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風雲突變(1 / 2)

用「風起雲涌」四字來形容此時大明發生的巨變,似乎還略有不及。

自從仁宗洪熙年間開始,文官們的地位就已經開始逐漸上升,直到崇禎初年所謂」眾正盈朝「時,朝中甚至達到非「東林」不能獨行的地步。

除此之外,眼尖的商戶以結交為名登門拜訪者更加與日俱增,支持文官們的開銷和一切雜用,送到府上的銀子更是幾輩子都花不完。

這些商人或送巨額大禮,或出資金與文官日夜笙歌,有的則盯上了一些初出茅廬心智不堅的文人士子,逐漸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緊密聯合的利益團體。

這個團體,一個在朝堂上官官相護,為士紳提供官方的便利和好處,另一個則在地方上為非作歹為,就連一般的官府衙門都管束不及,甚至有土皇帝之稱,此為官紳、財閥集團之始。

有些人看不懂,嘉靖和萬歷等許多皇帝都不是傻子,他們在位時都能看得出來這個利益團體的危害,但至今無人敢碰。

究其原因,正是歷朝皇帝害怕動搖國本,在眼下這個南賊北虜、四處漏風的時候,更應該以穩定國內為上,怎么這昏君卻反其道而行之?

不論這次突如其來的改革如何使人不滿,士子們發現,自己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能用在紙面上駁斥,因為能說出來的,都是不能拿到台面上來的。

魏藻德致仕,新上任的內閣首輔蔣德璟與內閣立即提出整改商稅、增設皇家銀行、鹽務司與稅務司等一系列的政令。

這樣一來,魏藻德肩上背了兩年的大鍋總算卸下來,甚至蔣德璟後背上的已經不是「鍋」,而是一座「山」。

依照慣例,崇禎皇帝將其下發給群臣討論,在朝堂群臣中「無一人言此策不可行」之後,才是勉勉強強蓋章戳印,正式提出大明崇禎十九年的稅收改革制度。

京畿一帶為首先實行之地,各衙門駐軍積極調動,光抓捕投入監牢的犯人就是以往數倍,等消息傳到外省和江南,更是讓眾多財閥、官紳心驚膽顫,如坐針氈。

被慣出「公子病」的文官和士紳們,終於再一次見到朱家皇帝在對付貪腐與官紳結合等事上的不近人情,見識到大明朝廷強勢起來的力量。

就算歷朝都有增加商稅征收力度,但自從太祖成祖兩位強勢的皇帝之後,還沒有哪個皇帝有如此魄力,敢於改變祖宗成法,一副磨刀霍霍要將天下捋清的架勢。

然而讓一些心懷不滿之人難受的是,除了一些見不得光之事以外,他們壓根沒有任何方法能公然與皇帝的這套改革相制約。

祖宗成法?別鬧了,崇禎皇帝壓根不管甚么「祖宗之法」,他能用上的才是「祖宗之法」,用不上的,那就和士子寫在紙面上的話一樣,根本起不到任何效用。

甚至於,這位皇帝堂而皇之把「祖宗之法」給改了刪了這種荒唐事,在近兩年也已經發生過許多次了。

以前最常用的法子就是讓下面的門生故吏書寫文章宣揚朝政的昏暗之初,這種事就算把皇帝說成史上最強昏君也不為過,畢竟看起來的確像瘋子才會干出來的事。

崇禎皇帝是用內閣提出,而且正兒八經的經過朝議通過施行,這種方法顯然已經行不通,畢竟收私鹽為官辦乃是天下公認的利民利國之舉,商稅更是歷朝皆有,噴無可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