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秋月點頭,「認識。」
「你怎么認識的?」
她抿抿唇,「我大學時跟他在一起過。」
「後來分手了?」
「分手了。」
何瑞明眼中閃過一道精光,「明小姐,蘇杭在受到的指控中,有一項罪名是強奸,還有一項是非法拘禁,受害者是明小姐。」
她愣了愣,回過神來隨即皺緊眉頭,「何警官,我怎么不知道我自己遭受了什么非法拘禁,甚至是強奸?」
他拉開抽屜,從里面拿出一疊文件放到桌面,翻開文件夾,「10年3月到5月,這兩個月,明小姐不在學校,去了哪里?」
「我跟蘇杭在一起,是在一起,自願在一起,不是什么非法拘禁。」
「經調查,那時明小姐與蘇杭已經分手。」
明秋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有誰規定分手了就不能住在一起?不允許舊情復燃?」
何瑞明繼續道,「那明小姐為何會曠課?之後又獨自一人來到c市?」
「曠課是因為我本來就有輟學的打算,我成績不好,每個學期都在補考,上學也沒什么意思,又浪費錢,我經濟條件並不好。」
這是在腦海里模擬了無數次的場景,她應答如流,沒有停頓與間隔,聽起來比真的還要真。
最終的結果,法院的判決她不想刻意關注,也不知道。只是某天在家中玩電腦時接到陳露荷的電話,「蘇杭沒事了,人在醫院,過段時間就能出來了。」
她輕輕應答了一聲「嗯」,扔下手機,她提起電熱壺到廚房接了水,通上電源,不一兒水咕嚕咕嚕響,門也「砰砰砰」響得急。
她披了外套去開門,來人是俞希,他在門口沒打算進來,摸出皮夾,從里面掏出一張普通的硬紙名片,「接著,想見杭哥就聯系他,我們跟他打過招呼了。」
名片簡單,沒有任何花飾,邊角是一串電話號碼,正中則印著兩個黑色的來楷體大字:林致。
下一篇的男主出來了。
林致!
感覺下個故事還是盡量一天一更吧,最近時間有點多。
這個故事寫到要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