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傳播方式(上)(1 / 2)

對諳熟唐史的人來說,一提起唐代的官方傳播,都會自然地想到驛傳與邸院。wwwwcom就唐代官方一路的新聞傳播而言,邸院與驛傳的地位的確十分突出。沒有前者,最早的官方新聞無以生成;沒有後者,任何的官方信息都無以周流。所以,我們開篇首先簡略地描摹了這兩個系統的狀貌,借以為以下論述唐代官方新聞傳播提供必不可少的歷史場景。這就好比演電影,先得拉起一塊銀幕,然後才好放映影片一樣。我們的這部早期影片當然不如現代大片那么驚心動魄,扣人心弦,它不僅情節簡單,技法原始,而且畫面還跳躍模糊,混沌不清,但惟其珍惜罕見而別有一番韻味。

《開元雜報》

從1873年《申報》發表《論中國京報異於外國新報》一文算起,中國新聞史的研究已有百年以上的歷史。若論戈公振的《中國報學史》(1927)的話,這一學科領域也屆耄耋之年了。不管從何算起,中國新聞史研究從一開始便命定地面對著一個首屈一指的問題——中國報業的歷史上限可追溯到哪朝哪代?具體說,中國最早的報紙產生於何時?

目前學界一致認為,「邸報」就是中國古代的報紙,「一部中國古代報紙史基本上就是一部『邸報』史」黃卓明:《中國古代報紙探源》,8頁。那么「邸報」又源於什么年代?對此,各家爭議不休,分歧很大。大略說來,關於「邸報」誕生的時間現在有三種較有影響的說法。一是漢代說,以戈公振先生為代表;二是唐代說,以方漢奇先生為代表;三是宋代說,以朱傳譽先生為代表。分別參見戈公振《中國報學史》(1927)、方漢奇等《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1992)和朱傳譽《宋代新聞史》(1967)。漢代說因缺乏根據現已被認為不可取。宋代說由於史實充足,被普遍接受當無疑義。現在的問題在於:邸報的上限能否由宋代繼續上推到唐代?這個問題因為涉及中國報業的起源以及中國古代報紙的形態,因而成為學術界關注的焦點。自1983年方漢奇先生發表《從不列顛圖書館藏唐歸義軍「進奏院狀」看中國古代的報紙》一文後,有關的商榷爭鳴一直連綿不絕,其中以張國剛先生的《兩份敦煌「進奏院狀」文書的研究——論「邸報」非古代報紙》以及江向東先生的《對中國古代報紙產生於唐代之說的質疑》兩篇文章較有代表性。兩文分別刊載《學術月刊》1986年第6期和《福建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2期。

從眼下掌握的史料來看,證明中國古代報紙產生於唐代的根據有三條:

(1)唐人孫樵的《讀開元雜報》一文;

(2)詩人韓翃涉及「邸報」的一則軼事;

(3)現存的兩份唐代「進奏院狀」。

凡是有關唐代官方新聞傳播的論述,大抵不離這三者,而尤以「進奏院狀」為主要依憑。為了澄清問題,需要先對這三者逐一進行考量辨析。

孫樵,字可之,一作隱之,大中九年(855)進士及第,為唐代後期的古文名家。自謂「嘗得為文真訣於來無擇(即來擇),來無擇得之於皇甫持正(即皇甫湜),皇甫持正得之於韓吏部退之(即韓愈)」(《與王霖秀才書》)。換言之,他是韓愈門下的三傳弟子,韓派古文的繼承人。前人評其文:

幽懷孤憤,章章激烈。生於懿(宗)、僖(宗時代),每念不忘貞觀、開元之盛,其言不得不激,不得不愁。按其詞意淵源自出,信昌黎先生(韓愈)嫡傳也。高步瀛:《唐宋文舉要》上冊卷五引儲同人語。

《新唐書·藝文志》著錄其《經緯集》三卷,今尚存。現在通行的《孫可之文集》(又名《孫樵集》),共十卷三十五篇,為南宋蜀刻本。其中的《讀開元雜報》一文,「歷來被認為是研究唐代新聞事業的重要文獻」方漢奇等:《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47頁。全文如下:

樵曩於襄漢間得數十幅書,系日條事,不立首末。某(《全唐文》作「其」)略曰:某日皇帝親耕籍田,行九推禮;某日百僚行大射禮於安福樓南;某日安北奏諸番君長請扈從封禪;某日皇帝自東封還,賞賜有差;某日宣政門宰相與百僚廷爭一刻罷。如此,凡數十百條。樵當時未知何等書,徒以為朝廷近所行事。有自長安來者,出其書示之,則曰:「吾居長安中,新天子嗣國及窮虜自潰,則見行南郊禮,安有籍田事乎?況九推非天子禮耶?又嘗入太學,見叢甓負土而起若皇堂者,就視石刻,乃射堂舊地。則射禮廢已久矣,國家安能行大射禮耶?自關以東,水不敗田,則旱敗苗,百姓入常賦不足,至有賣子為豪家役者。吾嘗背華走洛,遇西戍還兵千人,縣給一食,力屈不支。國家則能東封?從官禁兵安所仰給耶?北虜驚嚙邊甿,勢不可控,宰相馳出責戰,尚未報功。況西關復驚於西戎,安有扈從事耶?武皇帝御史以竊議宰相事,望嶺南走者四人,至今卿士舌相戒。況宰相陳奏於杖罷乎?安有廷爭事耶?」語未及終,有知書者自外來,曰:「此皆開元政事,蓋當時條報於外者。」樵後得《開元錄》驗之,條條可復。然尚以為前朝廷所行不當盡為墜典。及來長安,日見條報朝廷事者,徒曰今日除某官,明日授某官,今日幸於某,明日畋於某,誠不類數十幅書。樵恨生不為太平男子,及睹開元中書,如奮臂出其間,因取其書帛而漫志其末。凡補缺文者十三,改訛文者十一。是歲大中五年也。《經緯集》卷10,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影印本。

此文所談的便是引得各家聚訟紛紜而且至今官司不斷的「開元雜報」。

首先,關於名稱本身就存在大相徑庭的看法。持唐代說者認為,「開元雜報」是中國最早的報紙,產生於開元年間(713—741),名為「開元雜報」。也就是說,把雜報的「報」字當成名詞,其意同現代的報紙相承。而持異議者則指出,「開元雜報」一名不過是孫樵對所見數十幅書的稱謂,並不意味著當時有這么一份所謂的報紙,另外雜報的「報」當動詞講,意為廣而告之,與報紙的報不是一回事。如朱傳譽先生就說:「以『雜報』一詞來說,這並不是一種報紙的專稱。」朱傳譽:《先秦唐宋明清傳播事業論集》,111頁。姚福申先生干脆說:「『雜報』只是孫可之杜撰的稱謂,甚至還可能是『雜記』,傳抄時的訛文」,「無論從版本學角度還是從實際內容來考察,《開元雜記》這一名稱應該比《開元雜報》更接近原著,也更接近原意」姚福申:《〈開元雜報〉考》,載《新聞學論集》,第九輯,225頁。

另外,對孫樵文中的「日見條報朝廷事」一語中的「條報」,也存在不同理解。持唐代說的論者認為,「條報」乃「雜報」的別稱,二者都屬唐代的邸報。如吳廷俊先生在頗具新意的近著《中國新聞業歷史綱要》一書中寫道:

這兩種「報」雖然一種出現在開元,一種出現在大中,一種敘事較詳,一種敘事很略,但兩者有其共同點:那就是由朝廷發布並且「條布於外」。從記敘內容和發布形式看,常有較為明顯的政府公報性質。可見,唐代從開元到大中都有帶政府公報性質的朝廷官報發行,且其名稱不叫「開元雜報」,而可能叫「報狀」或「報」。吳廷俊:《中國新聞業歷史綱要》,4頁,武漢,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90。

吳先生雖然未執泥於名稱,但結論顯然是從雜報與條報二者引申出來的。這里吳著有個疏忽,即孫樵的《讀開元雜報》一文寫於大中五年,而吳先生卻把「及來長安,日見雜報朝廷事者」當成「孫樵在唐宣宗大中九年進士之後」的事情看待了。

視「條報」不足為唐代邸報之證者,也從語意角度立論,斷言「條報」並非專有名詞,而不過是逐條布告之意,如姚福申先生所言:

「條報」一詞在原句內作動詞用,即「逐條報道」的意思,既然它不是名詞,當然更談不上是封建官報的名稱。姚福申:《〈開元雜報〉考》,載《新聞學論集》,第九輯,225頁。

僅從古代漢語與現代漢語的語法結構上講,「條報朝廷事」的報字都當動詞講,解為布告、告知等意,而條字則為修飾報的副詞,條報合在一起的結構與語意是「一條一條地報告(告知)」。這同作為所謂報紙名目的「條報」,應屬風馬牛不相及。

這些關於名稱的分歧,其實都關乎對「開元雜報」的定性。按照習慣的說法,「它屬於古代報紙的范疇,是進奏院狀報一類的早期報紙」方漢奇等:《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50頁。與之相反,有的論者認為「《開元雜報》是書不是報」,並「很可能是一部大事記,充其量是一種與《開元錄》類似的編年史」姚福申:《〈開元雜報〉考》,載《新聞學論集》,第九輯,224-225頁。更有人斷定,「所謂『開元雜報』,只不過是唐開元年間,雜亂的新聞信」朱傳譽:《先秦唐宋明清傳播事業論集》,2頁。其中,最突兀的反對意見根本不把「開元雜報」置於新聞傳播的范疇考察,而是將它歸入朝廷文告,如江向東先生就曾直言「開元雜報」實為政府文告,他進而論述道:

實際上,唐制宰相於政事堂議政,議政的內容和結果,經皇帝畫敕,「然後政事堂牘布於外」(宋敏求《春明退朝錄》卷下)。孫樵文中提及的「知書者」也說:「此皆開元政事,蓋當時條布於外者。」孫樵後來在長安城中果然也目睹了這一典制,即「日見條報朝廷事者」(有的人認為「條報」即「雜報」,但從文中句子的上下關系來看,筆者認為「條報」和「條布」、「牒布」一樣,均屬動詞而非名詞)。可見這種「系日條事」的文書,實際上是政事堂牒布於外的政府活動情況的文告或公告,而不是報紙,其目的是為了顯示唐中央政府的政治透明度,這一典制也只有在盛唐時期才會出現。江向東:《對中國古代報紙產生於唐代之說的質疑》,載《福建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2)。

最後,還有一種奇異而不無啟發的見解,則干脆懷疑歷史上是否真有孫樵所說的「開元雜報」,此論以朱傳譽先生為代表。他說:

孫氏的《讀開元雜報》一文,雖然是關於唐代邸報的最重要資料,但是就這篇文章的語意看,有沒有這件事都成問題。當時文人不敢直接評論時政,大多用隱譬暗喻等假托的方式來借題發揮。孫氏也算是當時的名士,又關心國事,不會對當時的政事,隔閡到像他所說的那種程度。他這篇文章是大中五年寫的,離開元僅一百多年,不會對開元政事一無所知。他一方面介紹開元盛治,一方面借長安客來,說明當時政事。兩相比較,優劣自見,成為尖銳的對比。他達到了諷刺時政的目的,但是他究竟有沒有看到那「數十幅書」,就很難說了。所謂「長安客」和「知書者」假托的可能性更大。朱傳譽:《先秦唐宋明清傳播事業論集》,113頁。

朱先生的見解雖多揣測之思,但並非無稽之談。其實,我們認為,最能支持此類見解的理由既簡單,又有力,那就是《讀開元雜報》乃不折不扣的孤證,在唐代典籍文獻中迄今再找不到哪怕是第二處談及這一事項的文字,盡管我們承認「在中國古代新聞史的研究中,這則史料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姚福申:《〈開元雜報〉考》,載《新聞學論集》,第九輯,222頁。在既無實物,又無旁證的情況下,審慎而明智的選擇當然還是不急於指認「開元雜報」與早期報紙的聯系為妥。

那么,所謂「開元雜報」究屬何物呢?這可從事物的本身與事物的聯系兩方面來看。就前者而言,我們傾向於唐史學界的定論,即「開元雜報」是「開元年間政府公報」。參見《中國歷史大辭典·隋唐五代史》,「開元雜報」條(吳楓撰)。另外,從其「系日條事」以及所登均為皇帝言行上看,「開元雜報」又類似於記錄皇帝言行的起居注。不過,「開元雜報」是「條布於外」的,而皇帝的起居注則只供史官修史之用,秘不示人。

這是就「開元雜報」這一事物的本身情狀來說的。依據唯物辯證法的觀點,任何事物只有從聯系的角度才能把握其本質,孤立地剖析無異於將活生生的人從社會歷史的網絡中剝離出來一樣。看待「開元雜報」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一味就事論事地談論這一歷史事物,恐怕永遠難得其要領,好比盲人摸象,各執一端。而一旦從事物的聯系上看,特別是將「開元雜報」同中國古代新聞傳播的演進過程,乃至同人類新聞活動的長程脈絡聯系起來看,問題就可能比較明朗,同時僅用一句簡單的政府公報來概括其性質也就不足以說明問題了。因為,雖說政府公報或朝廷文告這類事物源遠流長,由來已久,但定期地發布看來始於「開元雜報」。這一看似尋常而多被忽略的細節,也許正是問題的關鍵。換言之,定期發布不僅僅使「開元雜報」同此前的同類事物判然相別,更重要的是顯示出它在中國新聞史上異峰突起的獨特地位。我們知道,定期性是報刊區別於書籍、新聞區別於傳聞的內在特征和外在標志之一。不論何時何地,定期性的凸現總是新聞活動從無序到有序的界標,總是新聞事業萌發生成的征候。參見拙文《「創世紀」:17世紀與新聞事業》,載《國際新聞界》,1996(2)。雖說對定期性的具體解說現在與當時有所不同,但基本認識應該大同小異。由此說來,「開元雜報」的意義並不在於它是不是中國古代的第一份報紙(人們無論如何都無法將孤本式的東西認同於報紙),而在於它是最早一份見諸史籍定期發布的「政府公報」。正是由於定期性而不是其他,「開元雜報」才成為中國新聞史上開啟鴻蒙的象征,成為古代新聞活動從無邊暗夜漸入天地生輝的第一道曙光。以此為契機,唐宋以後的新聞傳播便顯現出迥異於以往的歷史風貌,成建制、成規模地在社會生活中延展鋪排開來。

這種「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式的情景,類似於西哲所講的「哲學的突破」(philosophic breakthrough),亦稱為「超越的突破」(transcendent breakthrough)。所謂哲學的突破,乃指公元前一千年之內(the first millenium bc),中國、印度、古希臘、希伯來等民族在精神世界先後經歷的一場超越性、系統性、批判性的升華。經過哲學的突破,原始的信仰與思維,一變而為精致的思想形態,孔子、老子、釋迦牟尼、蘇格拉底、柏拉圖、猶太先知的話語,分別成為支配各民族文化傳統的元典。對此突破的意義,可借用宋儒的一句形象比喻:「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而當代西方哲人懷特海也說過一句異曲同工的妙語:「一切西方哲學都是對柏拉圖哲學的注釋。」比照哲學的突破,我們可以把「開元雜報」視為中國新聞傳播史上一個超越性的突破。經過突破,古代的新聞傳播由茫茫九派流中國的狀態,漸入沉沉一線穿南北的開化境界。作為新聞傳播的「元典」,「開元雜報」的蘊義與內涵也就在宋元明清的官方網絡中一步步得到展開,一點點得到歷史的詮釋。

「開元雜報」的這一歷史地位與象征意味,讓人聯想到西方傳播史上那份誕生於古羅馬時代,堪稱「新聞的突破」之標志的《每日紀聞》(acta diua)。巧的是,「開元雜報」與《每日紀聞》都屬官方公報,都是每日發布,都為單本「榜示」而非批量散發,表面上都與後來的報業沒有直接關系但又無不具有「千里伏線,至此結穴」式的遺傳基因。這並非偶然,它恰恰顯示了文明古邦在傳播演進中的歷史共性。盡管高深宏贍如斯賓格勒者,常不屑於《每日紀聞》與現代報業間的脈絡勾連,斥之為皮相的類比參見[德]斯賓格勒著,齊世榮等譯:《西方的沒落》,上冊,16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但是應該承認,二者在社會功能上存在著內在的對應,在傳承線路上顯示著血統的關聯。無怪乎西方新聞學者一談歷史,必談《每日紀聞》,這委實屬於歸祖認宗的本能反應。既然西方學者可以坦然地將《每日紀聞》視為自己文化傳統中新聞一脈的緣起,那么我們為什么不能將與之具有同等歷史地位與象征意義的「開元雜報」當成中國報業的濫觴呢?事實上,早有西方學者在以《每日紀聞》為參照的前提下,對「開元雜報」做過類似的評價。如西蒙諾夫斯卡婭就曾把「開元雜報」說成是「在唐玄宗皇帝宮廷管理下」,中國出現的「第一份報紙」轉引自方漢奇等:《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51頁。;其句式和語意讀來仿佛是說:《每日紀聞》是在愷撒大帝的統治下,西方出現的第一份報紙。

總之,不管「開元雜報」算不算報紙,也不論它是不是最早的邸報顧炎武《日知錄》卷28「邸報」條雲:「邸報字見於史書,蓋始於此時(指宋代)。然唐《孫樵集》中,有《讀開元雜報》一篇,則唐時已有之矣。」,它在中國新聞傳播史上的發軔意義與象征地位應是毋庸置疑的。

韓翃與「邸報」

證明古代報紙或邸報源出唐代的第二條史料,是關於韓翃授官的一段記載。韓翃為中唐詩人,是著名的「大歷十才子」之一。參見《唐才子傳》卷4。據傅璇琮先生所言:

無論《新唐書》與《唐才子傳》,它們所記載韓翊的事,都有所本,這就是唐許堯佐的《柳氏傳》和孟棨的《本事詩》,也可以說,後世所有有關韓翃事跡的記述,包括現在的一些文學史著作與唐詩選本,都莫不出此二書。傅璇琮:《唐代詩人叢考》,450頁。

許堯佐與孟棨為同時之人。參見上書,453頁。許的《柳氏傳》為唐傳奇名篇,記述韓翃與柳氏悲歡離合的愛情故事,情節曲折生動,內容豐富深刻。其中所載韓翃因懷念離散的柳氏而寫的一首《章台柳》和柳氏應答的一首《楊柳枝》,是唐代文人詞的佳作,以其平易流暢、情深意長而為人激賞: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縱使長條似舊垂,也應攀折他人手。

楊柳枝,芳菲節,所恨年年贈離別。一葉隨風忽報秋,縱使君來豈堪折。

孟棨的《本事詩》一卷,分情感、事感、高逸、怨憤、徵異、徵咎、嘲戲等七類,凡四十一條皆錄詩歌本事,如崔護的詠人面桃花詩,故對理解有關唐詩的背景頗多裨益,向為「談藝者所不廢」《四庫全書總目》卷195集部詩文評類。《本事詩·情感》第一中記載的韓翃柳氏的故事,與《柳氏傳》全同,只是文末多出一節韓翃在開封李勉幕府中任職的軼聞,而正是此段文字由於涉及邸報而為新聞史家所關注。我們先全文照錄如下:

後事罷,閑居將十年。李相勉鎮夷門,又署為幕吏。時韓已遲暮,同職皆新進後生,不能知韓,舉目為惡詩。韓邑邑殊不得意,多辭疾在家。唯末職韋巡官者,亦知名士,與韓獨善。一日,夜將半,韋扣門急,韓出見之,賀曰:「員外除駕部郎中、知制誥。」韓大愕然曰:「必無此事,定誤矣。」韋就座曰:「留邸狀報制誥闕人,中書兩進名,御筆不點出,又請之,且求聖旨所與,德宗批曰:『與韓翃。』時有與翃同姓名者,為江准刺史。又具二人同進。御筆復批曰:『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御柳斜。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又批曰:『與此韓翃。』」韋又賀曰:「此非員外詩也?」韓曰:「是也。」(韋曰):「是知不誤矣。」質明,而李與僚屬皆至。時建中初也。

孟棨自稱,此事是他親自聽大梁夙將趙唯講的,而趙唯又是在汴州從軍時耳聞目睹的,故周紹良先生雲「蓋一事而兩傳者」周紹良:《〈柳氏述〉箋證》,見《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據傅璇琮先生參以其他史實考訂,「《本事詩》所載的這一情節可以信從」傅璇琮:《唐代詩人叢考》,466頁。而它是「關於韓翃的後期生活,唯一的史料記載」,「尤其是任李勉汴州幕以後,記載韓翃後期生活的第一手材料」同上書,465、454頁。其中的「留邸狀報制誥闕人」一句,為新聞史家探討唐代與邸報之關聯的一大樞機。按說,我們只需就此展開論述而無需顧及其他二手材料,但由於以往關於這一問題的研究多征引《全唐詩話》中的一段記載,為便於說明問題不妨也照錄如下:

韓翃居家久。一日,夜將半,客扣門急,賀曰:「員外除駕部郎中知制誥。」翃諤然曰:「誤矣!」客曰:「邸報制誥闕人,中書兩進君名,不從,又請之。」《全唐詩話》卷3。

以上便是證明唐代已有邸報的第二條根據所依憑的主要史料,尤其是《全唐詩話》中的「邸報制誥闕人」一句,更被視為唐代存在邸報的鐵證,正像有的論者所言:「這則記載里講得明明白白,唐代已有邸報,而且起著傳播新聞的作用!」姚福申:《有關邸報幾個問題的探索》,載《新聞研究資料》,第四輯,121頁,北京,新華出版社,1981。然而,事情恐怕並不如此顯豁,一目了然。上述史料真的能證明唐代已有邸報嗎?下面讓我們先分別辨析一下《全唐詩話》與《本事詩》這兩段記載中的有關文字。

不管是《本事詩》中說的「留邸狀報制誥闕人」,還是《全唐詩話》中說的「邸報制誥闕人」,所言史事都很清楚,即制詔一職缺人需提拔某人充任。制誥是知制誥的省稱,知制誥為唐代的職官名,專門負責起草「中央文件」:參議表章,草擬詔敕。制與誥均指皇帝的敕命,知有主政、掌理之意,如後世所謂知縣(縣長)、知州(州長)等。細究起來,知制誥的正式官銜是中書舍人。中書舍人屬中書省的要職。雖說當時的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號稱「三省」,共掌軍國大政,但事實上中書省的地位最高,權勢最重。因為,它等於處在一人之下而萬人之上的關鍵位置:皇帝的旨意必須先經由它變為正式的敕書誥命,再通過門下省的過復檢驗,最後交尚書省頒布執行;同時,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州府的奏章,又由中書省遞呈皇帝。無怪乎自唐高宗之後,中央辦公廳——宰相政事堂便由門下省遷至中書省。在中書省的職位序列中,首長中書令(正職)與中書侍郎(副職)之下,便數中書舍人(共六員);中書舍人與「門下省的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尚書省的員外郎以上各官,都是所謂清望官,通常都由進士出身的人擔任,日後的宰相和節度觀察等使(武人所占有的藩鎮除外)也都是從其中選拔的」(清)黃本驥編:《歷代職官表》,附「歷代官制概述」(瞿蛻園),14頁。(瞿蛻園),可謂出將入相多由此途。對那些志欲兼濟天下的文人學士來說,中書舍人不僅官高權重,而且名清望顯。因為唐代開國後不久,具體說,「自永淳(682)已來,天下文章道盛,台閣髦彥,無不以文章達。故中書舍人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通典》卷21「中書令」條。不過,自唐玄宗置翰林學士後,中書舍人的制詔之權漸為翰林侍臣所侵蝕。中唐以後,更以中書舍人掌外制,翰林學士掌內制。倘言外制為普通文件,則內制就是重要文件,大多涉及太子冊立、宰相任免及征伐招討等要務。再後來,外制干脆也由尚書省諸司郎中等他官為之,稱兼知制誥,從而使中書舍人幾乎淪為閑職。這么說來,知制誥並非中書舍人的專有頭銜。名義上「專掌詔誥、侍從、署敕、宣旨、勞問、授納訴訟、敷奏文表、分判省事」同上。的中書舍人,固然可稱知制誥;而後來實際執掌此職的翰林學士、諸司郎中等,也帶有這一頭銜。韓翃是由節度使李勉的幕僚擢升為中央尚書省的駕部郎中兼知制誥的,上面兩則史料中「員外除駕部郎中知制誥」一句即指此事。對年邁困頓、仕途無望的詩人韓翃來說,此事乍聞之下自然難以相信。所以引出了後面一段御筆親點、富有戲劇性的詩壇佳話。

這里的關鍵在於「邸報」一語上。我們覺得,《全唐詩話》中「邸報制誥闕人」,不能作為唐代已有邸報的根據。理由有三:一是按照前揭傅璇琮先生的說法,關於韓翃授官一事以《本事詩》所載為唯一的第一手資料,其他有關著述包括《全唐詩話》均屬轉述,不足為憑。《全唐詩話》的轉述線路詳見方漢奇等:《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39頁。二是《全唐詩話》成書於南宋,「上距韓翃的時代已有500年」轉引自方漢奇等:《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40頁。而「邸報這一名稱,最早出現於宋朝」同上書,73頁。可見《全唐詩話》顯然是采宋人的習語改「留邸狀報」為「邸報」的。三是最重要的還在於,即使這里說的邸報,也同宋人常講的邸報字同而意殊。宋人說的邸報已成專有名詞,如蘇東坡詩句「坐觀邸報談迂叟,閑說滁山憶醉翁」《蘇軾詩集》,1368頁,北京,中華書局,1982。而《全唐詩話》「邸報制誥闕人」中的邸報卻應分開來解,即邸(這個機構)報(告說)。否則這一句不論從語法還是從語意上都講不順。因為若把此句的「邸報」連起來當名詞解,那么它的後面應有一個「言」、「謂」之類的動詞作謂語,以使主語(邸報)和賓語(制誥闕人)能夠貫通。而若以現有的句式論,則邸為主語,報為謂語,制誥闕人為賓語。當然在古代漢語中,謂語並非必不可少,相反謂語省略時有所見。但此種省略都有一定的條件,如承前省略(《淮南子·說林訓》:「為客治飯,而自[治]藜藿。」),蒙後省略(《論語·衛靈公》:「躬自厚[責]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或對話中常見的省略。而「邸報制誥闕人」一句則不具備任何謂語省略的條件,如果強視此句為謂語省略,那么它就不成為一個文通意順的句子了。總之,以《全唐詩話》中的這則史料作為唐代已有邸報的佐證,看來是站不住腳的。

那么,《本事詩》中的「留邸狀報」是否能站住腳呢?恐怕同樣站不住腳,理由也有三。首先,字面本身便與邸報距離很大,以「留邸狀報」為「邸報」的近義詞(且不論同義詞),顯然有點牽強。這大概也是持唐代有邸報說者,大多徑直采用《全唐詩話》中「邸報」一句而規避或淡化《本事詩》中「留邸狀報」一句的原因吧。其次,顧炎武在《日知錄》卷28中撰有「邸報」一條,追溯邸報源流,全文如下:

《宋史·劉奉世傳》:「先是,進奏院每五日具定本報狀,上樞密院,然後傳之四方。而邸吏輒先期報下,或矯為家書以入郵置。奉世乞革定本,去實封,但以通函騰報。從之。」《呂溱傳》:「儂智高寇嶺南。詔奏邸毋得輒報。溱言:『一方有警,使諸道聞之,共得為備;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曹輔傳》:「政和後,帝多微行。始民間猶未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輦,七賜臨幸』,自是邸報聞四方。」「邸報」字見於史書,蓋始於此時。然唐《孫樵集》中,有《讀開元雜報》一篇。則唐時已有之矣。

不難看出,顧炎武的意思是邸報之名始於宋而邸報之物源於唐,後者的依據僅為孫樵的《讀開元雜報》。照理說,在歷史上詩人韓翃遠比文人孫樵的名氣大,一句「春城無處不飛花」至今仍廣布人口;在浩如煙海的文獻材料中,記述韓翃由此詩除官這段軼事的文字同樣要比《讀開元雜報》遠為搶眼。作為博學多識、學貫古今的「通儒」,顧炎武自然不會只知後者而不知前者吧。而他在考釋精詳、自謂「平生之志與業皆在其中」的名山之作里,論及唐代的邸報偏偏只提後者而不及前者,恐怕絕非如他所言「學之不博,見之不卓,其中疏漏,往往而有」,而只應表明在這位一代通儒的心目中,若論邸報之物,唐代可資征引的材料只有《讀開元雜報》庶幾可信。至於《本事詩》中「留邸狀報」一語則不足為憑,盡管看上去「留邸狀報」與「邸報」似乎相類。事實上,「開元雜報」不管算不算邸報,作為封建官報之雛形都與後世的正規邸報具有最直接、最親近的血緣關系;而韓翃除官一事中提到的「留邸狀報」,大抵應屬新聞信的范疇(詳論見第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