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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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拔腿要跑,他手疾一把抓住她手腕子,另一只手去捧住她脖子,強拽過來親她嘴巴,一邊親吻一邊咬,手上還一邊蠻橫地撕扯她身上小棉褂子。明月真的用力掙扎反抗,越是這樣越引了他的性子,幾下子便把他衣服全給扯掉了。雙手抱起來就給扔到床上,一邊解自己袍子,一邊獰笑著說:「哇哈哈,這下你完蛋了,乖乖受活吧……小,小羊……」他襲上去,去咬她頸子,肩膀,後背,全身,「這么白,真喜歡啊,趁熱乎我把你吞了吧!」他嚷得熱熱鬧鬧的,牙關上卻不敢用力,輕輕咬,重重吸吮,留了一串紅印子在上面。他身體推進她里面去,癲狂任性了好一陣子,身子下面的女孩兒仍是疼得要命,皺著眉頭忍受著他,嘴里面責怪著:「又弄我脖子!怎么上學?!」

「扎條圍巾啊。」

事畢他翻了個身要睡,明月在他後面扒拉著他耳朵,小聲說:「那我可信你的了?」

「哪句啊……?」

「膠皮廠……」

「心思太重,影響長個兒……」他話沒說完,人就著了。

沒過多久是福晉壽誕。家里請了戲子連唱三天評劇。明月在學堂請了假,留在家里陪著看戲說話吃茶。筵席到了第二日,出了個不大不小風波。

山里佃戶送來壽禮當中有一只活物,那是條通體雪白的小狐,長著雙大三角耳朵,樣子r滾滾,圓乎乎的,可愛至極。不知道是天生聰明頑皮還是被人仔細地訓練過,只要聽到音樂聲,這小狐就會自己追著自己的尾巴尖兒轉圈,音樂不停,它也不停,樣子可逗死人了。家里的女孩兒們都愛這個,福晉卻把這個小狐給了彩珠。她當時懷著四個月的身孕,已經顯了懷,臉頰和腮幫子長了r,整個人更顯得富貴端庄。福晉一直拉著她坐在身邊,又把這個人人都稀罕小狐給了她,足見重視彩,珠滿懷喜悅地領了。

誰知道當天晚上,那小東西咬破了木籠子,悄無聲息地跑了出來。家里的幾條大狗嗅到了野物亂竄的味道,登時興奮得要命,吵得整個宅子都不得安生。家人起來半夜里追捕狐狸,眼見著那白色小東西借著月光在每個房子上跳躍,最後撲進一個屋子里面再沒出來,再尋不見。那是明月姑娘的樓。

狐狸是掘地打d東西,比耗子還靈。逮著了好,逮不著也正常。可是一只小白狐狸抹身進了明月姑娘房里則成了一段軼聞笑話,在廚房里,水井旁,門衛間,洗衣房里面被很多張嘴巴描述著,豐富著,傳播著。生活本來就枯燥沉悶的人們把這個小孩身世長相還有她得到極端的寵愛與那只小白狐狸所代表意象聯系起來,發現是那樣的順理成章,奇妙而且必然。

牆有耳朵,樹有眼睛,那些話落在明月的耳朵里面,她什么都沒有說。

一天下了學,她沒著急回王府,自己推著車子沿著街往太清宮遛。太清宮原本是皇家道觀,變天之後才開門給老百姓,據說這里求簽問卦頗靈驗,因而香火很盛。門口有很多賣小吃的借光做生意,有個攤子的j蛋餅煎得最好,明月不想回王府飯,主要就是惦記這個。她買了個煎餅,一手推著車,另一手拿了要吃,抬眼卻在不遠處看見認識的人。

在南一家里見過女孩吳蘭英正跟一個男孩說話。男孩看上去年紀不大,茂盛頭發根根直立著,個頭兒比蘭英還矮了一塊。

男孩身上的衣服破舊不堪,腳上是一雙草鞋。兩人一直在爭論,忽然他狠狠地在吳蘭英的手里塞了些東西,然後轉身就跑,跑得太快,吳蘭英追了幾步沒有追上,忽然蹲在地上,捂著臉哭了起來。

明月看到了這一幕,愣在那里。

吳小姐哭了好一會兒,用袖子抹了臉站起來。轉過身就看見了明月,正對著她,站在不遠處。她也認出她來,咬了咬下嘴唇,迎面走過來,不發一聲地從她身邊經過。吳小姐的頭揚得很高,下巴抬起,脊背挺直,那個樣子嚴肅而且倨傲,簡直是瞧不起人的。明月想,這個人真討厭,真讓人不舒服啊。她咬了一口煎餅,推著車往前走,忽然聽見撲通一聲,轉身一看,吳蘭英昏倒在地。

她醒過來,睜開眼睛,似乎是辨認半天才看出來身邊的人是曾有過一面之緣明月。吳蘭英沙啞著聲音問道:「這是什么地方?」

「醫院。」明月回答。

吳蘭英聞言不知道從哪里來了力氣,居然一下子就坐起來,下床就要走,只是下一秒鍾又摔回了床上。

明月抽了抽鼻子:「在發燒呢。醫生打了針了,等會兒還要過來,至少這一宿你要住在這里。」

吳蘭英的眼里霎時流出眼淚,側著頭,用枕頭擦了擦。

明月站起來:「我要回家了。請你好好休息。」

吳蘭英沒有看她:「你的錢。我會還給你。」

明月從病房里面出來,看見護士正推著車子挨個兒病房放飯,她拿了些鈔票出來付錢,並請她們給這間病房吳小姐准備些水果。

她穿了一雙前腳掌磨穿的皮鞋踩著自行車回家。第二日早晨打開自己的鞋櫃,從幾十雙各式各樣鞋子中拿出一雙杏色小羊皮的暫時換上,著人把自己昨天穿回來鞋子修好打油,接下來的幾天,她一直穿著吳蘭英這雙鞋子上學。下人奇怪明月姑娘何時多了這么一雙破舊的皮鞋。她還是什么都沒有說。

幾天之後,吳蘭英來到南關中學找到了明月,將明月墊付住院看病的錢還有留給她皮鞋還給了她。明月也把吳蘭英的鞋子還給了對方。吳小姐看了看自己的皮鞋:「把它給修好了?」

「嗯。」

「謝謝。」

「不客氣。」

「我看到你有一輛自行車。」

「嗯。是。」

「你們家是不是很有錢?」

「……」

兩個女孩坐在教學樓前面草地上,天氣里空氣中漂浮著葡萄葉子甜絲絲的味道,天空上有雲彩慢悠悠地路過。吳蘭英給明月講了自己的事。

第十三章

明月見到的男孩實際上是吳蘭英十六歲弟弟蘭荃。姐弟倆兩年前從哈爾濱坐火車來到奉天,一直都沒有回去過。他們生長在一個有百十來戶人家的村庄。父親的時間一半務農,一半教村庄上孩子們讀書寫字,學費是每年秋後的三斗麥子。他們的母親在家里織布做鞋。蘭英姐弟從小就聰明勤奮會念書,尤其是弟弟蘭荃,這個男孩記尤其好,小小年紀就把附近十里八村山路怎么走,近路怎么抄記得滾瓜爛熟,連大人都要問他路的。只是蘭荃長到九歲那年生了一場大病,燒壞了一只眼睛,腦袋瓜子有些糊塗,再也記不住東西了,後來給爹爹搭手伺候家里的三畝地。

「蘭荃把地里活兒做得很好,c秧子像用線出來的一樣直。人也又乖又懂事,跟我可好了。後來我去哈爾濱的中學念書,花光了爹娘所有的錢,家里再也拿不出來錢讓我來奉天念大學。弟就跟爹娘說,那我跟姐姐來奉天吧,我總會找得到活兒干的,我可以養活她,讓她念書。」吳蘭英說到這里用手帕子擦了擦眼睛,她停了好一會兒,胸快速地起伏,「從我到這里,生活費都是用弟賺工錢。他做過各種各樣的短工,自己夠吃飯,就把錢都省給我。你看到我的鞋子了?又破又舊對不對?我告訴你,原來那可是一雙新鞋子呢。那是在商店里面買的,可不是舊貨攤上便宜貨,那也是弟給我買的,我穿去學校,同學們都很羨慕的……那天我生了病,弟從工廠跑出來看我,又把賺的錢塞給我,又誤了工,又要扣錢了。你看到了,他還是小孩兒呢,是不是?他可能還沒有你大呢……」

「你弟弟,他在那個橡膠廠工作,對不對?」

吳蘭英點點頭。

明月半晌方說:「我能不能幫你做點什么?或者,我能不能幫幫你弟弟呢?」

「我說這些不是要你同情,更不是要你施舍我。你幫助了我,所以我想跟你解釋一下,但是請你不要告訴別人。這就是你能幫我做事情了。至於別的,我快畢業了,我會找到一個不錯的工作,我比不了你,但是我也會越來越好……」

明月點點頭,心里記掛下的卻是吳蘭英說「我比不了你」。吳蘭英怎么會比不了她呢?她是個勤奮努力的大學生,她有著遠大的理想和前途,更重要的是她還有父母弟弟,還有那些用銅板和破舊的皮鞋標記的,來自家人關愛。

明月還是什么都沒有說。

只不過,這個十六歲的孩子,她的記憶與生活,想法與現實,聽到的看到的,接觸到的還有遭受到的事情督促了她的思考。思考讓一個人冷靜自持,讓一個人更加聰明而獨立,於是自然而然地變得越來越不那么可愛。

顯瑒是一點一點地發現明月的性格里那一些讓他不安因素的。

這種感覺最初可以追溯到去年秋天她差一步就被嫁到南方去的那件事情。整樁官司的由來經過,什么人說了什么話起了什么樣的作用,他都是後來從仆人和家丁的口中,從母親和彩珠的言語態度中尋找到蛛絲馬跡,然後自己整理明白的。而年少的明月從火車站被他拽出來之後任他惱怒誤會,卻三緘其口,只字不提。到後來,得小王爺自己跟自己解釋清楚:明月不就那樣嘛,連她爹爹去世都只會哭,不會問的傻小孩。

後來她撒了那個謊,那是他心里一直不能解開的一個小疙瘩:他是她叔叔。當然讓明月把他們之間的關系跟同齡的女孩子們解釋清楚確實很棘手,讓他來想可能也找不到更好的辦法。所以他一直都沒有戳穿點明,他等著明月自己在某一天晚上,在那盞百合花形狀的台燈下面跟他細聲細氣地抱怨她的為難和猶豫。沒有。事情過去就過去了,他在外人看來成了她富有的體貼的叔叔,卻連個商量都沒有,招呼都沒打。

還有她在外面待得越來越久,回家越來越晚,他還想是不是學校留下掃除或者跟同學們做作業。結果有一天他出門會友,在汽車上看到這個家伙自己推著車子在街頭閑逛,他以為自己看錯了,讓司機開回去,看見她蹲在路邊看老頭子下象棋。

象棋案子旁邊有兩個攤子,一個賣西瓜,一個賣香瓜。一只香瓜被掰開成兩半讓人看生熟嗅味道,時間久了被陽光烤熟,被蒼蠅爬過舔舐,跟另一側攤子下面一摞西瓜皮一起發出膩乎乎臭烘烘的味道。矮房子里面出來一個女人,一盆臟水潑在地上。顯瑒想下去把明月從如此所在中給揪回來,門開了半截又關上了,讓司機開車上路,心里想也罷,也不是什么過失,她自己樂意就好。

六月中旬的時候,家眷們一起去丹東海邊過半個月。明月還要上學念書准備考試。因而不願同行,顯瑒也沒有勉強,將她自己留在奉天。到了地方,他先見了舊部和一眾佃戶漁民,又命李伯芳等人整理了舊年賬目,勾銷一些,催繳一些,五六天的時間都搭在這上面。活計干完的第二日,顯瑒打算乘漁船出海,大早上天還沒亮就上了船,結果碼頭上笨笨地跑來一個人,一腳邁到船舷上,彎著腰穿著粗氣跟他說:「帶,帶我也去。」正是懷著六個月身孕的彩珠。

顯瑒道:「那怎么能行?折騰死你。」

彩珠跑了一溜道,根本沒力氣爭辯。一p股坐在船上哪也不去。顯瑒沒轍,讓船老大開船,對那女子說:「不舒服了馬上說,咱回啊。」

船老大在兩個海岬之間橫了一條長線,每隔兩三丈拴著一個嘴大尾小的袖籠,魚貝蝦蟹鑽到里面被網住出不來。船夫們將袖籠撈起來抖到船上,就是海里收成。船不大,在風浪里面搖擺得厲害。走一會兒再停一會兒。

別說彩珠懷著六個月,就是身形利落當姑娘的時候也不可能受得了。可她忍著,偏不吱聲。顯瑒在後面看了她半天,到底還是上去說:「要吐就吐,我都吐過。」

「我不想吐。」彩珠道。

「呀,還挺硬。」他笑起來,「之前沒見過海吧?」

「……見過的。」彩珠說。

「什么時候啊?」

「好多年前了。姐姐出嫁,家里人去天津送她坐船。」

「沒聽你說過。」

她垂著頭:「我也是今天才想起來的。」

「……去艙里面坐著吧。里面暖和。」

「不冷。」

船夫剝開兩枚牡蠣送上來,顯瑒接過來,一口吸進去,又咬了一玉米面餅子,吃得津津有味。彩珠也要吃,顯瑒說,太腥,你可不能吃。彩珠非吃,學著他將兩個東西都倒進嘴巴里,嚼了幾口,咽不下去了。

顯瑒道:「吐了唄。」

她這才一口吐到船外,趕緊拿水漱口又從腋下取了帕子擦嘴。

顯瑒哈哈笑著:「讓你倔。」

他把明月給想起來是在幾天之後一個傍晚。別墅臨海露台上放了美酒糕點和自己家花園里摘的瓜果,留聲機里面轉著西洋樂曲的唱片,幾個表兄弟的新話題是奉系軍閥入關以及南省愈演愈烈的戰局,女眷們也在乘涼聊天。妹妹顯瑜有些走神。她明日要見一個家世體面的從歐洲回來年輕人……

顯瑒拿著一杯酒自己站在露台上,看族里的小孩子們在下面沙灘上蓋房子。

幾個大一點男孩建完一個方方正正頗有些氣魄的大屋,又在給它砌圍牆築院子。他們動了些小心眼,要把小女孩自己挖的一個小坑也圈到他們院子里去,不知是要拿來當游泳池還是魚塘子。女孩只有三四歲大,頭上扎著兩個小辮子,是長春來表兄家的大女兒,她在專心致志地挖自己的沙坑,忽然發現不對勁,自己的獨立工程居然被圈到大孩子們的院牆里去了。

她端詳了一會兒,沒抗議也沒吵鬧,在圍牆上推了一個小豁口,將自己的沙坑范圍擴大了一些,然後繼續悶頭挖坑。那是一個很有趣的局面:大孩子們處心積慮地占有了她的沙坑,可是女孩卻將它繼續挖到圍牆之外、她有她不被包圍起來的小小的一個國。

顯瑒走回房間,穿過客廳去打電話。

他一手拿著耳機一手拿著話筒,要了奉天王府的號碼。

是管家接的電話,跟他說,明月小姐還沒回家呢。

他掛了線就覺得自己有點沒勁,轉身又回到熱鬧里面去了。

第十四章

那年九月末,顯瑒與彩珠的女兒降生了。遠在蓬萊的真人長著人捎來帖子,上面是他精心演算出來的名字:赫麒。府中上下都道這個名字好,威儀隆重又富麗堂皇,只有顯瑒挑出來一個毛病:筆畫太多,不好寫。彩珠笑道:「那你就給取一個容易寫的小名。」說這話的時候,那孩子正被奶娘抱在懷里,扎了艾灸的手伸到外面來,硬硬實實地扒拉掉桌上的一個骨瓷杯子。杯子掉在地上,摔得細碎,聲音響亮,顯瑒當時便有了主意,把孩子抱起來,看著她明亮的眼睛說:「兵兵。就叫兵兵。」

「冰雪的冰?」

「不啊,士兵的兵。」

「那可不是姑娘的名字。」

「她可不是普通的姑娘,她是我的女兒。」

彩珠等的是一個兒子,來的卻是一個女兒。無論怎樣,她自己都是有些失望的,但是顯瑒的寵愛和孩子本身卻讓人越來越欣喜。她身體健康,精力旺盛,不哭不鬧,卻很早就開始體育鍛煉:她每天躺在床上,卻把包袱皮里的兩條腿舉得高高的,成了一個硬朗的直角。兵兵有一張酷似顯瑒的臉,眉目,口鼻,臉頰,發際線的美好形狀,還有白瓷一般的皮膚,與她父親幼年時候的照片簡直一模一樣。久病不愈,身體虛弱的福晉來了精神,將孫女兒抱在懷里,左看右看,怎么看都看不夠。當這個脖子後面長著一顆紅痣的小孩剛剛開始在床上,用四肢爬動的時候,顯瑒已經托人在蒙古給她尋找一只血統純正,身形健美的名貴小馬。

但是,在彩珠的心里,所有這一切的意義都比不了兵兵在兩歲時候做的那件事情意義重大。

那是個初夏的午後,明月帶著一個新的小禮物來她屋子里逗兵兵玩。那是一只通體碧綠,脊背上有幾條紅線的青蛙,上了弦會蹦。兵兵看了非常歡喜,跟明月玩了一會兒,自己就學會c作了,胖胖的小手把發條擰了幾周,放在地上,青蛙就跳起來,一下一下地蹦到明月跟前。兵兵也跟了上去,跟青蛙一起跳到明月懷里,咯咯笑。明月也喜歡她,香香軟軟地抱了一懷,想要親親,卻有點不敢,只是笑著看她,兩個人四目相對。

當時屋子里面有不少人,福晉在,側福晉也在,即將出嫁的大格格顯瑜和兩個妹妹也都在,屋子里面有些輕輕的說話和吃瓜子的聲響,沒有人十分地注意正在地毯上玩耍的明月和兵兵。

可是,一束聲氣卻清晰無比的聲音傳到每個人的耳朵里面,兩個字:「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