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章 百乘金玉悖轍還(九)(2 / 2)

這樣的家庭就算是墨者將來在沛縣的重要支柱,墨者如今需要富裕的自耕農和工商業者作為代表利益的階層。

兩人一路閑談不少,回到村社中,適又在村社中轉了一圈,和本村社自治選出的那幾個代表人物閑聊一陣,午飯自在老者家中吃。

午飯原本是賤民階層所沒有的一頓飯,以前都是兩餐,只是墨者的習慣也逐漸影響到村社,三餐的習慣也開始在沛縣的原賤民階層中出現。

午飯不算簡單,已算是相當豐盛。

沒有篩除麩皮的、黑乎乎的炊餅作為主食;用鹽水煮過的豆莢作為菜;一罐摻雜了野菜和面糊糊的湯,上面漂浮著幾滴熬熟的豆油,適的罐中明顯比別人的都要多些。

在家中的長子、長女、幺女和三男一同吃飯,按照鄉亭的習慣用竹子做了簡易的桌子,上面也沒有勺子之類的餐具了,只剩下了筷子。

飯菜雖然一般,但是管夠。

適注意到最小的幺女吃的並不多,甚至還吃了很少的麩皮炊餅就不斷地拿手捏著鹽水煮豆莢吃。

適便知道這家人這半年應該是沒有挨餓,否則吃飯時可不會是這般模樣。

吃飯間,幺女最先問道:「適哥哥,我二哥在義師中過得還好?」

適看著這個十二三歲將將長開的小女孩,笑道:「你二哥平日一定總給你摘葚子吃,所以你只問你二哥,去不問你弟弟在鄉校里怎么樣。你弟弟是不是總搶你的葚子吃?」

女孩臉一紅,低頭道:「不是。弟弟前些日子回來過,說起在鄉校里挨過您打手掌,但是吃的還好。我怕二哥在那里也挨打。」

一家人都笑,適搖頭道:「義師的事,不歸我管,不過應該不會挨打吧?他是做頭排矛手的,非是常人能做的。」

他這倒不是瞎說,義師的事確實和他無關。軍權掌握在巨子手中,這是當初就定下的規矩,適作為鄉校校介、書秘吏和宣義部部首,根本無法不可能也不應該插手軍隊的事。

不過他負責那些基層軍官的教學和訓導工作。

本來他以為憑借自己知道的那點軍事知識提議訓練這三百人的義師,但墨者之中會訓練軍隊的人不少。

本身墨者就以講紀律聞名天下,紀律這個作為此時步兵最重要的素質,墨者極為重視。

從那些守城的條例中,很快擬定了一套軍法,根本無需適插手。

而至於隊形隊列這些東西,此時世上知兵的那幾個人物更是早早重視。

《吳子》中就曾著重說過陣型、隊列和紀律的重要性;當年為吳王訓練士兵的孫子更是認為嚴格的紀律是一支強軍的保證。

這些技術性的東西,完全不需要他插手,從義師建立之時起,他最多也就提提意見。

具有建設性的隊形、紀律這兩件事,不需要他提,也就只能在小方向上修修補補了。

他主要負責宣傳為何而戰之類的事。

做父親的老者倒並不擔心自己的兒子在那吃苦,他也做過徒卒,知道一些軍中的事。

雖說墨者和那些王公貴族們不太一樣,但軍中還是要講法度紀律的。他想,犯了錯自然要挨打,沒犯錯或許就不會,這也不算什么。

仲夏麥收之後不久,成立義師的事就已經在各個村社鄉亭之間廣泛宣傳,目的也很明確就是墨者非攻的那一套學說。

墨者心懷天下,所以不可能用邦國這一套說辭來鼓動軍隊。

適也絕對不會允許,否則一旦開了這個頭,諸夏很可能分成諸國征戰不休,直到仇恨和民族出現。

此時還不是造反的時候,加上土地歸國君所有的想法還很厚重一時間難以融化,所以一些說辭就要婉轉一些。

義師的成立,名義上就是希望沛縣人們能夠守護沛縣的萬民約法,履行軍事義務,來換取沛縣的自治被國君承認。

沛縣義師不會參加不義之戰,軍權掌握在墨者手中,而目的則是為了沛縣萬民。

如果有強國入侵弱宋,義師會去止戰,並以一戰之功,促成宋公與沛縣萬民達成約法:承認沛縣關於稅的說法、承認沛縣的賦由沛縣政之府掌握、承認沛縣的義師不參加不義之戰只參加守城戰——這一點不需要宋公承認,宋國如今被楚、三晉、齊、越圍住,沒有一個能打過的,只能被動挨打。

即以義師的軍事義務,換取宋公承認沛縣的半自治狀態。

承不承認,在適看來意義不大。

承認這種事,不承認就打的讓他承認。

只是現在打不過,只好先裝孫子承認他們的承認是有效的。等不需要裝孫子的時候直接拿出沛縣萬民法的那一套世界觀,直接不承認就是。

承認半自治這事,算不上太過駭人,此時附庸國還有一堆,沛縣向南過了彭城再往西的蕭,原本就是宋的一個半獨立附庸國,只有軍事義務。

楚地的附庸國更是一大堆,還有那些本地人勢力強大的軍區縣,這種事只要抓住機會做,就能成功。

逼著宋公約法三章,在楚人圍宋、內部貴族混亂的時候,宋公不答應也得答應,甚至巴不得答應。

宋公不答應,司城、六卿等,有的是人願意答應。靠沛縣自治換一群看似人畜無害、腦袋有病、行義非攻、武力強勁的墨者的支持,似乎只賺不賠。似乎無非就當封墨翟做沛宰或沛大夫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