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自己給自己辯護(2 / 2)

劉孝悠最先沒忍住笑噴了出來,指著李澤對鄭東籬說:「哈哈,他說他是他自己的律師?」

鄭東籬也有些忍俊不禁,不由得好奇的多看了兩眼這個風雲人物,低聲道:「狂妄。」

法官的臉色由青轉紅再轉綠。猶豫了好久才說:「被告,你的辯護人呢?是缺席,還是遲到?」

李澤再次說道:「法官大人,我真是自己的辯護人。我自己為自己辯護。」

「你有律師證么?」法官問道。

李澤經歷過最初的尷尬,這會兒倒是沒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了,索性放開了說:

「我並沒有律師證。我也不需要律師證。」

法官皺眉道:「那你怎樣為自己辯護?」

李澤輕笑一聲:「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因此。被告人完全可以自己為自己辯護。法官大人,我說完了。」

法官一愣,眼里閃過一抹奇異的色彩,心道:他懂法?

「被告人請坐下,法院方同意你為自己辯護。」

「謝謝法官。」

李澤彬彬有禮的對法官點點頭,然後微笑著又對陪審團和旁聽團點點頭,非常紳士的坐了下去。

場面都安靜下來了,這枯燥的律法,不知為何,從李澤的嘴里講出來竟然別有風味。

他們實在是說不出什么話來了,當聽到李澤要做自己的律師之時,那嗤笑和議論到處都是。可是當李澤說完這段話之後,他們的眼里只有驚奇,還有那種不可思議。

傳言中李澤不是文科的么?怎么他還懂法學?

劉孝悠的老臉沉了下去,只要看見李澤出風頭他就不高興。

而身邊的鄭東籬卻摩挲著下巴呢喃道:「有意思。」

「原告劉孝悠,以侮辱、誹謗、侵犯**罪,向被告李澤起訴。京城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現在我宣布,開庭!」

『咚』

法官一錘子砸下去,這場官司也正是開始了。

所有人都緊張了起來,老徐和海明更是手心里緊緊攥著一把汗水,看向法官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法官伸手對劉孝悠做了個請:「請原告辯護人開始講述事件經過。」

鄭東籬點點頭,站了起來,不屑的看了眼李澤,然後侃侃說道:

「2015年9月23日晚,原告劉孝悠因為在微薄發布一篇名叫《論當今社會之浮躁青年》的文章,用以披露社會陰暗現實,警醒當代年輕人要知上進,要明事理。卻被李澤的粉絲進行了慘無人道的瘋狂攻擊,又被不知名人士曝光個人**上傳網絡,被網友嘲笑、謾罵、侮辱,對原告劉孝悠的聲譽、精神、個人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打擊。」

「謾罵、侮辱持續了長達兩天的時間,直到現在,網絡上依舊有零星謾罵和嘲諷。這對於原告劉孝悠未來的生活,也有著巨大的影響。」

頓了頓,鄭東籬冷笑著看了李澤一眼,朗聲說道:

「根據華夏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民事通則第100條、101條、120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權益。公民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公開道歉。並且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鄭東籬又看了眼劉孝悠,繼續說:「原告劉孝悠身為京城作協會員,出版過作品二十余部,在文學報刊上更是發表過一個字五十元,千字五萬元的文章,微薄粉絲一百萬,是公眾人物。而根據以上情形,被告人李澤又對劉孝悠的職業生涯,和未來名譽造成了巨大影響。原告人理應要求被告人賠償一百萬以上的名譽損失費。」(未完待續。。)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