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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湯尼死於自殺,殆無異議。
他進入卧室之後,門外就一直有人逡巡;艾力克放下晚餐、出門之後,更受諸神父之囑,同修生二人,「坐候」門外,寸步未離——這段時間內,是不可能有凶犯尋機進入庄湯尼的卧室的。
卧室的窗戶是關上的,並插上了插銷;而整間卧室,簡朴狹小,一覽無遺,也不可能有凶犯提前進入,藏於床底、櫃中而匿其聲形,並在一片混亂之中,趁機奪門而去。
室內也未有任何打斗、掙扎的痕跡。
庄湯尼的傷,雖然致命,卻不便死,如果「被自殺」,不掙扎是不可能的,而以他一米九的身高,不留下激烈的痕跡,也是不可能的。
除非艾力克和修生說的,都是假話啦。
庄湯尼留下了一封「遺書」,一張紙,三行字,沒有標點符號:
「魔鬼進入了我的身體
我必須殺死他
沒有其他的選擇了」
字跡潦草,不過,經過筆跡比對,確實是庄湯尼手書。
沒有人公開說這是「遺書」——不然,就等於在教廷定性之前,便坐實庄湯尼之死是「自殺」了。
可是,不是「自殺」又是什么?
特別是那支餐叉——雖然尖銳,可畢竟是鈍頭的呀!
拿那樣一支小叉子結束自己的生命——
下手何其之狠?死志何其之堅?
咳咳。
有人嘀咕,就算你不想活了,難道,就不能換個死法兒嗎?——非得自殺?
自殺,生前一切榮銜,皆一筆勾銷,不消說了,而這還不是最緊要的——最緊要的是,失去了懺悔和免罪的機會,帶著一身罪孽,孤魂野鬼一個,游盪在天堂之外,等待最後審判的降臨。
對於一個虔信者來說,還有比這更加可怕的事情嗎?
用不用介么實誠啊?
說是這么說,可是,我不想活了,除了自殺,還有啥「死法兒」呢?
嘿嘿,有的。
一七六一年,奧地利有一位美麗的女士,不曉得為了啥,反正就是不想活了,可是,不能自殺呀,咋辦涅?
美麗的女士智慧兼具,峨眉微蹙,計上心來——哎,好辦,叫別人來殺我不就結了?
可是,殺人是要償命的呀,哪個肯替你做這個「介錯人」涅?
政府肯啊!
我先去殺個人,犯個死罪,不就求仁得仁啦?
呃……
說干就干!
美麗的女士將一個可愛的小孩子扔進了河里,然後,如願以償的走上了斷頭台。
臨終懺悔的時候,神父瞪大了眼睛:哎,我說,你這是在……利用神聖的教法的漏洞啊!是在……欺騙上帝啊!
「那好,神父,我就為利用神聖的教法的漏洞、為欺騙上帝而向上帝懺悔吧!」
神父張口結舌,無詞以對。
終於,美麗的女士的所有罪孽都在上帝的面前被寬恕啦。
消息傳了出去,厭世者們立即兩眼放光:還有這等好事兒?!
於是,很快便有人有樣學樣了。
歐洲范圍內,類似的案件迅速增多。
教會和政府一看不妙:此風斷不可長啊!
一開始的時候,司法機構將這種案件的凶犯的死刑整的很慢、很痛苦——原先一鍘刀的事兒,整成零割碎剮;並想法設法對凶犯——尤其是女性凶犯——施以各種羞辱,以此作為阻嚇。
然而,木有鳥用。
對於生意已絕、一心求死的人來說,死的難受點兒,並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兒;羞辱什么的,更加木有什么感覺。
於是,教會、政府一商量,狠下心來——你不是求死嗎?靠,老子不判你死刑了!你這一輩子,就慢慢兒爛在牢里吧!
這似乎是「釜底抽薪」的「妙招」,可是,又出現了新問題。
有江洋大盜被捉住了,為求活命,就聲稱俺其實早就不想活啦,犯這個案子,就是為了「被自殺」滴,你們行行好,趕緊的,鍘了俺吧!
一時之間,真假難辨。
類似的案件,數十年間發生了好幾百起,直到現在,還有零星的發生。
「什么?你要庄神父玩兒這種下作的把戲?他是何等驕傲的一個人,怎么可能做如此不名譽的事情?」
「唉,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名譽歸不名譽,可是,總好過不得懺悔和免罪,帶著一身罪孽,孤魂野鬼的等待最後審判的降臨吧?」
「這……人各有志,就難說的很了。」
「就不曉得他的遺書——呃,我是說,他臨終前寫的那幾句話,是個啥意思?『魔鬼進入了我的身體』——這個『魔鬼』,何所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