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零章 武成王新政(1 / 2)

權柄 三戒大師 2955 字 2020-08-24

第六四零章武成王新政

天佑二年四月二十日,天佑皇帝明喻天下,頒布了震驚諸國、影響深遠的《天佑二年國事政務革新除弊詔》,又稱《天佑新法》,但在歷史上更加響亮的名字,叫做『武成王新政』,因為秦雨田才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他規劃了變法的藍圖,完善了變法的細節,並用自己的權威和鐵腕,為它保駕護航,使其由設想變為現實。

其實正經說起來,變法的開始並不應該從其標志性文件《天佑新法》頒布之日算起。一個普遍的觀點是,應該從秦雷在清河園講話開始算。

因為從縱向看,之前對朝臣的大清洗也好,中間的見習官員大上崗也罷,以及後來的『考成法』頒布實施。這一系列的舉措顯然是連貫且經過精心設計的。

從平定李渾到今日,秦雷和秦霆的每一次行動,除了要收攏權柄之外,還隱藏著更深層的目的,那就是『清吏治』!

道理其實很簡單,事情都是人做的,如果做事的人有問題,那再好的曲子也會被唱歪了。只有先把唱曲子的角兒們整治出來,才能把調唱好。

所以秦雷認為,雖然當時國內的自身造血功能嚴重不足,財政連年入不敷出,面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但那是隱藏在更深層的吏治**造成的。正因為官員們拉幫結派,競相以權謀私,『損萬民以養數人』,把自己變成不納稅,吃國庫的特權階層,才讓國家該收的稅收不上來,該花錢的地方沒錢花,以至於常年陷入困頓境地。

更為可惡的是,這些士族官僚為了能長久的胡作非為不受懲罰,視欺上瞞下為常理;置國君百姓於不顧,以至於『上澤雖布而不得下疏,下情雖苦而不得上達』,

因此如不先解決吏治上的沉痾,定然會在推行新法過程中用人不當,使新法成為地方官擾民、困民的工具,對百姓和國家有益無害,以至遭到百姓的反對。

且變法對士族地主的利益觸犯頗多,如果不先把這些人打掉,定然會遭到激烈的反對。

到時候可真是『豬八戒照鏡子,里外不是了人』。可見,在吏治沒有澄清、舊有的勢力沒有打破之前,改革是會遇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的。

正是看到了這些潛在的問題,《天佑新政》上才會開篇名義道:『治理之道莫急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於核吏治!」明確的指出,如果吏風不正,一切政令都會流於形式!

所以雖然面臨嚴重的財政危機,秦雷卻沒有一上來就貿然整頓財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至於如何革新吏治,通過這些年來的觀察思考,他也有著極為清晰的認識。

秦雷認為當時朝野病症可以總結為八個大字『泄沓成風,政以賄成』!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以至權責不明,相互間推諉扯皮。即使好不容易想做件事,也是拍拍腦袋想到啥做啥,事前沒有計劃、事中沒有追蹤、事後沒有總結。

原先那種但也不能光怨官員,畢竟在原來那種沒有監督、沒有問責,干孬干好都一樣的情況下,很難有人會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做事,大多數的動議、規劃、行為,都像熱鍋子炒屁一般,臭過一陣便啥都沒有了!

正是在這種混亂不堪的狀態中,朝廷效率極端低下,國家資源嚴重浪費,百姓負擔卻無比沉重。這才導致了今日的一系列弊病。

摸清狀況後,秦雷便決定對症下葯,他一不申斥、二不宣導,只用一招招雷厲風行的手段,向天下表明他的決心!

既然原先官僚已經盤根錯節,無葯可救,那好,就請全部回家,沒了你們這群王屠戶,老子照樣吃帶毛的豬!

人都光了,朝廷的架構自然隨他揉捏,秦雷大刀闊斧的砍除了超過總數一半的冗官編制,再把清河大學堂里的士子們一股腦塞進去。

在見識了王爺的雷霆手段之後,這些被他一手拔上高位的菜鳥官員自然是惟命是從,不敢稍有差池。

在賞罰分明,執法公正的前提下,秦雷推行了蓄謀已久的『考成法』。實施近一年來,以至於『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飾非』,朝廷號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效率大大提高!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些戰戰兢兢的菜鳥們,整日被接踵而至的任務纏身,只想著把考核通過,可別被擼了官職,那可就丟死人嘍。以至於無暇去進行原本官場上最重要、最費心力、也是最殘酷的勾心斗角,一時間朝堂上的空氣前所未有的清新起來,行政效率很快便超過了前任。

當朝廷變得海晏河清、齊心協力時,秦雷便獲得了一個得心應手的利器。他再運用這個經過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經濟民生等諸方面的改革,一時間無往不利、事半功倍。

《天佑新政》的舉措可以概括為二十四個字『丈田畝、改稅賦、修水利、平物價。重科舉、興工商、暢交通,強軍備。』實實在在的八條內容。

這八條又分兩部分,前四條可以看成是安民之舉,後四條則是強國之策,且聽我們一樣樣分說。

先說『丈田畝』,就是之前便提過的清查土地。變法詔書上說:『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是『國匱民窮』的根源。

為了改變這一局面,詔書下令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以增加朝廷的賦稅,減輕百姓的負擔。

第二條『改賦稅』,主要是針對現行田賦有夏糧、秋糧之分,征收上又有種種名目,非常繁煩,貪污克扣等現象非常嚴重。現將所有賦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費和全部徭役統一編派。

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以及徭役折算的丁銀仍歸人丁承擔外,其余『皆計畝征銀』,折辦於官全部折算為稅銀,總為一項收入,統一征收。如此可以避免田多者偷稅漏稅、田少者多繳稅,平衡了稅賦負擔。

且國家容易掌握該收多少,百姓明白易知該交多少,還可防止官吏欺上瞞下、從中漁利。

值得注意的是,詔書中明確規定,將百姓應服的徭役,也按照朝廷制定的標准折算,按照每一戶的丁口數加總,一並加入了稅銀中。

同時明喻天下,官府用役一律『官為僉募』,按當地勞力標准雇人從役。將無償轉為有償,這錢就從收上來的丁稅中出。

這樣做的好處很大。比如在新法沒頒布之前,官府征夫的隨意性很大,除了催稅、解送田糧之差、修路、築堤這些官差之外,還會無償使用百姓給自家搬運、做飯、抬轎、駕車之類,完全是以官役之名,命百姓行奴仆之事。

新法實施之後,雇佣民夫的權力將統一收歸州府一級,由各縣按實際情況上報所需勞力,再由州府審核後統一撥付經費,事畢還要檢查完工情況,以免假公濟私。

顯然新法改變了原先混亂不堪的徭役制度,大大減少了官府無度濫征民夫的現象,將百姓從繁重的勞役中解脫出來,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從事生產,為國家創造財富。

同時稅賦勞役折銀,用夫付費這兩樁新鮮事,也必然會把銀錢提升到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關鍵地位,有利於商業的繁榮和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