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陛下的權威,是大伙兒都承認的呀!
除非——
不承認天皇陛下的權威。
或者說,不承認「這位」天皇陛下的權威。
那就等同要求「廢立」了!
這……是不可想象的。
至少,在目下,是不可想象的。
那么,梗著脖子,硬說「此乃偽敕,不能奉詔」?
原本,大久保利通和明如上人都有一個錯覺:退一萬步,即便天皇陛下想下詔褫奪西本願寺的「御門跡」以及門主的「權僧正」,在技術上,也是不可行的——
頒布詔書,須有公卿「承旨」、「寫旨」,猶如中國,皇帝的旨意,須經軍機或內閣,方能頒行;可是,天皇陛下「西向就學」,身邊兒只帶了一個「典侍」庭田嗣子——總不成,叫這個女官來「承旨」、「寫旨」?
木有這個道理嘛!
孰料,天皇陛下這道詔書,乃是「手詔」——親自動筆,親自用璽,根本就不需要哪個來「承旨」、「寫旨」!
所以,這道詔書的法律效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即便天皇陛下是被人拿槍指著頭逼著寫下來的,也不能說是什么「偽敕」。
回想起來,自己未免太過膠柱鼓瑟了——未免太可笑了些!
唉!其實不是自己膠柱鼓瑟,而是對頭「不守規矩」!——拿現在的話說,就是「不遵守游戲規則」!
介么搞法兒,這個把戲,咋玩兒的下去涅?
那么,俺們也以牙還牙——也「不守規矩」?
咋個「不守規矩」法兒呢?
呃,不是「偽敕」,那就是「亂命」,所以,「不能奉詔」……
不行啊!
頒布「亂命」的皇帝……還有資格做皇帝嗎?指斥詔書為「亂命」,等同變著法兒要求「廢立」——至少,等同否定天皇權威了!
可是,我等之一切所為,皆以「大政奉還」為根基——不能自己個兒挖自己個兒的根子呀!
詔書中還說了兩個事兒,也很要命。
一個事兒:西本願寺第二十代門主廣如,也即明如的生父,身體狀況一向良好,在此之前,沒有傳出過任何「退位」的意思,明如何以突然代乃父而為西本願寺第二十一代門主?太突兀了!廣如是否受了逆子的挾制?有關部門給朕調查清楚了!
另一個事兒:凈土真宗為我日本釋教之大宗,西本願寺「亂法」、「誤國」,至於此極,還有資格自居為凈土真宗之「正傳」嗎?關於這個問題,有關部門趕緊給朕提交一份報告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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