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求真情昌歡違父命(1)(1 / 2)

騙行天下 滄浪船夫 3150 字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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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歡戀愛了。

事情被她遮掩得嚴嚴實實,甚至在同一所學校任教的父親,都沒發現。

昌歡十七歲了,到了需要男人的年齡。只是社會上天天搞階級斗爭,狠斗私字一閃念,批判資產階腐朽思潮,漸漸的,大人的神經被麻痹了,以為愛情這種和封資修沾邊的東西,也被階級斗爭的鐵帚,連同牛鬼蛇神一道,給掃進了大海汪洋,忽略了兒女們戀愛的事。

在班里,昌歡身材中等偏上,有些單薄,顯個兒,看上去像班里的大個兒,姑娘的皮膚像她母親,粉白透紅,裝束得體,淑雅大方,為人謙遜,人緣極好,男生女生,都願意和她交結,這一點,倒和在學校任教的父親有些像。父親在學校教師中,人緣也極好,看父敬女,昌歡在學校教師中也受寵。

學校里,主動接近昌歡的男生並不少,只是他們並不知道,昌歡表面上謙遜,見了熟人,都主動微笑著打招呼,骨子里卻頗有幾分清高,評判男人的標准也極苛刻,身邊的這些男生,還沒有哪一個能入她的法眼。盡管天天都有男生圍著她獻殷勤,昌歡也故作不解風情,對所有獻來的殷勤,只是報以微微一笑。

說不清從什么時候開始,昌歡被子一種眼神嚇著了。那是坐在窗邊倒數第二排的一個男生投來的。此人高挑身材,臉頰瘦削,黃皮臘瘦的,像黃疸病人,一雙綿羊眼,長年陰郁著,仿佛自打出了娘胎,就一直在各種不幸里浸泡著。昌歡偶爾目光和他相碰,就覺得像看見了一個落水的人,在做拼命掙扎無望後,即將沉入水底前的一剎那,向岸邊的一根稻草,發出哀怨無助的最後一瞥,令昌歡心里陣陣悸栗。並且,往往是不待這種悸栗消失,又會感到這種恐怖的眼神,像落在膠漆上的灰塵一樣,拂之不去,來回在她身上滑動。

昌歡有些惱怒了,毫無疑問,這種侵犯,嚴重影響了她的學業,常常是一堂課下來,只感覺有一種恐怖的目光,在自己身上來回滑動,卻忘記了老師講課的內容。惱怒的時候,昌歡幾次沖動,想斥責那家伙,讓他規矩些,別整天拿不懷好意的眼神兒騷擾她。往往這種沖動剛剛發作,馬上就被理智降服了。僅僅因為別人偷看了你,你就去斥責人家,這么干,多像街上的惡棍呀,讓同學知道了,會不會說你自作多情呀?畢竟眼神這種東西,是虛無的,你說他老拿眼神兒騷擾你,他要是不承認呢?你有什么憑證能證明你說的是實事?再者說了,同在一個班里,你又怎么能讓人家不看你呢?這樣一想,昌歡反倒覺得是自己不對了,只好忍氣吞聲,容忍那道揮之不去的目光。

或許正是這種容忍,鼓勵了那雙綿羊眼,那種絕望的眼神,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了。以後的日子里,不止在教室里,在操場上,走廊里,上學路上,放學路上,昌歡隨時都能感覺到,一種恐怖的眼神,在她身上來回滑動著,而且,只要一回頭,就能看見一雙發出哀怨目光的綿羊眼。

慢慢的,昌歡發現,自己越是恐懼,越是惱怒,那種哀怨的眼神兒對她的逼迫就越強烈,越肆無忌憚,簡直把昌歡逼到了懸崖邊上,眼看要崩潰了。

終於,四月第二個星期六下午,放學回家,昌歡打算把老師布置的一篇作文寫完時,打開鉛筆盒,發現了一張折疊得非常好看的信箋。信是用紅格信紙寫成的,不知是什么人寫的,也不知什么時候塞進了她的鉛筆盒里,卻著實嚇得她心臟緊縮了好長一陣子。多少天來,她似乎預感會有這一刻的到來,也似乎一直在等待這一刻的到來。昌歡急促地喘著氣,兩手哆嗦著,把信箋打開,盡管屋里沒有別人,卻覺得臉上脹熱得厲害,好像干了什么壞事,兀然被人捉了現行,心急火燎的,耐不住性子,一目十行地草草看了一遍,心里才安穩一些,仿佛很久以前預言的事情,現在終於變成了現實。恰巧在廚房做飯的母親這時推門進來,准備到壁櫥里舀一瓢米。昌歡敏捷地把信箋疊好,放進書包,而後裝出正在構思作文的樣子,緩緩平靜了躁亂的情緒,幸好沒被母親發現。

昌歡心里有點亂。其實這會兒,她真的想把自己的心事,跟母親說說,可一想到母親平日那些說教,便打消了念頭。

昌歡確信,給她寫信的年輕人,並不叫她動心,這不光是因為他長有一雙令她討厭的綿羊眼,關鍵是他那呆板的性格,他好像在班里沒有朋友,平日喜歡一個人獨來獨往,不合群;家里的條件也不好,父親是工人,母親沒有工作,是家庭婦女,家里孩子又多,常年穿帶補丁衣服;唯一能引起別人關注的,是上課時,當老師提問一個問題,一連問了幾個同學都答不出來,問到他時,他總能條理清晰地說出准確的答案,得到老師的贊許。其實,這也沒有什么了不起,畢竟現在學校里,也不怎么正經上課,學好學壞都一樣,中學一畢業,都得下鄉插隊,同學也並沒因為這一點,高看他一眼。

這個年輕人叫懷沉石,是班里一個不起眼兒的學生,家住郊區棉紡廠的棚戶區,父親是棉紡廠的工人,家境貧寒,使他從懂事時起,就有了沉重的自卑感,受慣了同學鄙視的冷眼,使他不敢對別的女生有非分的幻想。昌歡為人和善,見面時總是沖他頷首微笑,撩動了他心底的一潭死水,經過長時間朝思暮想的折磨,最終扼制不住心潮洶涌,大膽地給昌歡寫了情書。

多年以後,躺在監獄的冷板床上回首往事時,昌歡還確信,正是這封倒霉的情書,徹底改變了她的命運。昌歡一直不能願諒自己的是,當初沒把情書馬上退還給他。如果當時把情書退還回去,或許自己的命運,就不會這么慘。那會兒,學校里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有個男生給自己心儀的女生寫了信,不料女生對他根本不感興趣,便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將情書摔還回去,同時不忘冷言冷語地數落那男生幾句,把那個男生羞辱一番,這樣一來,男生心里剛剛燒起的欲火,被兜頭一盆冷水澆滅,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在學校里抬不起頭,時不時還要忍受老師和同學的冷嘲熱諷;也有些女生沒這么潑辣,而是選擇借刀殺人的辦法,在收到情書後,她自己不肯出面解決,而是把情書交給班主任,班主任找到那男生,一通訓斥,愛情的萌芽,就被掐死了。昌歡覺得這些方法都不好,缺少君子之風,不夠仁義:人家只是喜歡你嘛,又沒把你怎么樣,干嘛非要像對待仇人似的損人呀。

昌歡選擇了相對溫和方法,背著家里人,偷偷給懷沉石寫了一封回信,信中,首先對他的來信,表示了感謝,而後站在無產階級愛情觀的立場上,向對方闡述了無產階級革命青年,應當珍惜大好時光,無私地投身到轟轟烈烈、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中去,狠斗私字一閃念,將腐朽的、帶有小資情調的資產階級愛情觀,掃到歷史的垃圾堆里。盡管這些鬼話,連她自己都不相信,卻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

問題不在於這封回信的內容,而是這種回信的方式,讓正在飽受愛情煎熬的懷沉石產生了錯覺,把它看成女孩子戀愛時,半推半就的一忸怩作態。果然,第二天放學回家,昌歡打開書包時,鉛筆盒里不知什么時候,又放進了一封情書,而且,這一封的用詞,要比上一封熱烈得多,甚至稱呼都改成「親愛的」。信里,年輕人毫無遮掩地表達了對昌歡的愛慕,說自從第一次見到昌歡,她那燦爛的笑容,就像夏日的太陽,消熔了他心里的千年堅冰,吃飯的時候,他會想到她的笑臉,走路的時候,會想到她的笑臉,上課的時候,會想到她的笑臉,睡覺的時候,夢里會浮現她的笑臉,現在,只要一天不看見這張笑臉,他就會焦躁得發瘋,為了這張笑臉,他甘願獻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他說,他願是一支鉛筆,握在她手里,寫出優美動人的詩句;他願是一塊橡皮,拿在她手里,為她擦去煩惱憂愁;他願是一雙鞋墊,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萬水千山;他願是一只脖子上拴著繩子的小狗,繩子的一端,攥在她手里,永遠和她不離不棄。他發誓,無論昌歡怎么對他,他都會在心底,一輩子愛她。

昌歡一直生活在無憂無慮、充滿溫情的家庭,雖說為人謙和,很會處事,卻從來未經受過別人如此肉麻的恭維,這些平日里,人們歌頌偉大領袖都不曾用過的詞句,如今一股腦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歡有些飄飄然了,樂不可支,甚至對那個平日總穿著打補丁衣服、不起眼兒的懷沉石,刮目相看了。不能理解的是,那雙綿羊眼後面的大腦里,怎么會蘊藏那么絢爛的文彩,寫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詩句。而且,這種優美的詞句,絕對不是靈光閃耀的曇花一現,而是像山間小溪,源源不斷。在以後的日子里,這個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輕人,總能變戲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覺地,每天准時將一封文情俱佳的情書,放進昌歡的鉛筆盒里。

大約一個月過後,昌歡就成了這年輕人的忠實讀者,每天最幸福的時光,就是等著放學後回家,趁著家人不注意,快樂地躲進屋里,裝成寫作業的樣子,讀著年輕人寫給她的情書。看過後,趕快把信箋疊好,工工整整地放進自己的衣箱左下角。不長一段時間,那里已經積攢了一沓情書。隨著情書的增多,那個年輕人的形象,在昌歡心里,也開始慢慢地改變:平日總穿讓同學瞧不起的帶補丁衣服,這會兒在昌歡眼里,也變成艱苦朴素的美德;略顯單薄的身材,在昌歡眼里,也顯得那么魁梧偉岸,值得信賴;甚至鼻梁兩側幾顆雀斑,在昌歡眼里,也變成張顯男子漢氣魄的標志。昌歡終於忍耐不住,也開始給懷沉石回信了。此後,二人雖近在咫尺,卻如遠隔天涯,每天通過暗傳情書,互傾衷腸,沉浸在初戀的幸福里。

家里最先發現昌歡正在戀愛的,是早就開始耳背的世德。

因為耳背,和家里人交談時,常常打岔,引得家里人笑話,世德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主動減少了和家里人的交流,變得沉默寡言了。可周圍世界,對他極具誘惑,他想隨時掌握周圍發生的一切,就改變了以往通過詢問來了解情況的習慣,練就了通過觀察別人說話時的口型和察言觀色了解外部世界的本領。

昌歡的戀情,雖說家里人誰也沒有提到過,但昌歡臉上那種初戀少女無法掩飾的喜悅,世德憑著老江湖的眼力,一眼就能辨識出。擔心自己看走了眼,世德又很巧妙地從昌歡身上,找到了佐證:這段時間,昌歡幾乎每天在天黑之前才回家,回家後,還直嚷嚷在學校幫班里干這干那,顯出一副極不情願樣子,而同在一所學校,僅比昌歡低一年級的昌慶,通常半下午就放學回來了,連在同一所學校任教的父親,也在太陽落山前就下班回來了。而且,昌歡往往抱怨完在學校幫班里做事之後,馬上就心情愉快地在飯桌上又說又笑,談笑些白天在學校遇上的趣事,這就暴露了她剛才的抱怨,並非自己的真實心情,她之所以要這么假惺惺、裝成極不情願的樣子,無非是想堵塞別人的嘴巴,免得人家會問她怎么這么晚才回來。根據這一點,世德判斷,昌歡每天遲遲才回家的背後,必有隱情。結合這段時間她臉上的笑意推斷,世德判斷,昌歡很可能在戀愛。

為了進一步尋找出決定性的證據,世德開始暗中觀察昌歡,像一個狡猾的偵探。很快,證據出現了:昌歡這陣子,突然對寫信產生了興趣。根據經驗推斷,一個人,如果不是對寫作產生了興趣,為了練筆,天天些什么,正常的人,如果不是遇上什么特別糾結的事情,是不會通過寫作來紓緩心中郁悶的,只有戀愛中的年輕人除外,他們覺得,要是不用情書的方式來表達愛慕,光憑見面時的談情說愛,是空口無憑的,不牢靠的,戀愛中的年輕人,是最願意用寫信的方式交流的。

為了驗證自己的推測,每當昌歡借口寫作業,一個人躲在屋里奮筆疾書時,世德就會躡手躡腳,踱到孫女的屋外,故意輕輕咳嗽一聲,而後目光敏銳地觀察昌歡的反應。果然,每回在他輕咳一聲後,昌歡都會像一只受驚的小兔子,渾身悸栗一下,趕緊拿胳膊捂住胸前的信箋,轉過頭,沖著站在門邊的爺爺做個怪臉,再向爺爺努努嘴,表示她現在正忙著呢,沒空兒搭理他。每當這會兒,世德就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轉身回到自己房間,心里卻對昌歡戀愛的事,有了**分的把握。

昌歡上學的時間,也比從前早了許多。昌慶一般是在日上房檐,才離家上學;父親走得更晚,常常是日起兩竿之後,才騎上自行車出門;昌歡卻不然,她差不多和起身做早飯的母親同時起床,洗漱之後,草草吃口東西,晨光初顯時,就匆匆出門上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