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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冬從醫院離開後,又特意繞路去那間ktv門前饒了一圈,那里本來是一幢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獨立出來的一幢豪華建築,不論是樓體外觀還是能看到的大廳,都一片狼藉,被砸爛得很徹底。

然而程冬除了一部分心情是痛快之外,更清晰的認知是,如果不是原殷之,他就算在這里面被人弄死,大概也沒什么辦法。

這就是原殷之想要讓他離開的地方,但他偏偏要選擇留下。

並且是在不依附那個人的情況下。

程冬拉緊棉衣帽子,走進了漸漸勢弱的雪中。

他本來擔心自己會抵御不了嚴寒,忍不住到那個人身邊汲取溫暖,但好在冬天快要過去了。

原殷之半夜里醒來,他似乎做了個不太好的夢,腦中混沌,想不起內容。

窗外隱約能聽到風聲,饒是加厚玻璃隔音效果好,那摧枯拉朽的大風也難以避讓。原殷之莫名覺得接著躺下去,還要繼續那個惹人厭煩的夢,便起身到樓下喝水。

皮蛋靈得很,原殷之還沒下樓它就趴著籠門了,原殷之一邊喝水一邊走過去將它放出來,喂東西也不吃,就蜷在他的掌心里,像是打算就這么睡一覺。

原殷之雖然覺得麻煩,但還是坐下來,把手放在桌上,另一手翻翻書頁,這么度過了一個多小時,手臂也麻了,就用手指往皮蛋屁股上彈一下,把它趕下去。

皮蛋洗洗臉,又跑過來抱著他的手指,黑色的圓鼻端往上湊,胡須一顫一顫的,那雙豆子眼好像也神采豐富,瞧著像是委屈。

原殷之就這么垂著眼看了他一會兒,又曲起手指將他彈開。

如此做了數次,那耗子都黏回來,原殷之心想這天竺鼠果然不是尋常耗子,又傻又大膽。就由它挨著了。

這覺是徹底沒法睡了,他可不願意把這管不住屎尿的小東西帶到床上去,就這么直愣愣坐在沙發上,本來也只是為了解悶才打開電腦的,但不知怎的,就點了那個文件夾。

里頭全是程冬。

青年是被打光和光圈拘住的平面,或者雖然生動真實卻仍舊有距離感的鏡頭,不然就是聽上去耳朵和下面一起發癢的歌聲。

他從程冬還被叫做「劇場男神」的時候開始,到現在竟然收集了那么多只應該出現在那些少女電腦中的東西。

戀情將人一拳搗傻,可憐他這時候竟然不知悔改,還在對著屏幕發呆。

程冬的躍動,說話時候眨眼的表情,偶然羞澀便低頭摸摸自己的後頸,好像那里長了根細繩子,拉一下就能把他應對無措狀況的智商給拉回來似的。

原殷之不由自主笑出聲,而後意識到靜謐空氣中那輕輕的鼻音是自己發出的,又扳下臉。

無論他此刻滿腦子都是誰,青年也不會知道。

降低身段,示弱克制,數次挽留。

他活到三十幾,從未對一個人做那么多,且真心實意,過去總覺得電視劇里那種「我將行掏出來給你看」的台詞蠢得都讓人懶得去笑,但與程冬對峙的某個瞬間,他曾經想要說這句話。

我將心掏給你看,你看看,我值不值得你留下。

然而他們的爭吵似乎從未讓他有機會說這句話,程冬怪他,怪的似乎不是他不真心,而是他武斷*,把青年當寵物。

原殷之想到這里,瞥了一眼在他手上安穩睡著的皮蛋,心里想,我哪兒會由得寵物這么蹬鼻子上臉,恃寵而驕。

皮蛋睡舒服了,鼻子里發出嘁嘁的聲音。

第一次程冬將他真正惹惱,好像就是因為這只天竺鼠,他隨口說找不著皮蛋就再買一只,結果青年氣鼓鼓的,說了句「不是什么都能用買的。」那副認真樣甚至不像清高,而是真情實感,都要給原殷之氣笑了。

說到底便是從一開始,程冬就對他們倆的這段關系埋有心患,他覺得不平等,像只有被踩過腳的刺蝟,什么時候碰到那痛處了,就要豎起全身的刺來。

然而那是我能選的嗎。原殷之心說,如果能選,他也願意跟程冬普普通通地遇上,普普通通地在一塊兒,甚至這時候時光倒流,他肯定不用合同誘惑程冬,程冬退圈回老家那是最好,他可以跟著去,在酒館聽程冬唱歌,然後當個在酒館搭訕的沒品味的男人。

這設想在原殷之腦子里過了一遍,他發現,自己繞著彎兒,還是想阻了程冬當藝人的道兒。

也許程冬不想留下來,就是因為這念頭太根深蒂固了。原殷之想,連他自己都阻止不了自己。

他突然想起了那個將他驚醒的夢了。

夢里程冬睡在他的身旁,他一伸手便能將青年的腰撈住,他享受著那個人的氣息,然後伸手去摸程冬的掌心,想要十指相交地牢牢握住他,然後他摸到了一副冷冰冰的手銬。

他意識到為什么程冬還在,原來青年已經被他綁住了。

然而涌上心頭的並不是愉悅,他甚至有些恐慌。

他掰過程冬的臉,什么都看不到。

那兒是空的。

電腦屏幕上,程冬在綜藝節目中,抽了一張粉絲提問卡,他拿起來念:「冬冬……唔,喜歡什么樣的女孩兒?」

他在眾多注目禮中又做了那個習慣動作,摸了摸後頸,說:「喜歡看上去很成熟冷靜,其實有時候還挺幼稚的人,嗯,喜歡有愛心的,狗在他褲腿兒上撒尿也不發脾氣,還有……眼睛長得好看,這里」他指指眼角,「有一顆痣會很好看。」

他這番話說得生動詳細,引起哄鬧,被主持人纏著問,也只是笑眯眯的,原殷之第一次在這個糊里糊塗的青年臉上,看到那種有點兒得意的狡黠。

不是夢中那張一無所有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