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卻慚橫刀問戎昭(七)(1 / 2)

宰執天下 cuslaa 1618 字 2020-08-30

【欠好意思,遲了一些。不過今天肯定三更,這是第一更

為了報復之前雁門寨新鋪被遼人燒殺一事,代州知州劉舜卿扣下了兩家遼國商人。

這件事可以算是捅了馬蜂窩。

被扣下的兩名遼國商人其實不是契丹人,而是漢人。天下萬邦,世所公認,最擅長工農二事的只有漢人。即是行商天下,漢人也不輸回鶻。在遼國,基本上都是漢人出來做貿易,尤其是宋遼兩國之間的貿易往來,全都是由漢人獨霸。

不過這一干漢商的背後,就有許多契丹貴族的影子。劉舜卿扣下來的兩位商人,如果加上他們的商隊,人數就多達八十五。他們要帶回去的貨物,大半是遼國稀缺的貴價貨,並且還有許多香精、寶器、佛像等奢侈品,明顯就是提供給遼國的王侯將相們的貨物。

緊鄰代州的遼國朔州知州不定就有股份在里面,或許還有幾家貴胄豪門占了一份。其實不是韓岡胡亂料想,而是從詢問出來的口供中就提到了很多達官顯貴的名號。不過由於有可能是他們揄揚,以求脫罪,只能將信將疑。

韓岡抵達代州的消息並沒有瞞著人,所以當韓岡從東面的繁峙縣回來的時候,朔州知州派來的使節已經到了代州,並且是點名要見韓岡。

一名身穿綠袍的官員,在雁門縣衙中接待了這名使者。他們的會面,也就是談判。針鋒相對,乃是免不了的。

「呂興、晁安究竟有何罪過?!任意拘禁無罪行商,難道這就是大宋做事的規矩?」

「呂興、晁安二人被拘,乃是其人涉案的緣故,非為他事。既然在大宋境內犯大宋刑律,固然也就要按大宋的規矩來辦。」

「自澶淵之盟後,大宋大遼交好七十余年。還望錄事轉告韓經略、劉知州,兩國的情誼得來不容易,不要因細故而壞舊誼。」

「殺傷十數人,燒毀衡宇六間,難道這就是大遼與人交好時慣做的事?邵祥不才,見識淺薄,不料大遼有這等流俗。」

「前日已經向貴國通報,雁門寨新鋪乃是伏莽所為!我朔州蕭知州已遣人追查。呂興、晁安二人乃是正經行商,往來鴻溝十余年,豈會與伏莽相勾連?」

遼國使者極力否決將雁門寨新鋪一案和兩家商人聯系起來,而自名邵祥的綠袍官員則是一口咬定兩人涉案。

「呂興、晁安二人名為行商,卻行事詭秘,其屬多有窺伺機要之舉,已經在獄中審問得實。現本縣懷疑其與雁門寨新鋪一案牽涉頗深,人證俱全,口供猶在,豈是污蔑?」

「既然是拘入獄中審問,要什么口供沒有!?」

「邵祥不知貴國如何斷案,不過大宋國中斷案,非奸狡滑黠之輩,少有動用大刑的時候。雁門縣中斷案一向公正清明,如果新鋪劫案認真與其無關,州里、縣里都不會冤枉他們。更不會逼其認罪。」

「人在獄中,怎么都由們?」

「在下所言真偽,到了兩人開釋之後即可知真個。並且為何貴國能如此肯定呂興、晁安與劫案無關?不是尚無那群伏莽的詳情嗎?」

「十幾年的行商,幾萬貫的身家,如何會跟響馬沆瀣一氣。」

「或許不是伏莽也不定!……若是貴國能盡早雁門寨新鋪的凶手繩之於法,移送鄙縣,待問明簡直與呂興、晁安二人無關,肯定會盡快將此二人放回。兄台與在下同為錄事,當是明白做幕職的苦處。只要兄台能增進朔州盡快將當初的響馬捕獲移交,在下包管讓二人立刻脫罪,不讓兄台來回往返受累。」

一番商談無果,遼國的使者大怒而回。而韓岡、劉舜卿一干主事者對此並沒有太放在心上。原本就是要表示得強硬一點,遼人的反應,也在預料之中。

翻閱著特意放置人手記錄下來的對話,韓岡笑著對劉舜卿道:「這邵祥做得不錯,刑房錄事可算是屈才了。」

韓岡根本就不見朔州派來問罪的使節。就算有個正經的官職,但區區一個錄事參軍,根本就沒資格拜見一路經略。劉舜卿則是怕會惹來一身麻煩,也不見他,丟給了雁門縣——代州的州治就是雁門縣——而雁門縣的官員們更是妙人,知縣推縣丞、縣丞推縣尉、主簿,縣尉和主簿找不到其他官員來推了,商議一下之後,就交給了下面的錄事——比押司低一級,略高於書辦的吏員——最後出面接待遼國使者的即是雁門縣刑房錄事。