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1 / 2)

私人生活史Ⅳ 未知 6444 字 2021-01-17

中男x占絕大多數。

盡管警察對那些制造混亂的人加大了管制力度,但是進入精神病院的人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在不斷增加,其原因主要是家庭沖突所導致的個人悲劇,而對於家庭沖突悲劇,只有醫生可以起到法官和仲裁者的作用。

當婚姻出現矛盾時,很少有美好的結局。雖然1816年的離婚法被廢止,直到1884年才重新立法,但是分居是允許的。伯納爾?施那普對1837年(因為從這一年才開始有統計記錄)至1914年間合法分居的特點與演變過程進行了研究。

他發現分居案件並不多,即使在1880年前後的高峰期每年也只有大約4000宗,或者說每1000個婚姻家庭中只有13個分居。但是在1851年頒布了一項對提出離婚申請的一方提供法律援助的法令後分居的比率以驚人的速度增長。以前經常被中產階級使用的那些程序現在被下層社會所采用。1837年至1847年期間,所有的離婚申請中只有24%來自於「工人、仆人或者家庭主婦」,但是到了1869至1883年,這一數字飛速上升到了。而且分居好像成了女x的一種習慣,女x提出的申請占到了86%以上,最高時達到93%,而且大多數是年齡比較大、結婚多年的女x,基本上都是母親。通常她們並不是因為實在難以忍受丈夫的通j行為而被迫走上這條路的,「這些申請分居的女x是因被虐待而心靈破碎,而並非被丈夫所欺騙。」分居現象在法國北部、城市化程度較高的地區比較常見;受教育程度比較高的人分居的比率也相對要高。總之,與離婚一樣,它成了現代化的一種標志。離婚率的地理分布情況與分居是一樣的。達洛茲的法律詞典最後為分居的理由加了這樣一條注釋:判例法是改變道德觀念最好的指示器。

沖突方式(5)

離婚具有相似的特征:同樣的分布區,同樣是女x占絕對優勢(80%的比率),同樣的理由(在1900年因遭到體罰或者受到心靈上的壓迫而提出離婚的占77%)。然而離婚在中產階級中所占的比率比分居的要稍微高一些。辦公室職員和專業人士提出離婚申請的人數比提出分居的要多。作為大革命的一個產物,離婚(1792年首次合法化)在城市女x中相當普遍。博納爾和極端君主制主義者對此進行激烈抵制,並於1816年成功廢止了這條法令。後來,激進分子,比如阿爾弗雷德又一次使離婚成為婚姻生活的一個主題。在激進分子與機會主義者的共同努力下,准許離婚的法令於1884年重新頒布。丈夫與妻子間的高度不平等x是肯定存在的。丈夫可以引用他們的妻子接到的和解信作為證據,而妻子卻不能用她們的丈夫接到的同樣的和解信作為證據。如果妻子罵丈夫「社會渣滓、下流坯子」,就可以成為離婚的理由,而丈夫侮辱妻子為「母獸或大母豬」卻不可以成為女x提出離婚的證據。1904年通過了一條法令,承認離婚者和與其發生通j行為的人結婚是合法行為;接著在1908年又出台了一條類似的法令:合法分居的夫妻雙方均可以申請並准予離婚。離婚法因而變得更加自由化了,但對於以保羅?布爾熱為首的保守主義者來說是一個打擊。盡管受到天主教徒的阻撓和反對,離婚還是變成了人們生活中可以接受的一部分,雖然真正離婚的人還很罕見——1913年只有15000人被准許離婚。除此之外,離婚還被認為對人們認為婚姻不可分割的傳統以及丈夫和妻子尋求愛情和追求幸福與相互諒解的權利提出了巨大挑戰。因此婚姻自由這一觀念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得以加強,尤其對於當今社會來說,婚姻就是一個自由合同。

在人們的觀念還沒有達到這一高度之前,人們對於婚姻的理解已經有了相當顯著的發展。在第三共和國時期,法國已經在與教堂脫離關系這方面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更為重要的是,女權主義者及其同盟經過長期艱苦卓絕的斗爭,慢慢地改變了人們的思想觀念。從克萊爾?德梅爾和喬治?桑德(她的處女小說《印地安娜和萊利亞》的主要觀點是贊成離婚的)到瑪麗亞?德萊梅和於伯丁?奧克拉特,這些女權主義者都強烈呼吁女x要把離婚進行到底。尤其在法蘭西共和國初期許多機構的制度還很不完善的時候,這些女權主義者的呼吁顯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1873年,萊昂?里歇出版了《離婚》一書,而此時,舊的道德手冊仍在發揮著巨大的威力,被那些不忠實的丈夫們愛不釋手地翻閱。《離婚》一書的出版加速了重新修訂《民法》的步伐。1880年,奧林匹?奧多爾德和瑪麗亞?馬丁成立了一個離異者朋友會,她們還辦了一份報紙——《解放者》。從1880年至1884年,女權運動到了白熱化的程度。

然而在世紀之j,為了防止由於兩x之間的不平等而使離婚成為男x強有力的武器,女權主義者顯然對這一問題提高了警惕。瑪格利特?迪朗在她的《福隆德運動》一書中曾有這樣一句話:「男x比女x更容易對愛情失去興趣。」她對夫妻中只有一方提出的離婚提出警告,指出其中的危險x,它很可能會成為其中一方為了拋棄因衰老而失去吸引力的配偶而利用的工具,從而以此來為自己的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女x由於自身地位低下,自然而然會要求獲得免遭拋棄的保證;要為她們提供保證就要對《民法》進行全面修訂。1880年4月6r,巴黎第十五郡市政廳里正在舉行一個盛大的結婚典禮,於伯丁?奧克拉特突然闖了進來,她向新郎和新娘說了這么幾句話:「親愛的同胞,你剛才已經在一個代表法律的男人面前發了誓,但是你說的諾言沒有任何意義。與男人平等的女人,不欠他什么,不必去順從他的意志。」在聽她講這些話之前,另一個世紀已經過去了。

AK小說txt小說上傳分享

父親的形象(1)

作為家庭和社會的首領,父親主宰著19世紀的私人生活史。法律、哲學和政治三者共同作用,使父親的權威得以建立與合法化。從黑格爾到普魯東,從國家理論主義者到無政府主義之父,父親的權力均獲得眾多支持。父親將自己的名字給予孩子,用康德的話說,「只有合法出生的人才算有真正的出身」。在王朝結束、國王不復存在之後,傳統主義者尋求恢復父親的權威,革命派和共和派也同樣熱衷此道,共和派還將掌管城市的鑰匙放在了父親的手中。痛心於家長作風的沒落,朱爾?西蒙曾經這樣寫道:「政治學中有條格言:家庭中的權威必須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樣國家中權威的必要x就會大為降低。當我們偉大的共和議會降低丈夫和父親的權威時,他們就會犯錯誤。」

共和派在瑪麗安(即法蘭西共和國)的注視下審慎地探討著,與此同時,風靡一時的雕塑藝術中,婦女的形象無處不在:不是在偉大男人的腳下,就是額頭戴著裝飾x花環。這種對象征主義的極度熱情,對「繆斯和瑪利亞」近乎瘋狂的贊美,就是一種將公眾場合與私人空間嚴格區分開來的方式。

波塔利斯曾在書中寫道:「丈夫與妻子本質上的不同暗示著他們在權利與義務上存在著差別。」法國《民法典》以自然的名義賦予家庭中丈夫和家族中父親以絕對的優越地位,而妻子和母親則在法律上被剝奪了權利。已婚婦女不再是一個能夠擔負責任的個人,未婚婦女和寡婦則要擔負比常人更大的責任。《民法典》的第213款幾乎剝奪了已婚婦女的法律資格:「丈夫必須保護他的妻子,妻子必須服從她的丈夫。」已婚婦女不能作為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不能進入家族委員會,而要優先考慮遠房男x親屬充當這些角s。已婚婦女不能充當證人;妻子如果離開丈夫的家,政府可以將其送回,並迫使其「履行責任並享受完全自由的權利」。通j婦女可以被處以死刑,因為她的罪行使家族最為神聖的東西——血統的合法x受到了嚴重影響。在法國簡瓦丹地區,短暫的韻事可以容忍,但懷孕則要嚴加審查,生下私生子的婦女則不會得到原諒。通j的男x不會有什么危險,因為有他的男x「同謀們」保護。風俗習慣要求男人與他使其懷孕的女人結婚,而新的法國《民法典》卻禁止提起有關生父確認的訴訟。

夫妻共有財產制度將妻子的財產置於丈夫的支配范圍之內,這一制度得到了廣泛認同。妻子和未成年人(他們的法律地位在許多方面都極為相似)均無權處置自己的收入,直到1907年法律才在這方面放松了限制。在19世紀末的法國奧德,對於在葡萄園工作的夫妻,工資都是支付給丈夫的。婦女的財產只有在陪嫁制或結婚契約中規定妻子與丈夫的財產完全分開時才受到保護。但一般來說,只有那些富裕的人才會訂立結婚契約,即使這樣他們也很少這樣做。法國《民法典》保護富裕階層,它使貧窮的婦女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一些人還給予丈夫比法律賦予的權力更大的權力。亞歷山大?小杜馬認為,一個受到欺騙的丈夫完全有權進行報復。普魯東列舉了六種情況(包括無禮、醉酒、偷盜和揮霍),在這些情況下,「丈夫可以在家長式的嚴格制度下處死他的妻子(《還是現代》,1875年)。」書包網。想百~萬\小!說來AK小說

父親的形象(2)

父親至高無上的權威一直延伸到孩子身上。對孩子投入較多感情肯定不會減少家庭的權威或是父親的權力。在這方面法國大革命僅僅進行了小幅度改革:廢除對成年孩子的家長制,廢除父親原來享有的剝奪子女繼承權的權利,並對父親懲罰孩子的權利進行了限制。羅伯斯庇爾曾經建議,當孩子長至七八歲時,將他們集中進行撫養,以教導其尊重新的觀念,但這個建議從未得到大家的重視。

盡管勒裴聲稱大革命廢除了設立遺囑的權利,「將父親的權威毀滅殆盡」,但是《民法典》實際上延續了許多舊觀念。即使是成年子女「在看到祖輩時也要表現出畢恭畢敬的模樣」,而如果「自然與法律放松了家長權威的鐐銬,那么理智則是拉緊了繩結」。直到1896年,沒有一個25歲以下的人可以在沒有經過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結婚。

一位父親可以要求逮捕並囚禁他的兒子,僅僅因為在舊制度下只要擁有「帶有國王封印的信」他就可以這樣做。因此,作為父親的代理人,國家對家長制是全力支持的,旨在幫助他們維護家庭秩序。政府這樣做的條件是由法國《民法典》第1卷第9章第375至382款規定的:「在慎重考慮的前提下,對孩子行為不滿的父親允許向當地法院即區法院提起訴訟。」不滿16歲的孩子可以最多囚禁1個月,16歲至成年最多可以囚禁6個月。正式手續非常簡單,就像保證不說粗話一樣,不需要書面材料,除了逮捕證之外沒有任何法律手續,而逮捕證上也不必說明逮捕的原因。如果孩子從監獄釋放出來後「再次犯科」,那么可以再次下令拘捕。為了讓貧窮家庭也能享受到這一「服務」,法國於1841年和1855年先後兩次同意,如果某個家庭無力支付撫養囚犯的有關費用,國家可以出資。作為家長懲罰的犧牲品,孩子的待遇與少年犯沒有什么區別,只是「沒有經過審理」而已:如果家庭,即父親不願將孩子領回,那么可以將其囚禁至成年。

精神病患者和低能兒沒有公民所具有的權利。在1838年的法律規定下,可以應他們家庭的要求將這些孩子拘禁。丈夫對妻子的權力在此處也得到了肯定,從「西里里的克萊芒斯」這一故事中便可以看出。克萊芒斯是愛米莉的姐姐,她們家費盡力氣才將她從禁閉中解脫出來。19世紀禁閉「瘋女人」的案例大幅增加,根據雅尼克?里帕的統計,婦女精神錯亂的案件從1845~1849年的9930起發展到1871年的2萬起。在這些案件中,80%是應男人的要求執行的(1/3是她們的丈夫,剩下的是她們的父親和雇主)。不錯,婦女提起委托訴狀的情況要比男人多一些,這些訴狀大多是用來維護家庭秩序的工具。

父親的權力具有雙重x。他完全控制著公共場所,獨自享有政治權利。19世紀,政治是男人的專屬堡壘,吉佐甚至建議,在女人的保護區即高級沙龍內不要談論政治事件。19世紀末,共和黨人在阿爾康納蒂…維斯康蒂伯爵夫人的沙龍聚會,岡貝塔曾要求她在一天之內不對婦女開放,以便討論嚴肅的事情,伯爵夫人照做了。

父親的權力主要在家庭之內、私人領域內,即使婦女的地位有所提高,這個領域也並非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由婦女獨占。男人是主人,首先體現在支配金錢的權力上。在資產階級家庭,他控制著開支,將妻子的零花錢限制在一定數目之內,通常僅僅能夠滿足基本需要。善良的卡羅利娜?奧爾維耶不會明白,為什么她丈夫在普法戰爭和國內分裂時期(1871年)會為一件衣服的花費大驚小怪,而這件衣服是她唯一的支出,因為她「希望能夠體面一些」,這正是她所應盡的責任。即使是最慷慨的男士也會在開銷的控制上行使權力,這在維克多?雨果的案例中便可以看出來。出於對家族完整x的考慮,雨果拒絕給那些想逃跑的人路費,而且特別警惕他的妻子和完全依靠他的女兒阿黛爾。他抱怨說自己就是家里的出納員。但如果情況反過來又會如何呢?在城市里父親的財政權里要小一些,在這里工人和店主的妻子贏得了許多人垂涎的「家庭財政部長」之位。AK小說電子書分享網站

父親的形象(3)

主要決定是由父親做出的。在經濟領域,他的權力甚至還增加了。在19世紀上半葉的法國北部,資產階級婦女在管理家庭事務中扮演著重要角s,充當簿記員、秘書甚至是像梅朗尼克?波雷一案中的工廠經理。然而到了19世紀下半葉,她們退回到家中,與工廠沒有了任何關系。

涉及到教育尤其是兒子的教育及婚姻問題時,決定都是由父親做出的。馬丁?納多的母親認為兒子不必上學,因為她想盡快讓他在田地里工作,而他父親在這個稍微顯示了一點開明的案例中做出了相反的決定。許多婚配是由父親們做出的,而深受莫里哀喜劇影響的母親們則站在了滿眼淚水的女兒一邊,比如雨果夫人在與雨果的奮戰中便站在了阿黛爾一邊。

在許多情況下,父親的決定是基於科學依據和推理做出的。與女人的種種特點——虔誠、不可思議、多愁善感、容易感情沖動、瘋瘋顛顛——相反,男人、父親應該時刻保持理智。以此為由,康德、孔特和普魯東將父親置於家庭之首,因為家庭太重要了,不能j給軟弱的女人來處置。

出於同樣的理由,丈夫有權監視妻子的j際、訪客、旅行和信件。19世紀末,對於這個問題曾發生過一次較大規模的爭論,爭論暴露出帶有個人主義s彩的女權主義(其中也有一些男x)的發展程度及其局限x。實際上,當局根本沒有采取什么措施來保護婦女的通信隱私,而且大部分地方官員還反對試圖行使這項權利的婦女。1887年3月,《時報》要求讀者就這一問題表達自己的觀點,並且發表了收到的眾多來信。亞歷山大?小杜馬是一位堅決支持丈夫對妻子行使權利的人,他聲稱,「一位丈夫如果對妻子表示懷疑卻猶豫是否打開妻子的信件,那就是蠢豬。」一位牧師還引用了教會學說:「丈夫是家庭的主人。」普雷藏澤在法律與現實之間找到了一種平衡,提出了了一種更為巧妙的觀點。而朱利埃特?亞當和佩爾布呂娜夫人則明確站在自由這一邊,但也有一些保留。亞當認為,r常生活與法國《民法典》是互相矛盾的,女人可以「為獲得自由不顧法律約束」,可以「與母親、姐妹、女兒和朋友通信」。佩爾布呂娜夫人強調,法理學家的邏輯「導致的結果就是使限制婦女在婚姻中精神自由的法律得以確立」,因此,這項法律需要更改。1897年,圖盧茲上訴法院代理檢察官在法庭年會上重新審查了雙方觀點,結論卻是:丈夫的權力是合法的,大多數婦女樂意服從配偶的意願從而得到保護。在判例法中,這個問題也具有很大的爭議,其中一個涉及私人信件的保密問題,因為私人信件是不允許給第三方看的。這種保密的權利是至高無上的,如果私人信件的接受方死亡,那么發信方可以要求退回信件。法官面臨的問題就是判定丈夫是否應被視為第三方。

雖然男人經常不在家,他仍然控制著家中的一切。他有自己的房間:吸煙室,台球室——那是他們吃完飯後說話的地方,圖書館——因為書籍和對書籍的愛好仍然是男人的事情,辦公室——孩子進去時沒有不膽顫心驚的。據龔古爾兄弟稱,聖伯夫只有在二樓書房,遠離一樓嘮叨不停的女人時,才感覺是真正的自己。即使是職業婦女在家里也沒有自己的辦公室,辦公室是公共場所在私人空間中的延伸。1897年,波利娜?海格呂…熱爾高馬爾成為了一家幼兒員的巡察員,當她丈夫朱爾在空盪盪的辦公室做著白r夢時,她卻在餐廳桌子上整理文件,這讓她的兒子疑惑不解。

父親的形象(4)

在沙龍里,角s進行了劃分,位置也做了標記。康德將男x與女x的角s進行了非常嚴格的定義。在維克多?雨果的沙龍里,男人站在房間中央,婦女則環繞坐在男人周圍,這可以稱為當時的典型樣式。男人在選擇房間內部裝飾時會比一般人想象的花更多的心思。根據有關禮儀的規定,當一位有教養的男人准備結婚時,他會和未來的岳母一起為新家選擇家具。朱爾?費里「在給他哥哥的信中,花了很大篇幅訴說他希望將來與歐仁妮?里斯萊爾結婚後的新家應該是什么樣的,包括窗簾和地毯的顏s」。費里是個純粹的戀偶像癖,他教妻子如何穿著、選購帽子以及利用她的天然美貌。男人不僅在舞台上,而且在家庭中對女人顯示出了優勢。富裕男人就是偉大的收藏家,他們的家里放滿了各種收藏品,充滿了富於創意的想象。對於他們來說,內部裝飾不是用來加固巢x,而是用於創造一種形象的。

維克多?雨果夢想的家就是他那個世界的中心,因此也是整個世界的中心。流放到格恩西島後,他購置了奧特維爾庄園,並親自購買、洗刷和裝飾了這個家。他妻子反對他這樣做,對她姐姐傾訴道:「我不想擁有這些地產。」阿黛爾喜歡旅游,喜歡城市,並且清醒地意識到了根深蒂固的束縛以及她的孩子將會因沒有玩伴而被迫忍受的孤獨。「我承認,你的名望、使命感、品格使你選擇了這座你置身其中備感榮耀的房子,我明白你的家庭因你而光宗耀祖,它不僅是你榮耀的犧牲品,而且也是你形象的犧牲品,」1851年她在給維克多的信中寫道,「我愛你,屬於你,也願意服從你,但我不能做一個可憐的奴隸。有些情況下人是需要自由的。」作為家長,父親像一尊神龕里的上帝塑像一樣坐在那里。

雨果被兒子稱為一個「溫和的暴君」,但也可能是19世紀最為偉大的父親之一。可以說他具有父親所有的物質與精神印跡:慷慨而專制、虔誠而強大。此外,他也表現出了所有資產階級男x所具有的愚蠢、渺小和人們所說的恐懼,同時還顯示出了自私和殘酷,他寧可將自己精神錯亂的女兒送進私人療養院,也不願忍受她待在家中給家庭帶來的恥辱。說到他女兒,他這樣寫道:「不幸可能會在任何時候發生。」亨利?吉耶曼則稱,他似乎希望不幸能夠降臨一次,如果父親的名譽受到損害,他的權力就可以達到殺人的地步,而在這種情況下,「殺害父親」不再僅僅是一種書面符號,而成為生存的一種必要手段。

19世紀出現了許多高高在上、專橫的父親形象,許多具有創造力的男x將他們的家庭變成了工作室,他們的妻子和女兒則成了秘書,這樣的例子包括普魯東、埃利塞?勒格呂以及。從與他的女兒以及他女兒們之間的通信中,我們可以了解許多關於他家庭生活的情況。她們崇拜他,他是一個體貼的父親,但當涉及到她們的婚姻和職業時,他便會露出專制和愛管閑事的一面來。埃利諾爾事實上是被迫放棄舞台生涯,並宣布斷絕與利薩加雷的關系,轉而與阿韋林定婚的。她父親比較欣賞阿韋林的社會主義傾向,但阿韋林最終背叛了她。埃利諾爾與疾病纏身、不理解她的從公眾的視野中消失後,加入了為自己父親的名譽與欲望而獻身的一群年輕女子的隊伍當中。然而,通常就是這樣的父親為年輕女子打開了世界的大門,因為他的權力是男x權力中的最高形式,這種權力行使的對象包括任何人,但主要是那些弱小、受支配和受保護的人。AK小說電子書分享網站

父親的形象(5)

父親形象是新教、猶太教、無神論者以及天主教文化的一部分。強大的父親不僅是資產階級獨有的現象,也是整個社會的現象。對於普魯東來說,父權是一個強有力的工具,他將父親身份解釋為一種榮耀。作為一位年輕男人,他認為獲得一個孩子的方式就是「向一個本來會將其誘j的女子支付金錢補償」。在41歲時,他與一個27歲的工人階級婦女結了婚,她「簡單、高雅、天真」,全身心地工作和履行自己的義務,「是個最溫順的動物」,他在街上看到她並給她寫了封可以稱之為標准情書的求愛信。他選擇了他的妻子,用以代替他的母親,「如果她還活著,我就不會結婚」,然而,「我沒有愛,只是幻想有個家,幻想能夠成為一個父親……我的妻子給我的禮物是三個女兒,金s的頭發、粉紅s的臉蛋,由她們的母親照顧,我心里想的全是她們。」他繼續寫道,「父權使我空虛的心靈得到了滿足,」這就「像是我存在的放大,像是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