王權,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兩點:第一,王權在理論上與實際上有所差距,理論上至高無上又有神聖性,而且是法律的制定者;但實際上王權是虛弱的,當時的分散割據和教會限制都影響了王權。第二,封建與王權並不對立,君權至上仍是封建統治的觀念,國王奠定了統治基礎即封建制,在封建關系中王國仍有許多特權,比如外交事務只能由國王出面,司法是國王的最高權威,故能在四分五裂時期保證了國王的統治。

文化篇(哲學、文學和藝術)

在中世紀神學占統治地位,所以沒有純粹的哲學體系。當時人們研究神學的手段,為的是論證神學的正確性,只有經院哲學存在,以討論聖經為目的的哲學,但是也加進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絕對的服從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導中所出現的不和諧情況,自然就產生了爭論,即實際性問題。

當時哲學家們所爭論的問題主要有兩個:其一是哲學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輕孰重,即應是信仰高於理性或是理性高於信仰,主張信仰者認為神學本身只能以信仰來認識,而上帝是不可認識的;主張理性的人認為只有通過理性論證,才能去進行信仰。其二則是一般和個別的關系問題。神學者認為認識一切事物從唯一出發,先有概念才有個別,萬事萬物從一般到個別;理性者認為概念是歸納出來的象征,即從個別到一般。人們對人的認識也提出了不同於信仰的觀念:開始出現了經驗主義說法(白板說——就是認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從後天經驗得來)。

雖然當時的哲學是以論證神學的目的為出發點,但經院哲學的論證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學的范圍,從人的本性出發開始認識宇宙,將人類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為了日後文藝復興運動的基礎。

中世紀的藝術,正如大多數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關的。當時的藝術種類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現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夠體現那一時期藝術的為教堂文化藝術;而中世紀的雕塑也大都為聖母、耶穌和使徒(天使),其表現形式對歐洲文化影響巨大,來源則大多是聖經故事。

中世紀的教堂主要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羅馬時期的建築,注重防御能力,牆壁厚重,窗戶小。教會采取此種式樣,使得教堂顯得結實、嚴肅,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國的渥姆斯大教堂。當歐洲開始日趨安定之後,教堂開始出現了另一種風格,既感覺輕巧、明亮,大都以尖頂為主(包括窗戶),開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過窗戶上的裝飾:使用彩色鑲嵌玻璃來反映,並在上面描繪聖經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線氣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國巴黎聖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築風格,還有英國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現了時代的特色。

**********************************************************(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