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2 / 2)

憤怒 未知 6135 字 2021-02-13

你要配合劉檢察官。孫民說,把事情都說清楚,反而對你有利。因為你可能被認定自首情節。

李百義說,我只說事實可以嗎?

孫民說,可以可以。下次我把你們安排到會議室,這樣關糸融洽些,好不好?

下午劉漢民又來了,孫民把他們安排到了會議室。劉漢民笑笑說,他媽的,真是廳級待遇了。但為了提審順利,他沒有反對。

會議室很大,李百義就坐在劉漢民對面,中間沒有鐵欄桿。這次劉漢民問到盜竊的事,李百義開始供認。他敘述了幾次重要的盜竊事實,也說明了所竊財物的去處。

但劉漢民問到他為什么要這么做時又卡殼了。李百義說,我不想說這個問題。我只說事實。

劉漢民說,不要以為到了會議室,就是在開會,你就可以選擇回答與不回答。

李百義說,我當然可以選擇回答與不回答,你需要證據可以自己去調查。

劉漢民被噎了一下,說不出話來。

李百義臉色緩和了下來,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頂你的。我想,你們可能最想要的就是犯罪事實,因為你們是根據事實量刑的,不是根據思想。

劉漢民沉默了。一會兒,他說,行,你就說事實。

接下來的提審比較順利。劉漢民放棄了探究他思想的努力。有關李百義的各種犯罪事實認定非常清楚。劉漢民問什么,李百義回答什么。但只有他的思想是完全壁壘森嚴的,劉漢民只要一觸及他的思想,比如你當時想什么?你為什么這樣做而不那樣做?此類問題一出現就立刻遭到李百義的拒絕,他的拒絕方式就是把嘴閉上。這讓劉漢民難堪,好像他觸到了李百義的神聖不可侵犯之處,可他只是個犯罪嫌疑人而已。

最後,劉漢民問道,你是由你女兒來報案的嗎?

李百義說,是的。

劉漢民又問,是你授意她這么做的嗎?

李百義沒回答。

陳佐松已經正式審請成為李百義的律師。他現在還有律師執業執照。他向縣委遞了辭呈,為朋友放棄前途。可是陳佐松沒有一點後悔,因為這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在此之前他獲准和李百義見了一次面。孫民把陳佐松帶進提審室時,著實吃驚不小。他沒料到陳佐松會成為李百義的律師。在抓捕李百義和驅散群眾時,陳佐松提供了很大幫助。他意識到他和李百義非同尋常的朋友關糸。

孫民說,他已經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陳佐松說,關鍵的問題是,他屬於自首情節。

陳佐松和李百義在提審室見面。李百義見到陳佐松時,兩人伸出手握了一下。

陳佐松問了一些他在看守所的生活情況。主要是觀察他是否受到虐待。但看上去李百義身體很好。比被捕前臉色好多了,似乎在幾天內他就胖了一些。

陳佐松說,你胖了。

李百義說,我胖了嗎?他摸著自己的臉。

陳佐松說,進了這里,你終於休息下來了,否則你就像一台破機器忙個不停。

接著,陳佐松說出了一句最重要的話:百義,你既然囑咐我和李好辦理此事,現在事辦成了,我們完成了任務,自首情節已可以認定。從現在開始,你要放下心來,好好配合檢察官,也配合律師,就是我。

李百義看著他,微微點了點頭。

陳佐松凝視著他的眼睛,說,你要好好保重自己,不為自己,也要為我們。啊。

李百義沒吱聲,看著陳佐松,點了點頭。

陳佐松開始和他交談犯罪事實和有關庭審事宜。

可是在整個談話過程中,李百義似乎對談話內容並不在意,他只是一直望著陳佐松。陳佐松知道他想問什么,他突然心中很悲痛。

談話時間到時,李百義終於問道,你來當我律師,那邊怎么辦?

他問的意思陳佐松很明白。這意味著一種重要的改變。事實上只要李百義同意,他就可以成為他的律師。但對於陳佐松的特殊身份而言,如果他堅持成為李百義的律師,他的未來就改變了。

陳佐松握著他的手,說,唇亡齒寒,無所相依。

離開時,他的手緊緊用力地握了一下李百義的手,說,配合我,否則我這一趟就虧大了。

陳佐松說完了他想說的話,出了提審室。門外就站著孫民。他有義務監聽他們說什么,所以他什么都聽見了。

陳佐松對孫民說,他這人不會照顧自己,麻煩你。。。。。。

孫民說,你放心,這是省看,文明看守所,沒事。

陳佐松走了。孫民目送他的背影。陳佐松和李百義的感情,好像一股水一樣,在孫民的胸中涌著。他想,我這一輩子,要是有這么個朋友就好了。

。。。。。。陳佐松回到旅館,發現有一個陌生人坐在房間里和李好交談。游德龍說,這是我朋友,說認識李百義,我就把他帶來了。

那個人穿著一套高級西裝,卻糸著一條鮮紅的領帶,夾著一個真皮黑包。他指著李好對陳佐松說,我一看她長得,就知道是木生的女兒,你看這腮幫子,這眼睛,分明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嘛。我叫陳金六,木生。。。。。。對了,現在他叫李百義,百義他叫我老六,我現在改名叫陳清流,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這是我的名片。

他遞上名片。陳佐松看見上面寫著「樟坂清流實業公司總裁,樟坂企業家聯誼會秘書長」。

他又拿出中華煙,陳佐松說我不抽煙。

游德龍說,老六是我的同事。大家都是好朋友,經常在一起喝酒。

老六說,游兄抬舉我了,我頂多是幫游兄跑跑腿的,我做一點小生意,生產耐火材料,就是廚房用的東西。有時候也包包工程。關於百義這件事,我想,壞事變好事,我總是一條原則過去的事情讓它過去,我們向前看。啊,所以他回來了就好,我們有辦法,沒事兒,你們不用擔心。我不就是這樣過來的嗎?當時有人說,老六完了,現在,說這些話的人到哪里去了?沒臉出來嘛,滿地找眼鏡嘛,是不是?只要把事情交代清楚,政府的政策就是治病救人,就算百義的事情麻煩些,也有個當時的實際情況嘛。反正我有信心。我受百義大哥的恩,現在就是我回報他的時候,要錢要人我都有,要什么我給什么。

游德龍說,老六比我還能跑。

老六說,不要叫我老六嘛,叫我陳清流,我已經是個新人了。我認識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劉漢民,我們一起喝過酒的。我也了解到了,中院的王法官會負責本案,他這人很好,是我廠里副廠長的一個朋友的同學的小舅子。我還見過他一面。不就是出些條子嗎,沒有擺不平的事。

陳佐松說,這事已經上報紙了,比較難辦。

老六一直擺手,不要相信這個,沒有用,中國的事情,從來就是靈活多變的,我這個人就是因為明白了靈活這個道理,才活到今天這樣子,否則的話,我比我表弟還慘,我告訴你我有一個表弟,叫張德彪,當時也是跟著百義的,什么都好,就是一個不靈活,說他有罪,不服,他老說他比貪官還干凈,你說講這個干嘛?沒意思嘛,結果是越陷越深,連殺七人,我想救他都不行了,現在蹲在看守所里等死。所以,人不能太較勁兒,要相信組織,你看我沒什么文化,也犯過案子,還是給我活路嘛。為什么?一,我認罪伏法,監獄我蹲了,還了法律的債,二,我靈活,沒有本事,給人跑腿總行吧。三,舍得扔錢,機會是朋友給的,錢是大家賺的,不要太貪,你就不但有活路,而且還能活得很好。

老六一口氣說個沒完,讓別人沒有說話機會。游德龍說,老六就是這樣,對。

李好想起在父親的回憶中有這個人。但這個人和父親回憶中的人不一樣,完全是兩個人。過去那個人是一個無能而膽怯的農民,現在這個人卻像個混子。

陳佐松說,謝謝你們的關心。但現在這個案子先只能以法律方式走。

老六說,沒事的,百義比張德彪靈活,他願意回來就是個證據嘛,死不了。在這個社會辦事兒,就要順著來。我明天就去找有關的人,到天上人間請一桌五千塊錢的大宴,沒問題。

。。。。。。第二天老六果然開始c辦大宴的事兒。讓他吃驚的是,這一次沒有一個人願意出席。他覺得事情很麻煩。

這邊,陳佐松已經找到了從黃城跟來的群眾,黑漢和黑嫂帶著大約有幾十個人坐火車來到了樟坂,昨天到信訪局上訪。陳佐松找到了他們住的地方,他們竟然在樟坂的郊區租民房,准備長期為李百義的官司住下來。

陳佐松和李好來到了他們的住處。他對黑漢和黑嫂說,現在這個案子很特殊,要按法律程序走,這樣更有利於李百義,他作為律師,有信心得到一個好結果。他勸他們回黃城去。

黑漢說,我們千里迢迢趕來,就是為了得到好結果,現在還沒有結果,我們不能回去。

李好說,你們先回去,你們在這里也幫不上什么忙。

黑嫂說,誰說我們幫不上忙?我們這么多人在這里,不是要鬧事兒,就是要讓法官相信,李百義是個好人,他不是壞人,我們會對法官說好多李百義做過的事情,讓他知道他是個好人。

陳佐松說,好人也要為做下的事情負責任。

黑漢說,那是他過去做的事,年齡小嘛,現在人家改了嘛,法律還講個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呢,他不是自己願意來自首的嘛。

陳佐松說,你這話算說到點子上了。但這事兒要我這個律師來辦,明白沒有?

黑漢說,這樣吧,我們不鬧事兒,但我們也不回去,我們要看到他好好的有個結果,我們才放心。

陳佐松看勸說無果,只好回去了。

他和李好回到旅館,看到游德龍和老六正在商量對策。他們決定拿出錢來救李百義。錢都從老六的廠子里出。

我算了一下,按照過去的慣例,擺平這事兒要花個四五十萬左右。老六說,要牽涉到五六個人。

陳佐松說,老六,不是沒有錢,李百義就是個千萬富翁。

老六說,這是我的心意,怎么會一樣呢?

陳佐松說,如果要這樣做,當初百義就自己做了,為什么不做呢?所以,不是錢的問題。

老六嘟囔道,反正我一定要幫他的忙,我是他的兄弟嘛。

第十五章演說

庭審在今天舉行。陳佐松和李好早早地來到了法庭。李好第一次看到了被害人錢家明的家屬,他的妻子,一個發胖的婦女,臉上透著憤怒。她坐在前排右側,而李好則坐在前排左側。陳佐松坐在辯護人的位置。十年後他第一次重披戰袍,帶來了大量資料。這些資料的獲得說是此次對當事人李百義的采訪,毋寧說是十年來對老朋友的追憶。

李百義被兩名法警帶上來了。今天他穿著號衣,是十四號。這是一個不吉利的數字。他走進法庭時環顧了四周,看到了李好。他向她笑了一下,李好的眼淚就忍不住奪眶而出。但她的確看到父親明顯胖了,也變得白晳。

李百義也看見了陳佐松。陳佐松向他做了一個手勢,好像是要讓他明白它的含義,在陳佐松心中最重要的事情,無外乎是對自首情節的認定。李百義向他點了點頭。陳佐松放心了。

因為李百義的案件影響很大,報紙上已經公布了事情的經過。所以這一次審判是公開的,允許群眾旁聽,法庭上座無虛席,連過道上都站了人。

審判長王廷義法官宣布庭審開始。接著進行一連串預定程序。李百義站在審判席上,心中掠過一種恍忽的感覺。。。。。。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

十年來,李百義不止一次在心中預演過這個場面,夢見自己站在審判席上,慷慨陳詞,他像一個大律師那樣揭露罪惡,而他自己是沒有罪惡的。他始終這樣想象也這樣相信。現在這一天終於來到了,李百義卻找不到那種激情。他超乎尋常的平靜。

現在,他大可以站起來,像一個英雄人物那樣指認誰是罪人,宣講什么是公正。但他卻沒有這樣做,而是像一只准備牽去宰殺的羔羊默默地站在審判席上。庭審開始後,他對法官問及的所有問題一一順從地回答,其謙恭態度讓陳佐松都感到吃驚。他雖然希望李百義能配合法庭調查、也配合法官和律師的質詢,但李百義這種看上去軟弱無力的樣子,連陳佐松都感到不舒服。好像他真是犯下了彌天大罪,要請求每一個人饒恕一樣。如果李百義不堅持必要的衿持,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會給陳佐松增加很多麻煩。

但在整個法庭調查過程中,李百義一邊回答,一邊點頭,每回答一句話就點一下頭,好像對問他問題的人行禮一樣。

只有李百義清楚地知道,十年的憤怒並沒有給他帶來快樂,也沒有給他帶來尊嚴,只有捆鎖。他越做好事,就越孤獨。這是一個什么道理?那是一種好人的孤獨嗎?它會帶來平安還是倨傲?

李百義強烈認同自己是好人,要證明這一點需要付出代價,他做到了。不但他自己認定自己是好人,別人也這么認為,所以這次才有那么多人來支持他。他這十年的人生是得勝的,無愧於良心。他終於達到了自己的目標:讓自己從心底里認同自己,贊揚自己,定義自己。

那是瞬間的快樂,比快樂更充滿的是孤獨。這種孤獨的含義是:他需要不停地做越來越多的好事來維持這種快樂,用持續不斷的付出來驅散孤獨,所以他成了一個工作狂。有時他想,為什么我不能避免自己像一匹馬一樣,而又能得到內心的平安?就像剛出生的孩子,躺在母親懷里,這個嬰兒什么也沒有做,卻得到了世界上最多的也最安全的愛。

難道因為自己真的犯了罪嗎?李百義還是不甘願承認。他有一千個理由認為那不是罪,如果這是罪,那么這世界上還有很多的罪沒被認定為罪,這就是不服。然而,不服卻產生了多么可怕的憤怒!

這是李百義十年來一直無法消彌的奇怪東西。如果預前五年的李百義是在反抗,那么後五年的李百義只有一個心思,全力對抗和拒絕這種憤怒帶來的孤獨,它幾乎要侵蝕和消滅李百義。然而,這種秘密痛苦沒有一個人知道,包括陳佐松。

最後的結果是,李百義似乎一點一點被吸收了,由此漸漸變得輕松。他不再純粹從做好事中求得平安,而是希望出現另一個答案,一個不一樣的答案。在這種期待中慢慢使心情平復。他的夢開始變化,雖然還是夢見法庭,但他不再是慷慨激昂的那一個。而是坐在審判席上靜靜聆聽的那一個。

就像現在一樣。他的表現使大多數人感到錯愕。檢察官劉漢民正在宣讀長長的起訴書,這本起訴書很長,也很詳細,因為他從李百義身上取得了大量的證據。但劉漢民仍然自己添加了很多東西,他添加的東西有些是自己的臆斷和評論,比如說他把李百義被捕前的微笑猜測為他對法律隱晦的蔑視,甚至把有關李百義和女兒長期同居的謠言當作群眾的某種看法。最後他下結論:李百義犯有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數罪並罰,請求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接下來是律師陳佐松的辯護。這時發生了一件事,一大批人涌進法庭,引起了一些喧囂。李百義一看,是黑漢帶來的人,大約有幾十個,一下子就將過道擠滿了。警察想把他們勸說出去,但他們不走。黑漢說,他們只是想旁聽一下,看李百義一眼。但他很大聲地和李百義打招呼,喊道,李會長,您要好好保重!

李百義朝他們點點頭。

黑漢的兒子突然打出標語:李百義是好人!

警察重新開始驅離他們,雙方發生推搡。黑漢說,我們不吱聲行不行?你們不是讓群眾旁聽嗎?我們算不算群眾呢?

最後法官讓他們把標語收起來,不要出聲,安靜地旁聽。他們遵守了,把標語收了起來。

陳佐松開始辯護。他辯護的重點在於李百義雖然有殺人的故意行為,但我們需要從他的犯罪動機和成因來看這個案件的特殊性。陳佐松認為,李百義本質上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從他近十年來所作的事可以看出這種特質。他在實施殺人之前,有懷疑錢家明對李百義的父親實施刑訊供致人死亡的前提,據此陳佐松認為,應盡早重新調查李百義父親失蹤案,兩案並列,才能弄清事實真相和犯罪動機。

他還認為,李百義盜竊案也具有特殊性。其所謂劫富濟貧的理想直接成為他組織盜竊團伙的動機,這是出於對社會的偏極理解導致,而不完全出於自己的利益需要。李百義的偷竊對象事後證明大部分是貪官。而他的確把所竊財物分給了貧困人群。這至少證明李百義不是那種完全由利益驅動的十惡不赦的慣偷。

陳佐松重點例舉了李百義十年來在黃城所做的慈善事業的詳細情況。他說,這樣一個在當地被公認為優秀慈善家的人,我們難道看不出他的懺悔之意嗎?他當庭拿出李百義穿過的破衣服和爛鞋子。他承認李百義延宕十年沒有投案,但他做了那么多事情,這個過程就是改過自新的過程,因為悔改是一個過程。這懺悔到了一個程度,就變成事實。所以,他說,在上個月,我的當事人決定,他要負起他應該負的責任,於是,他透過他的女兒,實施了投案自首的情節。基於李百義案件的特殊性、他的懺悔事實和由此發生的行為、即他的投案自首情節,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和政府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一貫政策,陳佐松認為合議庭應適度量刑,給予李百義從寬處理。

孫民今天親自押解李百義到了法庭。其實用不著他的大駕,顯然,他對這個特殊的案件發生了濃厚的興趣。

。。。。。。接下來是控辯雙方辯論。劉漢民指出李百義並不在自首情節之內。理由是沒有證據顯示李百義女兒的代為自首是李百義本人的意願。

陳佐松反駁說,法律規定可以由親人代為向公安機關報告自首並交出犯罪嫌疑人。

劉漢民提出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