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五章 禹聖故法泗水清(八)(2 / 2)

「其田產、產業、金玉等,如不能補足,則前往礦山挖掘鐵礦,以償還萬民之債。其家中幼童、確認不知情者,免除勞役。其知情者、其享用過錢財者,一並前往礦山勞役。或至死,或還清。」

「家中奴仆、僮、隸、贅婿、賣身者,皆先由墨者管轄,一年後為其謀生路。」

他說完,那幾個小吏還要喊道理,摹成子心道道理早已講得清楚,你們的道理我可不願意聽,適說了許多嗓子已啞,他也未必願意說。

沖著那幾名墨者點點頭,立刻沖上去幾人卸掉了那些小吏的下巴,或是用麻繩勒住了嘴。

等待在附近的墨者立刻將消息傳遞到那些等待著抄家核算的同行那里,遠處哭聲一片。

附近的民眾已經見過一次,又知道墨者做事不會殃及到他們,不知道誰人帶頭喊了一聲好,

很快,叫好聲響成一片,與遠處的哭喊聲相得益彰。

等眾人安靜下來後,適道:「墨者既要利天下,又要依法度,想來你們也聽說了鄉亭之間的法度了。」

這兩年時間,墨者所深入的鄉亭生活水平不斷提升,畝產增加、副產品增多,加上暫時沒有征收稅賦,可以說生活水平比沛邑普通的民眾要高出不少。

正是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人人都盼著自己過得更好,不過是一個城牆之隔,城外過得好城內的農夫過得卻不好,一個個早就期盼。

聽墨者這樣一說,早有人喊出知道、願意之類的話。

適道:「鄉亭間,萬眾約法,這是你們都聽說了的。」

「今日,墨者便提出了沛邑的約法,是否同意,那要你們承認才行。」

「各個鄉亭與你們不同,什伍分組,各選代表,再選出赴會之人,人數不多。沛邑城內,還未如此,今日就先說清,五日後就在城外商定是否贊同、或有修正。」

「諸位且先不要亂,聽我說完各項法令!」

附近維持秩序的墨者、書秘吏負責傳達之人,早已就位,可謂是駕輕熟就。

一份墨者內部起草的沛邑改革計劃,適用沛縣本地的方言,娓娓道來。

「其一:田賦田稅。」

「自明歲春日起,所有軍賦均添至私田之內。」

「所有在籍農夫,不再需要在公田勞作以為軍賦,所有軍賦平攤至個人私畝當中,畝稅相同。」

「以一年為限,墨者傳授稼穡技巧,凡能掌握者、且原本在所屬公田耕種之人,皆可購買公田,或可以什伍一組購買。」

「公田購買,無需一次付清,凡被墨者認定合格之人,可分十年還清購買公田的錢財。」

「其中,墨者可借貸所能掌握稼穡技巧之人以鐵器,亦三年還清。凡掌握稼穡技巧之人,亦可以什伍為組,優先獲得耕牛馬匹。」

「丘甲賦、匹馬丘牛賦廢除平攤於私畝稅中,沛縣所有公室之牛馬,暫由墨者管轄。」

「所有士、貴族,不再承擔軍賦,其封田之農奴,皆繳納賦稅於沛縣,凡有被貴族威脅者,貴族受罰。具體如何懲罰,五日後再議。」

「貴族之私田,需在五月之前如數報上,凡隱瞞者,五倍稅賦懲罰;凡不承認或轉嫁與租農身上的,皆為租農所有。」

「所有貴族全部繳納賦稅,沒有特例。不繳納者,罰沒田產以充數,由沛縣售賣歸公。」

「所有公田、私畝,皆在五月之前丈量清楚。具體稅率,由墨者暫定,五日後相商。」

「凡無地者,可於今年十二月之前,前往沛郭鄉說清登記。由墨者安排,或安排耕種,或安排百工。」

「所有田畝,三年之內暫不能買賣出售。」

「所有荒地之開墾,需上報鄉亭、沛邑之田官。若被准許開墾,三年免稅,三年後稅率另定。」

「凡有墾草意願者,可於十二月前於沛郭登記,由墨者准備鐵器農具,三年還清。」

他的聲音並不算太大,但是四周安靜的可怕,即便沛邑是座城市,但城中依舊有大量的農夫。

准確來說,他們才是宋國沛邑真正的「人口」,因為原本宋國公室和貴族,都很難管轄到城牆之外五十里的地方。

大量的農夫,自然也就最關注私畝稅的變革。

稅和賦並不一樣,公田里的收獲,大部分是賦,少量的是稅。

稅田和賦田,名義上不同。做稅田的公田,名義上是做祭祀之用;做賦田的公田,名義上是戰爭用。

但實際上從春秋開始,這種規則已經無人遵守,甚至於從一開始就只是存在於竹簡之上的理想社會。

私畝稅改革,但是公田稅賦仍未消失,整個宋國的賦稅制度都是混亂的,因而適一談起私畝制改革,立刻就引發了轟動。

這是……破天荒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