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言可畏(2 / 2)

漢魏文魁 赤軍 1648 字 2021-02-23

馬伯庸論罪尚且如此,那么從犯們更沒有棄市的理由了,真要按照刑律判罰,就算再重也不過遠流而已。可是曹c就是這么不講理,指使有司取了這些人性命,並且還陳屍西市,以向全天下人展示朝廷的威嚴。

對於這一點,桓范判斷的一點兒都沒有錯,曹c是因為西征未竟全功,所以諉過於這些低級官吏。而且另一方面,本來打算秋季興師,一舉而滅掉劉備的,即便劉備搶先發兵關中,進而安然撤退,曹c也想賭一把,兵臨漢中,去殺對方一個防備不及。結果就因為糧草出了問題,被迫退返洛陽,曹c是越想越光火,而且越想,就越覺得若沒有這一出,自己很有可能就已經把蜀中給拿下來啦。

所以他才對這些涉案官員零容忍,對於舉薦這些官員的貴戚同樣不留情面。漢代已有舉主連坐之罪了,但因應具體情況,論罪與否,差別還是相當之大的。比方說我當郡守的時候,舉薦了一名屬吏,然後事隔二十年,我已經是朝廷三公啦,昔日所舉屬吏牧守郡縣,然後犯罪了……難道這也要我連坐不成嗎那誰還敢舉薦官員了再如三國志上記載:「太祖以荀彧為知人,諸所進達皆稱職,唯嚴象為揚州,韋康為涼州,後敗亡。」曹c也並沒有因此而責怪荀文若。

尤其魏朝不再實行完全的察舉制度了,即便舉人,也必須先經過吏部遴選,具體分配也得看吏部安排,所以大可把責任推卸到吏部身上:不是我所舉非人啊,是你們用非得所,那怪得誰來曹丕給陳群批條子,其實真正能夠牽累到他的,就只有一個馬伯庸,一則此人主動犯下重罪,也非疏忽,也非瀆職,二則他跟曹丕無舊,乃賄賂得官。只是馬伯庸罪過再大,也不過六百石小吏而已,因小吏之罪而責太子,這就相當不近人情啦。

根據桓范的分析,正是因為馬伯庸犯罪使得曹c西征未竟全功,所以老頭子氣得半死,而偏偏那家伙又在事發後上吊自殺了,無可顯戮,故此才把邪氣都撒在了曹丕頭上。而且他問是勛:「天子之觀太子,若何」皇帝真的很寶愛這位太子嗎貌似不大象啊……

英雄父親總是容易對兒子求全責備,尤其兒子足夠多的話,往往會覺得哪個都不成器,很難真正說到「滿意」二字。是勛前一世讀史,就覺得曹c並不喜歡曹丕,為什么呢當曹昂戰死,丁夫人離異、卞夫人總攝內事後,曹丕就是真真正正、名正言順的嫡長子啦,以他為嗣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根本不需要過腦子。再說這兒子就才能、秉賦上也挺不錯啊,要文有文,要武有武,就算比不上老子,總比別人家兒子強。可是偏偏曹c拖了好多年,明明211年就已經任命曹丕做五官中郎將,為宰相之副了,212年曹c得爵魏公,建立魏國,216年進位魏王,偏偏217年才正式立曹丕為魏王世子當然具體的年份是勛並記不清。

由此可見,曹c並不認為曹丕是最合適的繼承人,要一直等到他寄予厚望的曹植原形畢露,感覺實在不靠譜,被迫放棄,才終於允許曹丕上位。究其根由,或許只是簡單的父子二人相性不合吧。

當然,或許還存在著另外一種可能性,即曹c注意到曹丕身邊圍繞著太多世家大族,生怕威脅到自家政權和寒門軍功貴族的利益,才一直猶豫要不要放棄曹丕。當然啦,此乃以後事倒推前者也,身在局中,曹c有沒有那么明確的階層覺悟,還在未知之數。

總而言之,在原本的歷史上曹c貌似就不大喜歡曹丕,這條時間線上那就更加糟糕:一是曹昂尚在,二是曹植的不靠譜尚未完全暴露,三是……還有一個曹沖哪在原本歷史上,曹沖夭折後,曹丕去勸慰曹c,曹c就明確說了:「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後來曹丕自己也說:「若使倉舒在,我亦無天下。」在這條時間線上,曹沖得以安然成年,且他雖然曾經設謀陷害曹昂,曹c也並無嚴責,只是與諸王一般,把他趕去封地而已可見寵信並未完全衰退。

所以曹丕這個太子之位得來僥幸,根基並不牢固,這也正是他急著要培植黨羽的緣由所在只可惜把事情徹底給搞砸了。

當然這一切,都不必要向桓范透露,是勛只是說:「諸王並得聖寵,故群臣諫使之國也。」

桓元則點點頭,壓低聲音對是勛說,我總覺得此事有一幕後黑手,想要借機打擊太子的威信,敗壞太子在皇帝心目中的印象。大膽揣測,必諸王之一也大致可以排除掉曹昂,其他三個卻都跑不了。但是僅僅靠這件事,並不足以扳倒太子,等到事態平息以後,時間也能洗掉太子身上各種污點。所以對方一定還有後手,將在短時間內陸續發動除非這幕後黑手是任城王曹彰,死人當然做不出什么事來啦。

只是「民間皆傳,任城王乃為毒殺,有諸」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