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6營養液1400加更(1 / 2)

是吃阿仲比較重要,還是吃肉肉比較重要?

嬴政瞬間猶豫了,不過面對嬴政的沉默,白仲也挺理解的,換成二十世紀的自己,要是嫁給一個不能吃豬肉、牛肉的外族男子,也得惦量惦量愛情能不能當一輩子的紅燒肉、水煮牛肉用。

「好吧……吃就吃吧……不過……肉也要吃。」嬴政苦著一張臉,表情特別憋屈的說道。

「我就不明白了,吃點青菜會要你的命嗎?這么不愛吃?挑食不好,我以為只有小孩子才會這樣。」白仲伸出雙手,揉著嬴政的臉,噘著嘴柔聲說道。

哎媽!我這么一個從小挑食到大的人,終於也有機會把這句話甩給別人了。

嬴政沉默了一會兒,才開口解釋道:「你不明白……」

原來嬴政在趙國時,因為家中實在太過於貧寒,所以一年到頭有大一半的時間是各種野菜拌飯過活,而剩下的那一半時間,也是黍米飯、黍米餅配野菜。野菜本來就不好吃,再加上還沒油沒鹽,基本上就是清水煮出來的,吃得他有那么一段時間,不但覺得自己是只兔子,而且一吃野菜就吐酸水。

「總而言之,我小時候吃太多了,長大是實在不想再吃了……不管烹飪的再好,我也不想吃了。」嬴政捂著小腹,說這話時,他覺得胃在一陣陣抽搐,本能的想吐酸水。

「原來是這樣啊……」白仲點點頭,表示自己理解非常理解,二十一世紀雖然物質豐富,但也是從貧窮年代過來的,她有很多長輩就不吃紅薯和土豆,理由當年吃多了,「不過不吃青菜是不對的,你多多少少還是要吃一點的。」

不是白仲愛雞婆惹事,而是根據後世史學家對秦始皇死因的推測,秦始皇同志的個人飲食和夜生活很有問題,再加上因為小時候的原因,身體本來底子就不行,又集權一身,所以五十歲不到就掛了。

試論,如果胡亥是嬴政的幼子,那么證明他三十歲不到就失去了生育能力,三十歲啊……你能想像一個成年健康男人,三十歲就生不出娃了嗎?再想想,他三十歲之前,從二十一歲扶蘇出生開始,不到十年的時間,足足弄出了二十八個娃,那么他晚上干活的頻率該多高?不但是一夜x次郎,還是夜御n女!

想想這個人設和畫風,白仲就覺得心塞無比。

「還有,你剛才猶豫了二十八秒……我是說二十八下……所以,你剛才問我的事,我決定要考慮二十八天,等二十八天後,我再來告訴你答案。」白仲話題一轉,開口說道。

「不會吧?二十八天?要這么久?」嬴政一急,抓住白仲的說道。

嬴政本來以為白仲考慮個兩三天就夠了,沒想到她竟然要考慮這么久,二十八天……二十八天以後,自己都成了有婦之夫了。

「這可是人生大事,當然要好好想清楚。」白仲從嬴政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越想越覺沒啥前途,白仲可不覺得自己能抗住一*的小三攻擊,早晚得變成怨婦去。

不對!嬴政是無法拒絕這次聯姻的,所以她要是答應了,連個正室都撈不著,就算干翻了正室,依嬴政的知名度,兩千多年後123言情寫《廢後重生記》什么的來黑自己,不會比陳阿嬌的人少。

可是要白仲放棄一個這么好,還是自己從小養到大的男人,白仲又覺得心有不甘,百般無奈之下,她覺得自己需要靜靜。

「總之你先回去吧,天晚了,我要睡覺了……今天不舒服,不和你一起睡了。」

白仲煩悶之下,拉著嬴政的手,不容分說的將他推出……窗。

走門被人看見怎么辦?大半夜的,秦王從自己的卧室正門走出來,明天就能傳遍整個咸陽宮。

「沒有我,你睡得著嗎?」嬴政趴在窗口,像只被主人遺棄的小狗一般,可憐巴巴的看著站在房里的白仲。

大號秦王抱枕喔,身嬌體軟易推倒喔,少年,你真得不考慮一下?

「呵呵……」白仲一翻身,就擺在床頭的布偶娃娃抱在懷里,抓住布偶娃娃的手,沖著嬴政搖了搖手道:「我有它!」

開什么玩笑?一個布偶娃娃,還哪寡人本人香萌軟、手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