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番二(1 / 2)

心顫 蘇鎏 2721 字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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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湛和方琰是打小的青梅竹馬。

至於哪個是青梅哪個竹馬,兩人對此一直有爭論,從未有過統一的看法。

按方琰和他的一幫朋友看,顯然成湛那個從小就愛哭長大了眉清目秀有點呆萌的小子是方琰的小青梅,好得跟穿一條褲子似的。

而方琰從小寡言少語,長大後更是又酷又帥,時常露出凌厲的眼神教訓成湛那個傻小子,作為他的竹馬再合適不過。

可成湛並不這么認為。他覺得方琰的那些朋友全不是東西,整天不把他放在眼里,還時不時跟他搶方琰,害他經常抄作業找不到人,第二天叫老師一能這好訓。

這樣的朋友交了干什么,簡直害人害己。

再說了,他們懂什么。他和方琰自小一起長大,手里握有重要的證據,無論從哪方面來看,方琰才是他的小青梅。

有時候被氣著了,成湛就一個人回房拉開抽屜,把兒時的相冊找出來。那里面最後一頁夾了幾張照片,是方琰小時候的樣子。

那是他參加他爸媽的婚禮,被迫穿上小姑娘的禮服裙充當花童的黑歷史。照片里方琰不僅穿了裙子還化了妝,聽媽媽說本來要給他戴長發套的,他沒同意死活給拒絕了。

多好的建議啊,干嘛要拒絕呢。如果真戴了,現在拿出來摔在他那幫朋友面前,可夠引起軒然大波了。

但一想到方琰那張如死人一般的面孔,成湛縮縮脖子,覺得還是算了。

高中的課程太難了,他經常這也不會那也不會,很多時候都要靠方琰救命,所以還是不要得罪他的好。

方琰比他大一歲,如今正上高三,是他們學校出了名的學霸,簡直聰明得不像話。每次考試都拿全年級第一那是沒有異議的,關鍵是還總比第二名高出許多許多,大幅度領先其他人。簡直能把人活活氣死。

聽說學校里那些女生,從初一到高一,沒一個不迷他的,整天想盡各種法子接近他,把他當男神一樣供著。

每每到這個時候,成湛就十分不滿。他自認論長相他不比方琰差,最多氣勢上弱一點。論家世更是比他好。他爸可是青和影業的董事長,方琰比他窮多了。

雖然每次一家人吃飯的時候,他覺得方琰更像他爸的兒子,並且聽他的口氣好像不用家里人支持,自己出手都能賺得盆滿缽滿。

他記得有一回過年的時候方琰在守夜的時候和他這么說:「你有必要花家里的錢嗎?以後我手指縫里隨便漏一點,都夠你花的了。」

這叫什么話,搞得他堂堂富二代還要花他的錢,簡直不像話。

可看他那霸氣側漏的樣子似乎是這么個道理。他那么聰明賺錢對他來說小意思,那么難的物理化學他隨便寫寫都能得滿分,這樣的人以後肯定會很有錢吧。

成湛倒不在乎他會不會有錢,反正如果他沒錢的話他就養他好了。他在乎的是這么聰明的人可不可以在他需要的時候隨時出現啊。

比如做功課的時候,他最好就在旁邊,給他抄最省心,教他寫也行。考試之前更是不能離身,需要時時向他求教,簡直就是貼身必備武器。

因為如果考不好,回家爹媽就會實施男女混合雙打。都高二啦,還被爹媽關起門來聯手打屁股,真的是件很丟人的事情啊。

尤其是妹妹還很聰明,剛上初中已是人精一個,把爹媽哄得團團轉,更顯得他聰明臉孔笨肚腸,日子過得苦哈哈的。

方琰成了他苦難的日子里,唯一的救星。

這人的神乎其神不是一般人能想,成湛有時候聽人議論方琰,也會聽到些酸不溜丟的話。比如有人說方琰家里有錢,請了一大堆的家教給他實習,成績自然好。

成湛就很想打那人。他家里更有錢,請的全是最好的家教,可是沒有用,學不會就是學不會。有時候連他媽都直搖頭,覺得一定是小時候差點把他流掉,害他腦子里流掉了那根讀書的神經。

還有時也有人說,方琰學習非常刻苦,每天回家看書看到凌晨兩三點才睡。他的好成績都是拼命得來的,這世上哪來這么多天才。

聽到這種話成湛又很嗤之以鼻,真想告訴那些人方琰每天晚上都在干什么。打游戲做運動,偶爾還下廚做點好吃的和他分享,他哪里是那種用功讀書的人啊。

所以這種人才更可怕,高智商碾壓一眾*絲,完全不給別人留活路。

這么出色這么極品的方琰,偏偏有把柄在他手里,這讓成湛每次考完試挨完訓後,小小受傷的自尊心很快就能恢復。

再厲害也沒用,小時候扮成個女孩子的樣子,只要讓人看見,方琰立馬就會被人拉下神壇,搞不好還要被嘲笑一萬年。

但成湛不敢啊,借他十萬個膽子也不敢得罪這小子。

兩人在學習上不可同日而語,好像在家里的地位也就大相徑庭。他明明不姓孟,憑什么總在他家出現,吃他家的用他家的,晚上還要睡他的床,害他只能抱著枕頭去睡客房。

其實他根本忘了,他也不姓孟啊,可他依舊理所當然地認為,他爸就是他親爹。

每當這個時候方琰還特別嘴欠,靠在床頭看他一眼,一臉淡然道:「我也不介意和你擠一擠。」

可是他很介意啊。

每到這個時候成湛就在心里暗暗發誓,下次打籃球的時候,一定打得他哭爹喊娘。

運動是成湛唯一可以與方琰一較高下的項目。因為他覺得這東西不用腦子,憑體力就行。兩個人個子都高,剛上高中身高就躥上了一米八,並肩往那兒一站,立馬引來一堆女生的尖叫。

好無聊啊。成湛就想,小的時候他一直想結婚,一會兒看中這個,一會兒看中那個。那時候的小姑娘還是很斯文聽話的,長得也漂亮,說話聲音小小的,很討他喜歡。

可不知從什么時候起,他就覺得女生好煩哦。她們怎么總喜歡尖叫,打個球盡聽她們的噪音,害他都沒辦法集中灌籃。

還有她們也有像小時候那么可愛了。有些女生到了青春期長痘痘,好好的一張臉就毀了。還有的妹子身材會發福,一不小心不胖成了個球。

成湛不喜歡這樣的女生,一點兒都不是結婚的理想對象。他喜歡瘦瘦的白白的,長得漂亮還要聰明的。這樣的女生才符合他心目中妻子該有的樣子。

結果有一天他和父親孟青和聊天的時候,不小心把心里話說出來了。當時他爸看他一眼,意味深長說了句:「聽你這么描述,我怎么想到方琰了?」

成湛一口水差點噴出來,但事後一想又覺得有點道理。方琰很瘦,模特兒一般的身材,穿什么都好看。他還很白,打了這么多年的球也沒見他被曬黑。

要說美貌他也有,不過是男孩子的那種英俊帥氣。但看看他小時候穿裙子的樣子,當真也是很漂亮的。

於是成湛就想,可惜了,如果方琰是女生就好了,這樣他就不用到處找了,直接娶他當老婆就要以了。

青春期的少年對這種東西似懂非懂,心癢難耐想要嘗試一回,比如和心愛的女生牽個手接個吻什么的,但又總裝得酷酷的,不敢邁出那一步。

自打被他爸那么提醒後,成湛的那顆少年心便起了一點小小的變化。那些日子他老是悄悄打量方琰,尤其是他給自己講解功課的時候,兩個人坐得很近,他白而富有棱角的臉近在咫尺,害他總忍不住多看兩眼。

越看越有別的想法,在目前沒有找到合適的妻子人選之前,成湛突然發現,其實拿方琰練練手也不錯。

方琰一早就注意到了他的神情,把手里那道化學方程式寫完,推到他面前准備講解,順手拿起課本往他臉上打了一記:「別看我,看題目。」

「少少,我覺得你長得挺漂亮的。」

方琰不悅看他一眼:「別叫我小名,成多多。」

「你也一樣嘛。其實我覺得少少這個名字挺好的,符合你的個性,缺心少肺的。」

「那明明應該是你吧。不過多多這名字也適合你,話多壞主意多,可惜就是智商不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