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責任(4)(2 / 2)

平安傳 西風緊 1594 字 2020-06-25

張寧也不點破,只是語重心長地說道:「前路仍舊艱險,望諸位勿忘大局,凡事以公正,不能讓有能力有功勞的人寒心。」

這句話明面上是對馮友賢說的,實則是說給在場的文官武將聽。

終於有個將領開口道:「馮指揮領首功,兄弟服氣。」眾人紛紛附和。

韋斌最後才開口道:「說起石場灣之戰,某人也認馮指揮的能耐,改日稍閑了,營中的兄弟設酒給你慶慶功。」馮友賢忙拜道:「下官恭敬不如從命。」

張寧笑道:「喝高興便好,爛醉傷身。」

朱雀軍開拔進常德城,控制了所有的交通要道,官軍武裝全部繳械投降。第二天,連同南部斷後阻擊朱雀軍的幾支小股兵馬也投降了。

對於俘虜,一些武將嚷嚷著砍了祭澧州死難的兄弟,因為這批官軍戰俘中就有人是參與澧州之戰的覃有勝的部下。但張寧想都不用想就馬上拒絕了那些武將的要求。參議部很快就下令,首先清點俘虜身份名冊,總旗官以下的官兵全部釋放,讓他們回家與家人團聚。軍官則要受到審判,一些參與過屠殺的武將被處死,參議部首次使用了一個新的罪名「戰犯」。

張寧要釋放俘虜的士卒理由很簡單,人們被釋放後不太可能對朱雀軍造成什么威脅,這只是一場內戰;同時通過殺戮削弱朝廷戰爭潛力的想法也毫無意義,大明各省單是軍戶籍貫的人都數以百萬計,你能殺多少?

緊接著一些常規的法令也陸續頒布,除了對朱雀軍內部重申軍紀不得擾民犯罪等,安民榜文也張貼出來,新的統治者對當地官軍鄭重其事地做了許多承諾,以安人心,讓百姓各安其事。這些事張寧都沒有過問,全是參議部日常做出了安排;張寧再次感覺到自己組建這個衙門的重要作用,著實為他減輕了許多負擔,很多他一個人想不到的事,官員們自己就能按照規矩辦了。

或許張寧覺得自己需要「創造性」的做法,到常德後又頒布了一道不同尋常的法令,名曰「軍民同等」。下令治下各府縣,取消軍戶籍貫,軍戶一律改為民籍,今後可以科舉、經商等不受限制。

這道法令在此時實際上非同一般,以往的軍戶實質上就是二等民,可能比賤籍好也不會太多,不僅在社會上受到歧視,也受很多限制,不能科舉不能經商,而且世襲,和半奴隸差不多。明證就是軍戶的子女婚嫁一般也是同樣籍貫的人,出身民籍的人不太願意和他們聯姻,人們不想自己的子孫世世代代無出頭之日。

太祖言「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夢想是好的,現實卻事與願違,大明立國才不到六十年,軍隊戰斗力已每況日下,同時很快就衍伸出無數的問題。

張寧與諸文官議事時,在一篇文章里論述,認為軍籍就是一個弊政。他認為國家武備是自上而下每個人的責任,沒有理由只讓一部分人既負擔兵役又出軍糧,這種說法是不公正的;公正的做法是上到宗室貴族,文官士大夫,下到黎民百姓,都應該為武備出力。

政令幾乎沒有任何阻力,和辰州一樣,常德在城破的那日起就處於朱雀軍的統治下,以前的官吏沒有任何話語權只能屈服於鐵蹄下仰仗鼻息生存;而朱雀軍內部無論文官武將,日常理政軍務為要,這種政策和他們利益沒有什么沖突。只不過有幾個有點見識的文官知道軍制實際是出自太祖之手,算是一個「祖制」,不過既然張寧身為太祖的子孫都違背祖制,下面的人並非大儒、誰也懶得管了。

其實在張寧來一種過於不公平的政策,就算憲章祖制也無法長久。明中期以後就出現了嚴重問題,因為以前是通過壓榨軍戶來維持國防,很快府兵敗壞軍費難以維持,轉而無奈由國庫負擔,結果就拖累了整個財政,軍費成了國庫開銷最大的一項;大明朝的財政問題,張寧認為軍制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但是廢除了朝廷既定的國策,他又沒能設計出一種新的制度來代替;不過眼前這個問題還不是問題,他面對的是如何打敗強敵,而不是怎么治理國家。

張寧站在常德府的城頭上,久久眺望著視線中的河流、原野、山脈,若有所悟地想一個人的眼睛確實也是身處的位置決定的;僅僅幾年以前,他從來不真正關心這些事,到的只是自家如何過日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