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信任(2 / 2)

「是嗎。那麽她可真誠實——這又怎麽了?」

「她信任過我。」

「所以她才會落到這個下場,」梅菲斯辛辣地評價,「對於卓爾來說,信任別人就是自取滅亡——尤其是信任你。」

「我有這麽惡劣嗎?」瓊恩不滿。

梅菲斯伸手朝維康尼亞離開的方向一指,「事實就擺在眼前,你要不要我把受害人請回來當面對質?」

瓊恩於是再一次啞口無言。

不管怎麽說,總算是了卻了一樁事情。伊卡沙城重建完成,漸漸恢復往日平靜,卓爾那邊忙於休養生息,也無力報復。日子倒是過得安逸。當然,煩惱也是有的,首先是那張耐瑟卷軸,瓊恩存了私心,打算吞沒掉,至少趁這段空閑時機先研究研究,看能不能弄到點好處。然而他無論怎麽努力,就是沒辦法從那張薄金書頁上看出字來,讓梅菲斯看過。同樣也是空白一片。唯一能確定的,就是這書頁確實是非常古老而強大的魔法物品。應該是耐瑟卷軸無疑。

明明有至寶在手,卻形同廢紙一般,這感覺著實糟糕得緊——但這還不是最大的麻煩。卷軸看不了就看不了,不過是得不到預期的利益,自己沒有損失,然而另外一樣東西,倘若處理不當,就是有殺身之禍了。

那就是靈吸怪巫妖斯蘭普的命匣。

亞當斯把巫妖的命匣偽裝成了一枚蜘蛛聖徽,這隱藏手段不可謂不別出心裁。如今他死了,身上所有的東西自然都被瓊恩沒收,其中就包括這枚聖徽。剛開始的時候,瓊恩還很得意,掌握了命匣,就是扣住了巫妖的命脈,相當於多了個忠誠而強大的部屬。自己一直以來都是孤身打拼,雖然有梅菲斯,但那是情人,連個小弟都沒有,甚麽事情都要親歷親為,如今有了斯蘭普,以後也可以擺擺老板地架子了。

然而很快,他就發現這個美夢喀嚓破裂了。

命匣是巫妖的命脈——所以要殺死巫妖很容易,毀掉命匣就是,但要控制巫妖,並不是僅僅拿著命匣就可以的,這完全是兩個概念。巫妖地命匣一般都是用寶石制成(因為最適合容納靈魂),一砸就碎,很容易破壞,你把命匣握在手中,巫妖投鼠忌器,自然乖乖聽命,不敢反抗,但人總要休息,總有疏忽的時候,巫妖卻是亡靈,不眠不休,不困不倦,哪怕是背後偷襲,肯定能找到機會,一個法術把你轟殺至渣,取回命匣。

斯蘭普的命匣是精金所制,要破壞起來都不容易。當然。亞當斯也不可能用這種毫無技術含量的粗劣手段,巫師自有巫師的辦法。命匣是巫妖的靈魂容器,亞當斯在上面施加了強力的附魔法術,等於是直接控制巫妖地靈魂,令其必須俯首聽命,壓根不能做出反抗之舉,更不可能攻擊主人,這樣就徹底控制了巫妖,不用擔心反噬了。

這種作法難度頗高。但瓊恩也可以辦到,並不為難。他拿到命匣,原本就准備把亞當斯設下的法術抹消,自己重新施法,結果一試之下,才發現情況不對——亞當斯居然還留了一招後手,他為了以防萬一,在命匣上又疊加了一個強力禁制:任何人想要抹消他施加的附魔法術,都會同時觸發強力的爆炸。徹底摧毀掉這個命匣。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他自己得不到,那麽別人也休想得到。

以瓊恩的能力,還不足以解除亞當斯的這個禁制,而放眼周圍,一群矮人環繞,自己已經是最高明的巫師,也不可能還找到高手來幫忙。想收個巫妖當小弟的想法,就此擱淺。

如今僅僅如此,倒也還罷了。發不了意外橫財,那就安守本分。然而問題在於,既然亞當斯死了,瓊恩又不能接任,靈吸怪巫妖就無人能夠控制,他可是貨真價實的大巫師。比亞當斯的造詣都要高明,倘若發起怒來,那就有大麻煩了。

如果把命匣還給巫妖,客客氣氣請他走路,大家從此兩不相干,倒也不失為一條上策。可惜瓊恩信不過巫妖的人品,如今有命匣在手,對方自然忌憚,倘若把命匣還回去了,斯蘭普突然翻臉。那卻如何是好。這種太阿倒持授人以柄的事情,瓊恩是萬萬不會做的。

那麽,把命匣毀了,徹底干掉巫妖,從此大家安心睡覺?這辦法也不差,只是似乎太浪費了點。一個靈吸怪巫妖,如果能夠控制住的話,其價值勝過一座城池,就這麽毀掉。未免暴殄天物。

盤算來去,瓊恩采用了拖字訣。直接用命匣勒令斯蘭普自爆,雖然它會復活,但總也是七八天甚至十來天之後的事情了。當然,這是權宜之計,瓊恩沒興趣一直玩這種爆炸游戲,他只是想再努力一把,試試能不能破解亞當斯的禁制,如果最終還是失敗,那就直接毀掉算了。

轉眼之間,已經過去幾日,在命匣上的進展依舊是停滯不前,魔法這種東西,差距就是差距,沒辦法輕易彌補的。這一天,瓊恩再次嘗試失敗,嘆了口氣,把命匣扔在桌上,站起身來,在房間里散步。

「又失敗了?」梅菲斯問,她還在整理資料,昨日剛剛又從圖書館里抄錄了一批,面前又已經是堆積如山,看上去十分恐怖。

「是啊。」瓊恩有些沮喪。

「慢慢來,實在不行就把它毀了算了,」梅菲斯說,「反正也不是甚麽要緊東西。」

「嗯。」

瓊恩應著,走到梅菲斯身邊,從背後將她抱住,柔軟的發絲拂在臉上,少女的身上透出淡淡的香氣,「似乎變大了,艾彌薇……唔,這是甚麽?」

梅菲斯手中正拿著一張紙,瓊恩隨意瞥了一眼,陡然注意力被吸引過去了。那是一張洛斯獸皮紙,淺黃色,沒甚麽特別之處,上面寫著一些字,是梅菲斯的筆跡。她的字體很好認,娟秀中透著剛毅,和本人完全一樣,瓊恩也看得熟了。然而……這些文字很蹊蹺。

費倫的文字,就瓊恩所接觸過的,無論是龍語丶耐瑟語丶通用語丶卓爾語丶矮人語等等,全都是字母文字,然而這張紙上所寫,卻分明是一種象形文字,看起來就彷佛是魔法符紋一般——當然它並非符紋,這點瓊恩還是能夠分辨出來的。

如果僅僅是看到一些象形文字,瓊恩倒還不至於如此驚訝,以地球的歷史參照,字母文字和象形文字原本就是兩大系。這個世界既然有字母文字,那麽有象形文字也不算甚麽出奇。他之所以有這麽大地反應,是因為這些文字看起來很有幾分眼熟,彷佛自己曾經在哪里見過一般。

我認識地象形文字?漢語?不對……日語?不是……韓語?更不是……

瓊恩從梅菲斯手中把紙取過來,仔細端詳,越看越覺得眼熟,但搜遍記憶又怎麽都想不起來。「這是甚麽?」他問。

「一些有關伊瑪斯卡帝國的資料,」梅菲斯說,「我剛抄來的。」

「伊瑪斯卡帝國?」瓊恩沒聽過這個名字。

「你不知道伊瑪斯卡?」梅菲斯有些驚訝,「人類歷史上最遠古的魔法帝國,你是個巫師,怎麽會不知道。」

「我沒聽說過,」瓊恩搖頭,他的注意力也不在這上面,「這文字好古怪……」

「這是恩瑟(unther)文字,曾經是伊瑪斯卡帝國比較通用的文字之一,」梅菲斯解釋,「你認識?」

「不認識,」瓊恩沉吟著,「它這上面寫著甚麽?」

「不知道,」梅菲斯搖頭,「我也不太認識這文字,只懂一點點。」

「那你抄它做甚麽?」

「我是不認識,但大主教認識啊,」梅菲斯說,「他最喜歡搜集這些遠古帝國的資料。伊瑪斯卡滅亡距今已經近四千年,能夠流傳下來的資料極少,絕大部份都湮沒無聞,大主教搜羅了幾十年都沒多少收獲。沒想到這城中的圖書館里倒有不少,我恰好看見,就抄錄了一些,帶回去給他。」

「這樣啊。」瓊恩點點頭。

他不認識這些文字,但確定自己肯定在哪里看到過,把那幾張紙又來來回回看了兩遍,依舊沒甚麽頭緒。「我總覺得這文字我在哪里見過似的。」

「是麽?」

「嗯,很眼熟,尤其這兩個字,」瓊恩在紙上指點著,那是兩個出現頻率最高的文字,而且非常近似,不仔細看還容易混淆,「特別眼熟,但就是怎麽都想不起來。」

梅菲斯看了一眼,「這兩個字我倒認識,大主教曾經教過我,」她說,指著其中一個,「這是『星辰』之意,」然後指著另外一個,「這是『神只』之意。據說伊瑪斯卡人把天上的星星視作神明化身,所以創造出的這兩個字意思特別相近。」

「等等,」瓊恩一驚,隱隱約約像是把握到了甚麽關鍵,「你剛才說,這個字是星辰的意思?」

「對啊。」

「這個字則是神明的意思?」

「沒錯。」

「它們字形近似,是因為伊瑪斯卡人把星星視為神明?」

「大主教是這麽解釋的。」

瓊恩啪地往桌上一拍,「我知道了,我想起這是甚麽文字了!」

「我說過了,這就是伊瑪斯卡地恩瑟文啊。」

「不,不是,」瓊恩說,「這是楔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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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算是開始解開另外一個比較大的背景設定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